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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和政府以及阿穆爾政府首腦釋出的一系列法律檔案,因為印古什總統和政府釋出的法律檔案有典型的違憲之處。根據這些檔案,一些聯邦執行權力機關的職權會被地方機關侵犯,這違反了俄聯邦憲法,使地方政府的權力比聯邦法律規定的增大了好幾倍。而阿穆爾州政府首腦在決定公民出入俄羅斯國家邊境問題上的法律也超越了地方政府的許可權。普京還對巴什克爾託斯坦總統西莫夫擅自制定的各項法律進行了廢除。他在致巴什克爾託斯坦共和國國務會議的信中指出,該共和國憲法中的一些條款“提出了建立具有完全國際法主權的巴什科爾託斯坦共和國的思想”。普京還指出,該共和國法律在巴什克爾託斯坦共和國總統有權在該共和國轄區內實行緊急狀態的問題上和聯邦法律相牴觸。
接著5月17日,普京又發表了《告俄羅斯公民書》,提出了一系列法律草案。
第一,建議修改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的組成原則。俄羅斯憲法規定,杜馬經選舉產生,聯邦委員會則由代表權力機關、執行權力機關及立法權力機關的代表組成。這些代表一般都由各地區的一把手、行政長官、共和國總統或地區議會領導人擔任。對於這一狀況,普京認為,這將導致各地行政長官和共和國領導人既是執行權力機關的代表,同時又是聯邦委員會成員,那些議員成為了自己應當執行的法律的起草者。這違反了權力分開的原則。各地區領導人應當集中精力解決本地區的具體問題。而立法工作則應由其代表負責,但要在常任和專業的基礎上進行。於是他提出聯邦委員會議員由地方選派,為長期專職職務,聯邦主體的行政長官不再兼任此職。
第二,執行解除地區領導人職務和解散違反聯邦法律的立法機構的規定。如聯邦主體領導人及地方議會不遵守聯邦法律,總統有權解除領導人的職務和解散地方議會。
第三,如果國家總統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解除地方領導人的職務,則地方領導人也應當享有解除其下屬權力機關即地區、和市鎮的領導人職務的權力。這些措施將使俄羅斯的統治方式發生深刻變革。普京說,這是實現國家現代化的第一階段。
普京的上述舉措,自然引起了聯邦委員會和地方長官的不滿。在這些改革中,只有一點能討他們的喜歡,這就是能夠解除下級的領導職務,其中包括聯邦各主體首府桀驁不遜的市長們的職務。地方行政長官可以容忍總統取消他們頒佈的某些法規乃至讓七個聯邦區的“將軍長官”凌駕於自己之上。但是,他們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支援總統剝奪其聯邦委員會成員的資格,因為這實際上是使他們失去了成為全國級政治家的機會,並使他們失去了議員的豁免權,而且隨時有被總統解職的危險。庫爾斯克州州長魯茨科伊擔心地說,“如果各地區領導人都不再是議會的代表,他們將成為普通的管家,任何一方警察都可對他們進行調查。”長期擔任靼韃斯坦共和國總統的沙伊米耶夫更是公開表示:“我看不出改變聯邦委員會組成原則的想法有什麼好處。也許,這一想法背後的目的不但要削弱國家杜馬,還要削弱聯邦委員會,使其變得更加無力,導致這一憲法權力機關只能起輔助作用。我還沒有聽說過哪個聯邦主體的領導人不能同時承擔領導義務和聯邦委員會成員的義務。如果誰履行這些義務有困難的話,有一個簡單辦法:行政長官不想在聯邦委員會工作,就讓他派自己的代表參加。”
但普京的這些措施得到了以“團結”運動和俄共為主的國家杜馬的支援。5月31日,國家杜馬一讀透過了聯邦委員會組成程式法。6月23日國家杜馬以308票贊成,86票反對的壓倒多數透過了剝奪地區行政長官在聯邦委員會席位的法案。該法案規定,聯邦委員會的代表們從2001年1月1日起將由兩名地區代表取代,其中一名由地方領導人委任,另一名則由地方議會選舉產生。這是近十年來,俄羅斯議會進行的第四次根本性改革。第一次議會改革是從選舉人民代表開始的,以1993年10月白宮事件而告結束。同年底,組成新的聯邦議會,其中上院即聯邦委員會是由各地居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期限為兩年。後來根據葉利欽總統的建議,不顧多數議員的強烈反對進行了第三次議會改革。1995年12月國家杜馬透過了聯邦委員會新的組成程式法,即由聯邦主體執行權力機關和立法權力機關領導人組成。
2000年6月28日,聯邦委員會對該法律草案進行表決。心懷不滿的聯邦委員趁勢發動反攻,只見託木斯克州議長馬爾採夫一手用拳頭敲打著桌子,一手晃動著俄聯邦憲法,大聲喊道:“這是我的位置,我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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