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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只顧匆匆忙忙,不要只抱怨太累太辛苦,而要忙 裡偷閒,靜下心來想一想,到底是為誰辛苦為誰忙。右銘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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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廢百,賊道也
【原文】
孟子曰:“楊子取為我①,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墨子兼 愛②,摩頂放踵③利天下,為之。子莫④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 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註釋】
①楊子:戰國初期哲學家,名朱,魏國人。他的學說與墨子的學說在戰 則代都很流行。他重視個人利益,反對別人對自己的侵奪,但也反對侵奪 別人。他沒有留下著作,事蹟見於《孟子》、《莊子》、《韓非子》、《呂氏春 秋》等,《列子》裡有《楊朱篇》,但不一定可靠。②墨子兼愛:墨子 (約前468一前376),春秋戰國之際的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 名翟。相傳原為宋國人,後長期住在魯國。“兼愛”是他的基本思想之一。 ③摩頂放(fang)踵:從頭頂到腳跟都摩傷,形容不畏勞苦,不畏勞苦,不顧價格體傷。放, 到,到。④子莫:戰國時魯國人,其事蹟已不可考。
【譯文】
孟子說:“楊朱主張為自己,即使拔一根毫毛而有利於天下,他都 不肯幹。墨子主張兼愛,即便是從頭頂到腳跟都摩傷,只要 是對天下有利,他都肯幹。子莫則主張中道。主張中道本來是不 錯的,但如果只知中道而不知道權變,那也就和執著一點一樣了。 為什麼厭惡執著一點呢?因為它會損害真正的道,只是堅持一點 而廢棄了其餘很多方面。”
【讀解】
這是孟子對楊朱和墨翟學派非常著名的一段評論,至今仍然 是對楊墨的權威性論斷。我們這裡不是搞學術研究,所以對他關 於楊墨的評論不予深說,而是側重於他對子莫的看法。
子莫執中。
照理說符合儒學的中庸之道,應該受到大加讚揚。事實上,孟 子也的確說了“執中為近之”,應該是很不錯的。但“執中無權, 獨執一也。”這就出了問題。這裡的“權”是指“權變”,通權達 變。也就是說,如果只知道死板地堅持“執中”,沒有變通,那就 不是執中,而是“執一”了。而我們知道,中庸之道本來是“執 兩用中”(《中庸》)的,既然只是“執一”,當然也就不是中庸之 道了。因此,並不符合儒學的主張。
為什麼“執一”就有問題呢?因為它“舉一而廢百”,堅持一 點反而廢棄了其餘很多方面,具有片面性,其結果是“賊道”。 “賊”在這裡作動詞,指對真正的中庸之道有所損害。
回過頭來說到楊子的為我,墨子的兼愛,在孟子看來,都是 “執一”之道,因此,“為其賊道也”,是孟子所反對的。
可見,這一章從對楊、墨的評論出發,表達了孟子主張“執 中”而變通的思想主張。對我們來說,既有學術史的價值,又有 思想方法上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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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以飢渴之害為心害
【原文】
孟子曰:“飢者甘食,渴者甘飲。是未得飲食之正也,飢渴害 之也。豈惟口腹有飢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無以飢渴之害 為心害,則不及人不為憂矣。”
【譯文】
孟子說:“飢餓的人覺得任何食物都是美味的,乾渴的人覺得 任何飲料都是可口的。他們不能夠吃喝出飲料和食物的正常滋味, 是由於飢餓和乾渴的妨害。難道只有嘴巴和肚子有飢餓和乾渴的 妨害嗎?心靈也同樣有妨害。一個人能夠不讓飢餓和乾渴那樣的 妨害去妨害心靈,那就不會以自己不及別人為憂慮了。”
【讀解】
飢渴對嘴巴和肚子的妨害使人飢不擇食,渴不擇飲。類似這 樣的妨害如果對心靈發生,就會使一個人對精神的需求,對思想、 學術和主張也出現飢不擇食,渴不擇飲現象,失去辨別力。統 便會管它什麼主義,管他什麼意識形態都一古腦兒接受下來,缺 乏消化能力,最終誤入歧途。
相反,如果一個人能夠使心靈不受到類似飢渴那樣的妨害,就 不會失去選擇力和辨別力,對於各種思想意識和觀念就會有所認 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