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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不住真心的哭泣
我和你不忘記那些永恆的記憶
靠自己再奮起創造生命奇蹟
不要再失意不要再哭泣
把夢繼續到底
請相信能夠出現彩虹驅散這風雨
不要再失意不要再遲疑
我們永遠第一
請堅持直到看見彩虹衝出這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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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個性不等於放任自流
有人問我:對於學生,你似乎一直強調理解和寬容,就沒有對學生嚴格的時候嗎?
我說過,我給自己帶班定下的標準是:學生要做得最好,班級要做得最好。過去我當班主任,管理也很嚴格,但隨著經驗的積累,我的標準沒有變,不過方法上有了一些通融,面對學生的管理,該寬鬆的地方就寬鬆,該嚴格也是嚴格的。
孩子有個性是應該鼓勵的。但是,發展個性,不能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形成一個極端的以個人為中心的人格,作為老師,對學生的行為是有一個界限的。
我在山東沂水一中教書期間,發生過一件事情。
當時我的班裡有一位女生,她父母為了供她上學,花光了積蓄不說,還到處借了很多債,家裡已經窮得叮噹響了。可是,這位女生考上大學以後,就要父親給她買兩套漂亮的衣服穿,她說人家上大學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這樣破衣破褲的,去了叫人家笑話。女孩這個心情可以理解。考上大學了,想穿得漂亮一點,這個要求如果是放在一般人家,也不算過分,但是她就沒有考慮到自己家裡的實際情況。
她父親出去轉了一圈,想借點兒錢給她買衣服,但確實借不到錢,因為當時家裡已經負債累累了。那個女孩就躺在床上,不起床也不吃飯,使性子耍脾氣,說生在這麼個窮家,買件衣服都不能,如何如何。他爸爸一看孩子那個樣,實在沒有辦法了,就瞞著女兒偷偷去賣血,賣了300塊錢,給她買了兩身衣服。那時候是上世紀80年代,大家生活水平都不高。那300塊錢能買很好的衣服了。
後來這個女孩看到她爸爸買了新衣服,高高興興地穿著上大學去了。但是他爸爸沒有去送她,因為賣血後他病倒在床上了。
我聽說這件事以後,心裡咯噔一下。我不敢相信,在我的班裡還會出現這種事情。這是我當老師的失職!你是一個學生,好不容易考上大學了,你不僅不理解父母為了你付出多少代價,你反過頭來還提出這種過分的要求!我們能教育出這樣的學生,連自己的父母都放不過,這個教育真是太悲哀了!在我的手下能教育出這樣的學生來,我真是有些不能原諒自己。你說這種人即使學位再高,對社會能有什麼貢獻?
以前,我也是把全部精力撲在教學上。這件事發生後,我懂得了有句話說得有道理:千教萬教,先教做人:千學萬學,學會去愛。
清華大學的校訓叫“厚德載物,自強不息”。我理解這個“厚德載物”,就是說,學生首先要有良好的個性品德,才能承擔起社會責任。
教育研究表明:僵硬的權威方式不能塑造孩子良好的個性;而一味放任,同樣也不能培養真正自立自信的個性。過去,在學校,在家裡,老師和家長是主人,孩子是奴隸;如今,孩子至上,孩子變成了主人,大人反而淪為奴隸。如果大人與孩子的關係,僅僅是主人與奴隸的關係,不管怎麼倒轉,都不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尊重、平等與合作,也無所謂民主自由而言。
愛和管教都是需要的
學生一旦違紀,如果屬於個人行為,我一般就不太去計較。但是,如果觸及到班級利益,或觸及到公共道德方面的事,我是從不遷就的。
有一次,班裡在四樓排練節目。我們班的一個學生,想去七樓練,可能他覺得那個地方安靜一點。可是七樓是國際部,因為學校有規定,不準學生隨便上去,七樓的女服務生就不讓他上。可這個同學非要上去,他就和那個女服務生爭執起來。最後,他居然罵那個女服務生,把人家罵哭了。人家領導不讓了,找到我們年級組長,年級組長找到我,我瞭解了一下情況,我就召開了班會。
我說:“一個人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如果講自由,那沒有絕對的自由。是不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再一個,我們還要不要講尊重,講品德?一個開電梯的女服務生,人家遵守學校的規定,有什麼錯?你非要破這個規定?你還破口大罵,你夠不夠檔次?你不覺得自己素質太低了嗎?知識的最高境界就是尊重,你連一個女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