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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4屆縣市長選舉得票率為45�27%,獲得9個席次,連同高雄市,目前執政的縣市共有10個。在“總統”選舉方面,1996年“總統”選舉得票率為21�13%,2000年“總統”選舉得票率為39�3%,2004年“總統”選舉得票率為50�11%。
(二)黨員人數穩步增加。民進黨成立之初,民進黨的黨員人數僅有1萬餘人,1995年發展為8萬餘人,1999年發展到20餘萬人。2000年3月上臺後,社會上湧起了一股入黨潮,民進黨黨員數成倍增長,目前已突破40萬人。
(三)政黨認同度穩步上揚。民進黨成立之初,民進黨的民意認同度僅有7%,1996年升為15%,在上臺前一直維持在20%左右。上臺後,其民意支援度一直維持在23%—29%之間,居於國、親兩黨之上,成為島內第一大黨。
二、組織架構
民進黨的黨務機構主要分為中央、縣市及鄉鎮市區黨部三級。各級區域組織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為執行機關,評議委員為評議機關。
(一)“黨員代表大會”。為該黨最高權力機關,每年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集一次,代表任期2年。主要職權為修訂黨章,議定黨綱,聽取並檢討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評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罷免中央執行委員及評議委員等。
(二)主席。黨主席的產生由全體黨員直接選舉產生,任期2年,連選可連任一次。歷任黨主席為江鵬堅(第一屆)、姚嘉文(第二屆)、黃信介(第三、四屆)、許信良(第五、七屆)、施明德(第六屆)、林義雄(第八屆)、謝長廷(第九屆)、###(第十、十一屆)、蘇貞昌(第十一屆補選)。
(三)中央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中央常務委員會行使職權。中執會共設委員35人,其中由“黨員代表大會”直接選出30名委員,並互選10人為中常委,任期均為2年,可連選連任。除黨主席為當然中執委以及中常委外,並增列4席當然中執委以及中常委,當黨主席為“總統”時,為“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以及“總統”指定的3人;當黨主席非“總統”時,為“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幹事長與書記長及縣市長之間互推1人。
黨主席可就中常委中提名副主席1—3人,經中執會同意後任命。中央黨部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3人,由主席任免。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組織、外交、大陸事務、僑務、社運、文宣等部門。
由於中執會與中常會均採合議制,也即重大決策必須經由多數委員的同意。中執會尤其是中常會經常成為黨內各大派系進行權力爭奪與利益分配的場所。目前黨內的派系主要有“正義連線”(第一大派系)、“新潮流”、“福利國”、“新世紀”、“新動力”、“###聯盟”等。
(四)中央評議委員會。設委員11人,候選委員3人,由“黨員代表大會”直接選出,並由評議委員互選1人為主任委員,任期均為2年,可連選連任。
(五)地方組織。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民進黨的基層組織逐步完善,目前已在各縣市設立了縣市及鄉鎮市區黨部。
三、政策主張
追求“臺灣主權獨立”是民進黨的基本政治目標。其政策主張具體有:
(一)政治主張。民進黨自成立之日始就帶有嚴重的分離傾向,聲稱“臺灣前途應由臺灣全體住民共同決定”,並於1991年將“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列入黨綱,叫囂“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依據國際法原則重返國際社會”,“兩岸依據國際法在國與國的關係下發展關係”等等,蛻變為地地道道的“###黨”。然而,這一激進“###”主張卻阻礙了民進黨的發展,民進黨後來不得不對“###黨綱”進行了一些淡化處理,並於1999年5月8日透過了所謂的“臺灣前途決議文”,逐步由過去叫囂“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與“臺灣共和國”轉變為鼓吹“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事實###”,聲稱“臺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臺澎金馬與附屬島嶼;臺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臺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2000年3月上臺後,###鑑於民進黨實力有所增長,於2002年8月3日丟擲了“臺灣、中國,一邊一國”的謬論,徹底暴露了“###”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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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簡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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