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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買這些東西時,他就一臉壞笑地說:“讓克里斯去吧。”
至少奧菲麗婭還替我著想,把要買的東西寫在紙上,還給我拿上個牛皮紙袋,但這已經無濟於事。我懷裡抱了三大包高潔絲,因為商店給的袋子里根本放不下,然後我聽到自己身後有人衝我指指點點,“瞧,這個娘娘腔!”
我該怎麼辦呢?把衛生巾往地上一扔,去踢那人的屁股,還是假裝沒聽見,而放任這種事在學校和鄰里間迅速傳開?我眼前彷彿能看到郵差和弗萊迪兩人泡在魯克的快樂屋酒吧(人們都管郵差叫大輪兒先生,我對他還真有幾分敬畏),他們和周圍人大肆宣揚“娘娘腔”就是那個沒爹的野種,那我還怎麼在這兒過下去?
最後,我還是忍著沒發作,咬著牙回到家,誰讓家裡這些女性的生理週期都趕在了同一時間,我也一點沒想過自己這種對於女性的敏感,有朝一日也許會成為一筆財富。雖然遭此奚落,但我和其他孩子相處的原則還是儘可能少發生衝突。因為家裡已經充滿火藥味了,我希望在學校和街坊四鄰還是儘量用外交手段解決問題。
但由於我的個子一天天長高,比周圍的孩子高出一頭甚至都不止,一旦發生爭吵,動手可能就在所難免。因為街上就是這規矩。其他的孩子可能會先衝我動手,因為只要我這大個子被制服了,我那些朋友就自然不在話下。有時候我實在有些煩了,甚至覺得該換些大一點兒的朋友一起玩了。但不久之後,我就學會了要利用自己的身高和強勢,用凌厲的眼神或是言語,來避免正面衝突的發生。只有真是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我才會動手。
我有個朋友叫諾曼,見識了這種所謂迫不得已的正面衝突。那是在一天下午,當我們一群人正沿著第十大道右街往回走,邊走邊玩。
諾曼聽說過一個星期之前, 媽媽為躲避弗萊迪的毒打逃到一家商店的事情,弗萊迪拎著槍在後面窮追不捨。當時我倒是沒有親眼看見,但是也聽人講弗萊迪如何闖進商店,用槍口指著大家,問媽媽藏在哪裡,把所有人都驚得面如死灰,魂飛魄散。媽媽偷偷溜出來,上了輛計程車想逃離這是非之地,可是聽任媽媽怎麼苦苦哀求,司機就是不為所動,車子壓根就沒動地方。聽到這些讓我火冒三丈。
更讓我受不了的是,弗萊迪衝了出來,把媽媽從計程車裡拽了出來,就在大街上大打出手,而周圍都是跑出來看熱鬧的人群,大家卻聽之任之,一言不發。無論是這種肆意的傷害還是惡毒的侮辱,沒有人出來主持公道。無論是警察還是街坊四鄰,大家都是袖手旁觀。甚至連我的舅舅們都沒有插手管管這事情。倒不是因為什麼害怕,其實弗萊迪根本不是我舅舅的對手,而是大家不願意插手媽媽的家事。我也從沒往這方面想過。在當時,很多社群已經不再對家庭暴力不聞不問了,但我對此卻一無所知,即便是有這樣那樣的求助渠道,我們也根本沒有聽說過。我看到的只是人們的袖手旁觀和若無其事。
我已經不需要更多的刺激就能堅定除掉弗萊迪的決心,但是當諾曼學媽媽在街上狼狽逃跑的樣子時,我頓時就血往上湧,忍無可忍。
“克里斯,你看呀!”諾曼邊走邊說,學著媽媽躲躲藏藏的樣子,“還記得嗎?”接著他又模仿弗萊迪端著槍的樣子,假模假式地說,“‘她人藏在哪?在哪?’你還記得嗎?”
我彷彿是火山一樣,瞬間爆發了,連我自己都被嚇了一跳,我一下子撲了過去,拳頭雨點般的落在他身上,一腳接著一腳把他一路踢了回去,把所有對弗萊迪的積怨都發洩在諾曼的身上。
從那以後,沒人再敢和我提媽媽的事情。但唯一的例外是弗萊迪的一個親戚,他當時已經二十多歲了,而且還常來我家,對媽媽頤指氣使,根本談不上絲毫的尊敬。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有一次,媽媽讓他別鬧騰了,他就破口大罵:“你怎麼敢這麼和我說話,小心我把你的腦袋打爛。”
我當時恨得牙根癢癢,幾乎就按耐不住又要大打出手,但我還是忍住了,咬牙坐在一旁,一聲不吭。但我心裡默默記住了這一切。雖然他並未屢屢如此,但我在很多年後仍無法釋懷。大約40年後,有個親戚邀請他來到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參加感恩節晚宴,那是在我自己的家中,所有的食物都是我買來的,可我卻根本吃不下。有他在場,我根本就沒法坐下安心吃飯,因為我擔心自己會忍不住對近在咫尺的他大打出手。他過得很慘,一個腎臟被摘除,已經是弱不禁風,只要我當腰給他一拳,他就可能命喪黃泉。他當年對待媽媽的方式根本讓我無法忘卻,更無法寬恕,他已經把我深深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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