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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其他一些場合下,我那些朋友拿我開玩笑,我卻可以一笑而過,毫不在乎。我的宗旨就是希望人們能喜歡我,不一定要包括老師校長在內的每個人都要喜歡我,但是我至少要有自己的特點,有自己的身份。這才夠酷。
為此,五年級的時候,我腦袋裡突然蹦出一個想法,要是把弗萊迪姐姐的玻璃假眼拿到課堂上來做介紹與展示,那一定酷到極點。後來,一次次的實踐證明,只要我有個什麼想法出來,就一定會一心一意琢磨這事,這種能力是把雙刃劍,讓我以後受益無窮,也給我帶來了不少麻煩。是什麼讓我纏著弗萊迪的姐姐希斯,借她的假眼拿到學校展示,我也說不大清楚,但我就是不達目的不罷休。
希斯姑媽50出頭,頭髮花白,總穿一件家常外罩,一個兜裡裝一小瓶威士忌,另一個兜裡揣一包好彩牌香菸 。即便是在屋子外面,她也很少換件衣服,我更沒見過她穿裙子的樣子。在1965年的密爾沃基東北部,女人們都喜歡穿家常外罩,不管裡面穿什麼,外面都要套上這麼件外罩,彷彿穿的是貂皮大衣一樣,招搖過市。家裡還有個遠親阿爾伯塔小姐,是個大個子的胖女人,她就習慣在這種外罩裡穿上五層衣服,這就是我們當初幸福時光的一個有趣景觀。希斯姑媽的穿著和這位遠親也有一比。
我每次央求姑媽的時候,得到的答覆基本是一樣的,“希斯姑媽,我把玻璃眼球帶到課堂做展示行嗎?”
每次她都是先一仰脖喝上一口威士忌,然後說:“小混蛋,拿走我的假眼,你想都別想! 不可能!”
最後我只好“曲線救國”,換了一套行動方案。我知道她夜裡睡覺時,會把假眼放在一個盛著液體的小罐子裡,保持假眼溼潤。我計劃在早上她沒醒的時候,就把假眼拿走,然後中午時,再偷偷送回來,通常她要在中午過後才會起床。
那天早上一切進展順利,我到了學校,幾乎等不及一個個輪到自己再做展示了。之前,誰都沒有把假眼帶到學校過的。馬上要輪到我了,我幾乎抑制不住自己臉上漾起的得意微笑,馬上就要到我大放異彩的時候了。
突然間,走廊裡傳來一陣陣尖聲叫罵,開始還聽不太真切,但很快大家都聽得清清楚楚,是在喊我的名字,“克里斯!還我的眼睛,看我不打爛你的屁股。把眼睛給我還回來!”
班裡的人齊刷刷地把目光投在我身上,都不明白出了什麼事情。
又一輪叫罵開始了,比剛才更兇狠,“混蛋東西,把眼睛拿回來。給我眼睛。看我怎麼收拾你,小賊娃子!”
接著,希斯姑媽一把推開教室的門,上氣不接下氣地站在門口,頭髮披散著,腳上只穿著拖鞋,隨意披著家常外罩,氣得渾身都在哆嗦,她用那隻好眼掃視著大家,另一隻眼框空空的,什麼都沒有,“把眼睛還我,混蛋東西!”她大聲咆哮著,老師和同學們都驚呆了,大張著嘴巴,不明白這人是誰,為什麼找自己的眼睛。教室裡徹底亂作一團。
我尷尬萬分,步履沉重地走上前去,在眾目睽睽之下,從口袋裡掏出了她的假眼。她用那隻好眼瞅了瞅我手心的玻璃假眼,一把拿走,當著全班人的面,把假眼塞進了眼眶,轉身走了,一路上還罵聲不停。
我估計老師要暈過去了,有個小女生當時就吐了,顯然誰都沒見過這種陣勢,也沒見過有人這麼當場裝假眼。
家裡的反應倒是沒出我所料。弗萊迪當然又要大發雷霆,“克里斯,你要再敢動希斯姑媽的眼睛,看我怎麼收拾你,我非打得你一個星期坐不下去。”他總是找各種理由來讓我受皮肉之苦,我對此早已習以為常。
還是回到學校讓我更難以忍受。很長時間之後,我都是學校裡的笑柄,關於希斯姑媽和她的假眼的事孩子們談論了足足有幾個星期不止。但我還是撐過來了。除了捅了這麼個漏子之外,我在學校裡過得還不錯,那裡有我喜歡的東西,也有我需要應對的挑戰。而且,我如飢似渴地閱讀,經常泡在圖書館,看那些狄更斯和馬克???吐溫的經典小說,我甚至對歷史也萌生了興趣,而且覺得數學也是趣味盎然,我喜歡解決那些是非對錯的問題。
而我家裡那些事情,很難講清究竟孰是孰非。
* * *
在過去幾年間,媽媽出獄後都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我總想理解她內心的真實想法,她是否不再像從前,還是從未改變,她真實的想法究竟是什麼。老傢伙弗萊迪是我們所有人的噩夢,他是鐐銬,是鎖鏈,讓我們喘息不得,同時他還揮之不去,欲罷不能,因為無論母親怎樣逃離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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