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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能聽就聽,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還不打緊,萬一天大的禍子自己罩不住,還是得要毛鋒出頭出面出手的。
何況,他本來就是得聽命於毛鋒。
更何況,這件本來就是毛鋒的事,他犯不著一意狐行,全攬上身。
況且,他也無意要殺警。——現在看來非“滅口”不可,但這種事最好還是交給別人做。
更且,他無意要殺人。他較有興趣的是活著的駱鈴。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張福順很喜歡用”虎”來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為這樣可以使自己更具聲勢、更有“虎威”。
他喜歡“殺”美麗女子,而不怎麼喜歡殺人——當然,這兩“殺”字的意思是並不完全相同的:不過都帶有暴力的成份。
交媾和殺戮,本來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況乎以他今時今日的地位、名聲;他能不殺人,還是不殺人較好。
但只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時日無多,享樂及時。
——開槍與開窗,要真給他作出選擇,他還是會優先選開窗的。
所以,他以一種跟他的外貌甚不相村的“虎威”下令道:“我數一、二、三,你就放下槍,不然——”
他不待哈森反應,已開始數:“——”
如果你只有一二三聲的時間去活,你能做什麼?你會做什麼?
3、像我這樣一條小漢
哈森會做什麼?能做什麼?
他也不知道。
人生有時遇上緊急關頭,根本可能什麼也不做,什麼都做不了。
哈森雖然是警務人員,但警務人員也不過是人,他也會急,也會慌,更會心亂害怕,遇上緊急關頭,也不知如何應付是好。
現在他就是這樣子。
他準備一聽對方數到第“二”聲。就放下槍—一反正。有槍如無。
不過他沒有聽到張福順的第“二”聲。
反而聽到另一個聲音數下去:
“二、三、四……”那聲音愉快的說,“我多你七聲。我準備數到十,你和你的手下走狗還不統統放下槍。我就一槍打爆你的頭!”
聲音自張福順背後響起。
張福順身後的一名“保鏢”,忽然“倒戈”用一截事物抵住張福順背脊,表情十分“戲劇性”、聲調充滿抑揚頓挫且尖尖銳銳的更正:
“不,不是頭,我一槍找出你的肺,當然有時候也可以誤穿過肝,或在你心臟底部開了窗。”
哈森一時還沒弄清楚是誰。駱鈴已喜叫出聲:
“蚊子——死蚊子!”
哈森這才大喜過望:
來的是溫文!
來的是溫文。
他竟不知在何時已成了張福順身後的“保鏢”,連張福順都沒有發現。
他們現在當然已發現了。
不過發現已遲。
溫文已用槍抵住了張福順的背脊。
他顯然已佔了上風。
不過,“顯然”往往不等於“真的”——溫文現在是不是實實在在真的佔了上風?
好像是。
因為溫文真的用槍抵張福順的背。
溫文手上那把也是真槍。
可是卻還有一個重點:
要害——
——溫文根本不會用槍。
他從未使過槍。
根本就沒有開槍經驗。
他就算連真槍也沒碰過。
——這槍是不是一扣扳機。就可以射出殺人的子銀,還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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