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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滿身汗水。傍晚,他總要在校門前的溪流裡泡上個多小時,隨後,如果是夏天,便躺在夕陽映照的河灘上歇息好一陣;冬天,則頂著飛雪寒風吟哦漫步。大多數的夜晚,他不是引來一群三教九流的人談笑鬨鬧,便是外去兜風逛蕩,以至常常深夜不歸。
這種反常的舉止不僅在同事中引起許多議論,或者說他瘋顛,或者指他狂妄,而且,也讓小鎮上的土豪紳士們看不上眼,認為這有傷風範,不足為人師表。但是,他為什麼能在小鎮站住腳呢?據說姚太如也是官宦人家的子弟,他的叔父與李壽凡的兄弟李德凡同在軍*事,更何況他來小鎮時還握有縣府新任秘書周樸給李壽凡的一紙信函呢!周、李二家算得上世交,周樸與李壽凡小時也曾一度上過全縣出名的私塾。後來興辦新學,李家二位小姐都曾在縣城當過周樸的學生。有了這樣的背景,幾句閒言冷語傷害不了姚太如。
對於一般的平民百姓來說,除了覺得姚太如有幾分神秘而外,並無什麼惡感。他的力氣很大,能與當地的大力士角鬥一場,百七八十斤的穀子,他也能從田間小路上一氣挑到曬穀場上去;他快活爽朗,能吹能打,能彈能唱,談笑風生,與誰都能接上幾句。他也慷慨大方,見到缺紙少筆,交不起學費或遭遇上災難的學生與家長,還常常有些幫助接濟。
很快,小鎮人沒把他當外人看待了。
姚太如少不得去李家大院走動,在那裡他認識了田伯林。面對這位小鎮的一保之長的熱情邀請,姚太如也自然少不得去登門拜訪。然而,姚太如去田家還有另外一層思考,他剛籌辦起一個國民夜校識字班,急需聘請一位語文老師──這個人最好有一定的身份,不惹人猜疑顧忌,而且又能盡義務服務。他來小鎮時就已經從周樸那裡瞭解到李家二位小姐的有關情況,最近又從張炳卿那裡聽到了李青霞出走與李墨霞送別仇道民的事情。姚太如沒見過李墨霞,但對仇道民則早已相識。他想,李墨霞或許就是夜校教師最合適的人選。
姚太如上田家已經好幾次了。第一次便見到了李墨霞。李墨霞畢竟不少大家風範,從外表也可以看出,她熱情而又文雅,心情還很輕快似的,對國民教育的話題頗感興趣。出人意料,是她自己首先主動表達了希望在學校謀個差事的願望,並說保長也已經同意。姚太如一聽,自然說服高興,他說:“你若是不嫌學校池小水淺,這事情就太好辦了,學校正缺人呢。”
當時,田伯林也在座。像平時來客一樣,他照例禮節性地陪在一旁,維持場面,盡丈夫的職責。當姚太如投來徵詢的目光時,他雖然含笑點頭,卻並無明確表白,繼而便把話題引開。姚太如是個聰明人,他猜測到其中必有緣故,也不多問。
後來,姚太如才從旁瞭解到,對這件事情起決定作用的只是李壽凡的態度。李壽凡思想的守舊,姚太如已有感觸,不過,並不知道他不僅包辦了李墨霞的婚姻,而且還介入了田家的這類瑣碎事務。李墨霞的苦衷在於:不管用什麼方式,用什麼言語,只要她提出離家外去找點事做,李壽凡幾乎每次都是面目肅然,他不只是認為女人出門辦事掙錢毫無必要,還覺得有違婦道。李墨霞的態度越堅決,越強硬,越可能導致兄長的不高興,甚至造成兄妹關係的破裂。遇著那種情形往往是李壽凡和有關的人打個招呼,說上句什麼,李墨霞想幹什麼便什麼都幹不成。其實,即使按照舊的規矩說,嫁了的女,潑了的水,這該是田家的家事,可田伯林哪能做得了這個主?即使田伯林心甘情願想放李墨霞出門,兩人都圖個輕鬆自在,但在主子壽公的面前,他怎麼也不敢完完整整地說出這句話來。
姚太如知道這件事要在實際上辦成不會很容易,不過,他認定田伯林不像是那種頑固不化的衛道者,也不像那種攀附著裙帶死不放手的無恥之徒,他只是軟弱馴服而已。所以,有時姚太如也有意拿話來激發他。
姚太如善侃健談。在田家的來往多了,他從勞工神聖,到男女平等,到個性解放,到封建共和,到科學*,這些題目都能高談闊論一番。田伯林跑過不少口岸,這些時髦的話題也聽到過一些,但他都無動於衷,唯有聽姚太如說起來,時有觸動。有次扯到婚姻家庭問題上,姚太如眼珠子一轉,發出了一通宏論:
“戀愛,婚姻,家庭,這是一種社會現象,一種社會責任。從本質上說,它首先是追求人性的完善,所以,它應當是自願的,自主的,平等的;沒有感情的婚姻,沒有平等人格的家庭,無論是誰委屈了誰,誰壓抑了誰,誰凌辱了誰,那都是一種不幸,一種災難。而從當今的現實來看,真正幸福的婚姻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