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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李小龍攜蓮達及兒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熱烈的歡迎。他無論走到哪裡,都有人立即把他認出;親切地叫他的名字“李小龍”,或叫他在《青蜂俠》演的角色“加藤”。人們請他簽字,並詢問他在美國的情況。
《青蜂俠》在美國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轟動。而在香港和東南亞的華人區,卻引起極大的轟動。這除了李小龍高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點,是李小龍與他們有著血緣、文化的同宗關係。李小龍是華人的驕傲,他是以一個華裔移民的身份在短短數年就打入世界電影聖殿好萊塢,這在當時,無疑是天方夜譚(就在現在,也算是神話,能在好萊塢站穩腳的華裔演員只有盧燕、尊龍、陳沖等寥寥數值)!
李小龍少年時的演藝、武藝朋友來看他,都說:你成了世界有名的好萊塢明星呀!
李小龍在並不把他很當一回事的好萊塢,就不懂得什麼叫謙虛,現在更不會謙虛。李小龍洋洋自得地說:那當然,否則,我就不會去了美國。
敏感的香港傳播媒介自然不會放過這位來自好萊塢的明星。報館記者接踵採訪他,紛紛在報上刊出讚譽過頭的“炒星”文章;電臺為他錄製專題節目;電視臺請他在熒幕上做功夫表演。
李小龍在電視中的表演可謂出盡風頭,令人傾倒。他曾經回憶道:“電視臺的人在空中懸掛了幾塊一英寸厚的木板,我側踢把它們踢碎了。”
李小龍在香港春風得意,在好萊塢受到的種種委屈和不快蕩然無存。但是李小龍卻無意留在香港發展,這是因為香港的天地太小,各方面也相對落後。在香港出名,只是地域性的;在好萊塢出名,則是世界性的——不可同日而語。
另一方面,香港的影業公司是不敢“勞駕”這位已獲成功的好萊塢演員的。且不說拍攝條件遠不及好萊塢,就是片酬也要懸殊一大截。這情形有點近似今日的大陸與香港,大陸雖有良好的外景地等優越條件,卻是不敢貿然聘請片酬動輒數十數百萬港幣的港星拍片。
自然,香港電影亦有它值得驕傲之處。在60年代,人口才300多萬的彈丸之地,卻能年產故事片300部左右。進入70年代,在電視的猛烈衝擊下,香港亦能保持年產近200部的“堪稱奇蹟”的水平。
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本國和本地電影毫無市場,市場成為好萊塢電影的一統天下。香港卻不然,港產影片一直熱門,進口影片作為調劑。港產影片在亞洲,尤其是在華人集中的國家和地區有著廣闊的市場。在禁錮甚嚴的大陸,除文革非常時期,也會進口一定數量的港產“左派”影片。
香港有大小電影製片公司上百家,其中邵氏兄弟(邵逸:夫、邵仁枚)公司、國泰、長城等公司在亞洲頗有影響。香港有東方影都之稱,當時與亞洲電影的另兩位“大哥”日本、印度在亞洲成鼎足之勢。
這一切,在一心想做好萊塢頭號東方影星的李小龍眼裡,是不存在的。曾有記者和影界人士試探李小龍有無留港從影的志向,立即遭到李小龍嘲弄般的回絕。
李小龍帶著香港之行的美好印象回到洛杉礬的家。好萊塢對他的態度一如既往,既不敢輕視他,又不敢重用他。在整個好萊塢的歲月中,李小龍有兩次能成全他獲取巨大成功的機會(電影《無聲笛》、電視《功夫》),又如絢麗斑斕的肥皂泡沫,轉瞬幻滅。
李小龍對好萊塢深深地失望,對自己的前景亦感茫然。
在他倍受好萊塢冷落的同時,他回港掀起的“李小龍熱”仍在激盪。尤其是港人又親睹他另一部非凡的電視劇《盲探神犬》後,“李小龍熱”繼續升溫,大有汪洋大潮之勢。
一位“異想天開”的電臺記者,在越洋採訪中向“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提出這樣的問題:“您雖然加入美國籍,卻正如您說,永遠是一箇中國人。您願不願意回您的祖國,比如香港;臺灣等地方從事您心愛的電影事業?”
李小龍的回答很乾脆:“那當然,如果片酬與劇本都合適的話。”
事實證明,這位記者並非“異想天開”,“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此刻情緒低落——華納公司直言不諱地談了他們對李小龍的看法,無疑在較長時間內宣判了李小龍出人頭地的“死刑”。李小龍是誠懇地回答這一問題的,若稍前,李小龍或許多少會嘲弄這位不“識相”的記者一番。
李小龍的聲音在港臺傳播媒介及影迷中廣泛流傳。人們翹首盼望這位“民族英雄”早日回來。就這一點,撇開其他一切不計,李小龍的功夫片肯定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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