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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很兇的口氣說,要是有人不聽代課老師的話或沒有做好分內工作,等我回來時他一定會很慘。這麼做很有效,但孩子們除了知道“要害怕我的憤怒和權力”之外,什麼都沒學到。
我想要獎賞 經過一段時間,我才明白這個策略其實是無效的。就和許多資深教師一樣,我很不好意思去回想早年的種種愚行。現在,我會在上課的第一天就開始和孩子們建立夥伴關係。我會先請孩子們信任我,同時承諾對他們的信任,接著要他們把第一階段的思維拋在腦後。如果首要動機受到如此嚴重的錯誤引導,他們的一生將毫無作為,而我也絕對不會再犯灌輸第一階段思維的錯誤。
第二階段:我想要獎賞
孩子們終於開始因為“不惹麻煩”以外的理由做出決定了,但老師往往會犯下我們班稱為“第二階段思維”的錯誤。我猜,很多人都曾在大學期間讀過行為分析大師斯金納(B。F。Skinner)的作品。在那些作品中我們學到,孩子們因為良好行為而得到獎賞之後,就會大大提高重複我們所認可之行為的可能性。這個主張當然有其真實性。無論獎賞是糖果、玩具,還是延長體育活動的時間,在眼前晃呀晃的獎賞的確是良好行為的有力誘因。
我曾到中學參觀過,看到教室裡的老師用第二階段思維鼓勵學生完成作業。其中一位歷史老師還讓授課的各班比賽,看哪個班的作業完成得最好。勝出的班級在學期末將得到獎品。顯然這位老師已經忘了“歷史知識”本身就是最好的獎品。我和作業完成得最好的班級聊過以後發現,儘管他們在完成方面和交作業方面做得很好,卻對歷史的瞭解極為有限。
剛開始教書的那幾年,我也為了“成效”而患了這種“獎賞症候群”。如果我因故無法上課,又很怕班上學生讓代課老師不好過,那麼我知道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我會對孩子們說:“如果代課老師說你們很乖,星期五就可以辦匹薩派對。”第二天回到學校的時候,代課老師會留給我一張讚美的紙條,我也騙自己相信自己對學生做的是一件好事。畢竟,這總比嚇唬好,孩子們也會比較“喜歡我”。好啦,別對我那麼嚴格,當時的我太年輕,欠缺經驗。現在我不會再這麼做了。
家長在鼓勵第二階段思維時也得提高警覺。小孩做家務就給零用錢固然很好,畢竟我們的資本主義就是這麼運作的——用工作賺取報酬——但用禮物或金錢換取孩子良好行為的做法就很危險了。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行為得宜是應該的,不需給予獎賞。
“賄賂行為”常見於全國各地的教室。身為每天站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我很清楚要讓小孩守規矩確實是全世界最難的事情之一。我們的工時本來就長得過分,要是在家庭作業表上打個星星能讓孩子們寫作業,對很多人來說已經足夠了。但我已經無法因此感到滿足。
我想,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我想取悅某人 孩子們慢慢長大以後,也開始學會做些事情來取悅人。“媽,你看,這樣好嗎?”他們也做相同的事情來取悅老師,主要用在有魅力或受歡迎的老師身上。他們坐的時候挺直腰板,表現出符合我們期望的行為,但他們這麼做的理由全都是錯的。
年輕老師大多無法抗拒這類現象(這句話出自於我的親身體驗)。孩子們的取悅會讓你自我膨脹。看到學生們對你表現出你以為的敬意,當你叫他們跳,他們就應聲跳起,這種感覺真好。
曾經發生過這麼一件事。有位老師在請假第二天回到學校時,看到代課老師留的紙條,因為得知班上學生表現良好而興奮不已。其中,羅伯特的表現尤其突出。他幫忙老師維持秩序,告訴代課老師各項物品放在哪裡,就像個小老師一樣。這位老師替羅伯特感到驕傲,並表示要獎賞他——或是幫他加分,或是送他糖果之類。但諷刺的是,羅伯特拒絕了。他那麼做不是為了獎賞。他的思維層次更高。他是為了老師而做的,並以此為榮,而老師也很自豪,因為這個小傢伙這麼崇拜他。兩個人都非常驕傲,感覺也相當良好。
羅伯特表現良好,當然是件好事,他以取悅老師為表現動機,也是很溫馨的事情。和大多數教室裡的情形相比,這已經好太多了。我們可以來一點音樂,或許是由露露(Lulu)所演唱的那首《吾愛吾師》(To Sir with Love)。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做得更好。我常常這麼取笑或質疑我的學生:你們是為了我才刷牙的嗎?你們是為了我才繫鞋帶的嗎?你聽得出這有多可笑嗎?但仍然有很多孩子整天忙於討好老師。
我要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