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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義也”。 為社會大眾謀利益作出自我犧牲。從這個意義上說,當官也就是 以民的公務員。
這種官,子路認為應該做,孔子也認為應該做,我們又何嘗 不認為應該做呢?不僅現在沒有做官的人應該做,現在已經做官 的人,不是更應該朝這方面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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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達行藏各有志
【原文】
逸民①: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②。子 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 降志辱身矣;言中③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 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註釋】
①逸民:遺落於世而無官位的賢人。②虞仲、夷逸、朱張、少連這 四個人的身世言行已不可確考。③中:合乎。
【譯文】
古今被遺落的賢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 惠、少連。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沒自己的身個分,是 伯夷、叔齊吧?”又說:“柳下惠、少連降低了自己的志向,辱沒 了自己的身分;但他們言語合乎法度,行為合乎思慮。他們不過 如此罷了。”又說:“虞仲、夷逸避世隱居,放肆直言,修身合乎 清高,棄官合乎權變。我則跟這些人都不同,沒有什麼是非這樣 不可的,也沒有什麼是非不這樣不可的。”
【讀解】
一般說來,逸民隱士是指那些志向高潔,確立了一個信念就 抱定不放,不肯和現實妥協的人。
比如說伯夷、叔齊,由於不滿於周武王用武力推翻殷朝的做 法,“義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山而不肯苟且偷生。所以,孔子 說他們是“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是典型的逸民風範。
但也有次一等的情況,比如說柳下惠和少連。少連的情況今 天已不可考證,但柳下惠的情況卻是清楚的。他三次做法官,又 三次被罷兔。當有人勸他離開魯國時,他卻不以為然,還是要堅 持下去。在孔子看來,他和少連已不像伯夷、叔齊那樣“不降 其志,不辱其身”,而是“降志辱身”了,不過,他們的言語合乎 法度,行為合乎思慮,具有中正的精神。雖然忍辱負重,但其內 心志節還是沒有改變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像虞仲、夷逸那樣,完全避世隱居,放言高 論孔子認為他們的特點是做到了清高,捨棄做官也符合通權達 變的思想。
至於孔子自己,則是與上面這些逸民都有所不同,主張以積 極用世為前提的靈活態度,“無可無不可”,沒有什麼是非這樣不 可的也沒有什麼是非不這樣不可的,當然並不是不講原則,在 《里仁》篇裡他已說過一次:“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 義之與比。”“無適也,無莫也”就是“無可無不可”,衡量標準只 有一個,那就是“義之與比”,只要是符合正義的就行。說得具體 一點,也就是“用之則行,含之則藏”。或者用孟子的話來說, “應該做官就做官,應該罷官就罷官,應該做得久就久做,應該馬 上走就馬上走。”(《孟子·公孫丑上》所以孟子稱孔子為“聖之 時”,聖人中的識時務者。
總起來說,逸民隱士也罷,聖人也罷,雖然他們窮達行藏各 有不同,但都有自己立身處世的原則和志向,這一點卻是相同的。他們的原則和志向的具體內容各有不同,這是在上面已看得很清楚,因而不言而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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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用人的經驗談
【原文】
周公①謂魯公②日:“君子不施③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④故 舊⑤無大敵,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註釋】
①周公:即周公旦,孔子心目中的傳人。②魯公:周公的兒子伯禽, 封於魯,所以稱魯公。③施:通“弛” ④以:用。⑤故舊:指 老臣舊屬,義近於“元老”。
【譯文】
周公對魯公說:“君子不疏遠他的親族;不使大臣抱怨自己得 不到重用;老臣舊屬沒有重大過錯就不要遺棄;對一個人不要求 全責備。”
【讀解】
這段話大約是伯禽前往魯國就職時周公對他的訓誡。據《史 記-魯周公世家》記載,西周初年,周公被封於魯地,由於他要 留在朝廷輔佐周王,不能親自到封地去治理,所以命令兒子伯禽 代替他去魯地就封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