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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
永樂二年五月丙辰,山東臨清縣會通稅課局言:〃比歲市鎮經兵,民皆流移,兼連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徵課鈔不及,請減舊額。〃戶部以聞。上(朱棣)曰:〃兵旱之餘,尚可徵稅耶?其悉免之。俟豐歲百姓復業,商賈通行,然後徵之。〃
發鈔發粟,賑濟災民。例如:
永樂元年三月戊子,戶部言河南開封等府蝗民飢。命以見儲麥豆賑之。
又如:
同年三月甲午,北京、山東、河南、直隸、徐州、鳳陽、淮安民飢。命戶部遣官賑濟。本處無儲粟者,於近旁軍衛有司所儲給賑之。
興修水利,除災利農。例如:直隸蘇州一帶仰仗錢塘江、吳淞江、婁江之水利。後因沙土雍塞,江水失控,旱時百姓坐視禾苗枯槁,洩時坐視垂成之禾淹沒。朱棣即位不久即因民所請而治之。 永樂元年更命戶部尚書夏原吉赴江浙諸郡治水。 厥為明初之一件大事。
重點開中,徵集軍糧。例如:朱棣甫即位時,北平各衛乏糧,便命戶部悉停天下中鹽,專於北平開中。
創定賞罰條例,發展軍屯。例如永樂二年,朱棣頒屯田賞罰之法,第二年,將其法甩紅牌刊識。後又規定,官軍種植樣田,每歲終赴京較其所收多寡而賞罰之。
照理說,朱棣如此愛民恤困,孜孜治理,國家應該大治,百姓應該豐足了。其實,永樂年間的國計民生遠遠不如人意。朝廷的雨露沾被是極為有限的。況且,以明帝國版圖之大,每年都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發生災害。僅就《明實錄》記載進行統計,自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至永樂二十二年朱棣在位期間,水旱蝗瘟疫所引起的饑荒災害就達二百七十六起之多。其中大多數災荒為朝廷所瞭解,並給予了賑濟或減免賦稅。然而有些災情卻為地方官員所隱瞞。永樂十年六月甲戌,朱棣對臣下的這種做法曾加以申斥。他說:〃朕為天下主,所務安民而已。民者,國之本。一民不得其所,朕之責也。故每歲遣人巡行郡邑,凡歲之豐歉,民之休慼,欲周知也。近者,河南民飢,有司不以聞,而往往有言谷豐者。若此欺罔,獲罪於天。
朱棣曾經下令在外有司官員赴京朝覲時,要報告民間利病。但來朝官員卻往往不把地方實情上報,而〃率雲田穀豐稔,閭閻樂業〃以取悅於朱棣,蓋朱棣亟欲躋身於聖主明王之列,甚或要超邁千古列聖,他所樂於聽的就是〃田穀豐稔,閭閻樂業〃這樣的話。臣下之隱瞞實情,實朱棣有以致之,反之,當他了解到民間並非〃田穀豐稔,閭閻樂業〃時,他又一定要表示出不滿和■責,唯此,他才會顯得更加聖明。永樂十一年正月,山西發生饑荒,來朝官竟對山西饑民食樹皮草根的慘狀隻字不提 。永樂十六年七月己巳,朱棣降敕切責陝西布政司、按察司,同樣是因為他們隱瞞災情:〃比聞陝西所屬郡縣歲屢不登,民食弗給,致其流莩。爾等受任方牧,坐視不恤,又不以聞,罪將何逃!〃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皇太子朱高熾自南京入朝,路過山東鄒縣,他目睹了當地的一次饑荒:〃見民男女持筐盈路拾草實者。駐馬問所用。民跪對曰:〃歲荒以為食。〃皇太子惻然,稍前下馬入民舍,視民男女皆衣百結,不掩體,灶釜傾僕不治,嘆曰:〃民隱不上聞若此乎〃?〃在皇太子的干預下,鄒、滕的饑民得到了賑濟。 然而,鄒、滕的饑荒可能不是最嚴重的,因而地方官司空見慣,才敢於不上聞。它只不過是偶爾被路過其地的皇太子發現而引起重視罷了。與皇太子過鄒縣的同月,山東青、萊、平度等府州發生水災,造成大量饑民,官府一次賑濟便達十五萬三千七百三十四戶之多。 我們完全可以說,實錄中所反映的災情民困是遠遠不夠全面的。
朱棣統治人民,提出一種理論,說:〃民不失其養,雖勞之鮮怨,民失所養,雖休之不德。〃 在朱棣看來,自己是愛民的仁君,因而民是不能失其養的。這也是實際上他不願意聽到民間的災情的一個原因。
然而,就在朱棣崩於榆木川的當年十二月,大理右少卿虞謙的一道上書便為我們勾勒了一幅與朱棣所設想的完全不同的民生圖畫。他稱:
太宗文皇帝繼承大寶,恢弘治化,南拓交阯,以擴疆宇,北討胡寇以靖邊陲,營建北京以固中原,其志蓋欲暫勞而永逸,事雖不同,其所以為安民之心則一。但牧民之吏不體朝廷仁民之意,指一科十,放富差貧,小人怙恃,愈肆貪毒,遠近視效,海內成風,致民有不得所者。皇上(仁宗朱高熾)宸衷惻憫,蓋亦久矣。是以即位之初,即罷土木之役以息劬瘁之民,棄苑囿以興耕種,放鷹犬以省膏粱,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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