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2/4 頁)
被判一級謀殺,但最後普雷爾被宣佈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她被判處三年監禁,但在僅僅服了10個月的刑之後,1983年12月普雷爾被假釋離開了監獄。 沃克成了在家庭暴力事務方面很有影響的一個人物,這更加深了受虐女性對於自身行為沒有能力負責的觀點。被毆打的女人成了一個新生產物,在就意味著沃克能夠為自己付出的服務每天收費高達3000美元。法庭並不是每次都買她的賬。1990年,她為佩格·蘇·塞茲(Peggy Sue Saiz)辯護,塞茲是一個在丈夫睡覺時把他殺死了的女人。在案件發生的前一天,塞茲練習了射擊;案件發生後的第二天,她出去跳舞。陪審員否決了她的陳述並判決她一級謀殺罪名成立。1990年的時候,沃克還為謀殺親生父母的梅內德斯(Menendez)兄弟做了辯護,她說他們的父母管教太過嚴厲,虐待孩子,這非常嚴重地剝奪了孩子們的身份統一性,令他們產生了重大的心理問題。更令人感到震驚的是,沃克還被O·J·辛普森的律師徵募為專家證人出席尼克爾兇殺案的審理,這等於是辯護人從起訴人那裡偷來了致命武器。沃克說到時候如果起訴人請求她的話,她會坐到起訴人那一邊去。最後,她的證詞沒有被採用。
第五部分 愛與傷痛(6)
沃克的心理學術語在證人一方聽起來是可靠的,她是把女性當作男性暴力行為的被動接受者。受虐女人綜合症也可以回答檢舉人經常會提出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女人在她或者她的孩子受到威脅的時候還不離開呢?同時還能證明那些無法被認為是正當防衛的謀殺是正當的,比如當謀殺是在威脅或者是毆打併不存在的情況下發生或者是趁對方睡覺時行使。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沒有得到解釋,那就是如果一個女人已經陷入了所謂“習慣性的無力”狀態,就像那條被鎖住的狗一樣,那她怎麼會有攻擊性的需要以致於殺死丈夫呢? 受虐女人綜合症將會被加拿大高階法庭銘記,在1990年5月審判安吉麗卡·拉維利(AngeliqueLavallee)的案子時這個因素起到了重大作用。拉維利是溫尼伯湖地區的一個女人,她在忍受了四年的虐待後殺死了她的丈夫。拉維利懇求被判無罪,她的律師辯稱拉維利患有受虐女人綜合症,她是出於自衛才殺死了丈夫——儘管她是在丈夫離開房間的時候從他背後開的槍。拉維利最後被判無罪。 當女人殺死她們的丈夫的時候,受虐妻子綜合症這一辯護理由經常被呼叫並不令人吃驚,即使是在那些很難找到證據證明確實有過虐待的案子裡也是如此。1996年加拿大的法庭審理了一起妻子殺死丈夫的案子。1995年12月8日,天就要破曉了,莉莉蓮·格特凱特(Lillian Getkate)手持一把步槍射出兩顆0�223口徑的子彈,分別射入了她丈夫莫瑞(Maury)的脖子和左肩,當時他睡在他們的床上。這之後,格特凱特帶著他們的兩個孩子——4歲的兒子和9歲的女兒離開了他們位於渥太華的兩層白色小樓。當警察趕到的時候,發現了躺在床上的屍體。格特凱特告訴警察在她丈夫被殺死前,她和女兒睡在一起,因為女兒剛剛做了一個噩夢。她說在丈夫被槍擊後她聽到有一個人從前門跑出去了。調查人員沒有發現破門而入的痕跡,房間裡也沒有搏鬥過的跡象。他們還發現在地下室裡有一把步槍。在別的地方,他們發現了一沓未付的賬單和莉莉蓮·格特凱特寫著字的筆記本。“養老金:2100美元;薪水:兩個星期;假期:如果莫瑞死了就是12天;養老金:歸我和孩子們所有。”兩個小時以後,莉莉蓮·格特凱特以一級謀殺罪被起訴。 在審判過程中,莉莉蓮·格特凱特的律師用受虐妻子綜合症來為她辯護,他們說她殺死的是讓她在精神和肉體上遭受痛苦的人,這個男人手拿武器而且還受過軍事方面的訓練。格特凱特也證實說她經常被她的丈夫虐待,她已經和他結婚11年了。她說他總是侮辱她、推搡她、威脅她、掐她、揪她的頭髮還強姦她。她告訴法庭說她的丈夫威脅說要殺了她。她說曾經有一次他強迫她和他在一個公共停車場做愛。他的理由是“我是他的妻子,這是我的責任。”她證明說。 在謀殺發生的當天晚上,在她槍殺他之前不久,他們曾經做了兩次愛,其中一次她是同意的。第二次,她說,她是在起居室裡被強姦的。那個地方正好在女兒房間外面,她很怕會把孩子們吵醒。她也告訴法庭她對殺死丈夫的事情沒有記憶了,因為她陷入了一種“遊離”狀態。當她上樓走進他們的起居室時,她發現他躺在血泊之中。 她的行為和證詞讓每一個熟悉這對夫婦的人迷惑不已。莫瑞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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