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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落魄,舉止失措。商人都雙手十指緊緊抓住槍扎著馬對準對方,顫聲哆唇的威嚇:
“別別別開槍……”
“你開開開槍我我也也開開槍……”
“你你你小心心點別亂說開槍……”
“你先放下你作的槍我才放槍……”
兩人都不肯先放下槍。
這一鬧,兩人越發神經緊張。
誰也不敢放棄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棄槍,何況他已佔了上風,而且人多勢眾。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槍。他已身陷重圍。槍是他身處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這種一觸即發的情形下,雙方很容易便會“走火”:
不,只有一方。
——因為哈森只有槍,沒有子彈。
空槍又怎會走火?
這種情勢,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個知道這種苦況的,當然是駱鈴,也許她還可以想點什麼辦法,但而今亦給人脅持的。
哈森這越發堅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麼“六人幫”、“四人幫”甚至是“{奇書qisuu手機電子書}一人幫”,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幾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來不只是“幾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這是,“砰”的一聲,門又給憧了開來,四五名大漢,簇擁著一個人(即是前有人為他撞門、後有人替他關門的)走了進來。
這些人一出現,哈森就絕望了。
他完全感到徹底的斷絕希望了。
因為進來的那個前呼後擁的中心人物,就是頭髮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當地寬領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褲頭內的“部長裝”大老闆。
張福順。
他也來了!
而且是率眾而來。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兩名彪形大漢,一直掩護在張福順身前,就算哈森槍裡有子彈,而他又意圖向張福順開槍,那一定不可能一槍命中。
只要一槍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沒有機會了。
團為張福順身邊的保鏢,至少有兩人是手上有槍的。其中一名狀若日本掃財貓(以大黑天菩薩招手姿勢)大漢,一進來,槍已指著哈森的額。
何況三美的槍口,正對著哈森。
更何況哈森手上的槍,根本沒有子彈。
“你身為警務人員,私闖民宅,我殺了你也不必償命!”張福順大刺刺的說,“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這間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還敢頑抗!?真笨得可憐。”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斷:“這麼笨的人,早就該死了!?
“慢著”哈森硬著頭皮恐嚇了回去,“警署裡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來這裡,你敢殺我?你洗淨屁股坐一輩子的牢吧!”
“你大我?”
張福順剔起一條眉毛,左邊那隻。那道眉彎彎如月,又像黑鐮刀。挑得很高。卻很稀薄,像偷工減料的“的確涼”。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撫平他那油膩膩的中間分界頭髮;他的發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種不必搽蠟油也像楷了蠟油一般油亮的髮質,亮得反映了養尊處優的富貴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樣,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給激怒,聲音更加稀薄尖銳難聽,“你以為大我我就不敢殺你?
你忘了三美是‘頭家’的‘針’。只要他回去打份報告:說是這位略小姐畏罪潛逃你要逮住她。卻死在她槍下,你說這件事誰會追究到我頭上來?嗯?何況,那來的七十人?這秘密行動,連你和三美,不出七個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們已背了黑鍋,不給上頭革職也算還得了神——毛頭家只要在上面施一點壓,我看你們那幾個吃飽了,撐著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麼?還來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異想天開!我開槍就像開窗,怕也沒怕過,你少憂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殺了你明兒還保準能到議會開會!”張福順說著說著,臉上青筋畢現,眼看他就要槍殺他了。
張福順身邊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臉奸狡的說:“老闆,殺人的事,還是私下進行的好。
人多,今日不說話,他日萬一有個什麼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隻手都夠不上了。”
張福順點了點頭。他知道這句話是對的。何況這“魚生”是“頭家”派來的。他的“勸告”自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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