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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有價值的論題。他們同意的第一點是這三個上帝的成份是三個個體(Person)而只有一個“本質”,一句在談及上帝時是有點可笑,但我們必須承認是有哲學意義的話。甚至“Person”(個體)一字立刻牽涉到用人類的名詞來界說神。最大的辯論是三位一體三個分子之間的分別。那是一個多麼迷人的論題!所有三個分子都不是被造的。但是最困難的地方是分別三位一體中的兩個分子和父神之間的邏輯的關係,而它最後決定聖子不是被造的,是父所“生”的,而“聖靈”既不是被造的,也不是“生”的,只是從父而“出”的,用滅亡來威脅那些壞到不能同意此說的人。當大家同意“聖靈”只是“出”的時候,辯論便環繞著它究竟是直接從父而出,抑或透過子而出。就在這個學院式的針尖上,東方希臘正教會離開羅馬迦特力教會,而在十一世紀,羅馬教皇及希臘正教的大主教都為上帝的光榮而互相驅逐別人出教會。如果這不是不敬上帝,什麼才是?
【二、現在的姿態】
事實上宗教思想的混亂,並非完全由於笛卡兒所推行的方法,而是原來就是學院式的。只有那些有太多時間、安全,及酒的修道士們,才能產生出這樣一個有腦筋的孩子。宗教對於無數人有無數意義,故宗教信仰現在的情形。是容許人在態度及意見上有廣泛的差異。威廉·詹姆士在他“宗教經驗的種種”的講學中,會給我們一幅各種不同宗教設施及信仰的複雜圖畫,其中包括某些很荒謬的。在所謂宗教信仰及意見的繁茂叢林中,一切謬見,弗朗西斯·培根的“四個偶像”,都被介紹了。一切偏見(種族的偶像),例如上帝必然是一種人性的存在,一個神人同性的上帝的觀念;一切和個人或國家的成見相符的信仰(洞穴的偶像),例如做一個基督徒和做一個白人,事實上有同樣意義的流行習慣;一切言辭的虛構及混亂(市場的偶像);及一切以人造的哲學系統為根據的不合理的教條(舞臺的偶像),例如加爾文的“完全墮落”的教義。
聖經提供我們的一些耶穌同代人態度事例,今天仍然隨處可見。第一是希律王的女兒撒羅米的態度。她要施洗約翰的頭,這是今天共產主義的態度。這種撒羅米態度,她唯一的想望是看見宗教的被苛責和蹂躪。還有本丟彼拉多的態度,因尼赫魯而為人所歡迎的在任何善惡鬥爭中抱持中立主義的態度。客觀公正地說,我不以為本丟彼拉多的地位不尋常或不普遍,按照他特殊的“洞穴的偶像”(國家的立場)而論,它甚至是做得對的。他沒有理由淌入猶太人那盤混水。對於這件事他洗了他的手,且他曾說:“你們看這個人”,這是一句諷刺諺亞法的話,意思是“看,你的犯人在這裡!”本丟彼拉多的中立主義,最少比尼赫魯的更為真實。尼赫魯在蘇彝士危機的時候,發出反對白色帝國主義的尖叫;而在匈牙利危機的時候,譴責紅色帝國主義卻是勉強和敷衍的。亞基帕王及他的妻百尼基的態度,似有輕微的進步,當亞基帕對聖保羅說:“你想你稍微勸誘,就會使我作基督徒嗎?”他似乎較為虛心。問題是他也是正在執行他俗世的任務,他本來可能釋放保羅,但保羅卻已選擇上訴該撒,亞基帕不能再做什麼。我相信亞基帕王的態度是一種非常現代的、容忍異己的態度。他是太忙了,沒有進一步追問那個問題。
當然還有耶穌所一再譴責的法利賽人的態度,一種認為宗教或基督教不過是一件虔誠外衣的態度。威廉大帝以波斯王子的身分第一次和俾士麥對話中,談到一個他所不喜歡的人像是一個虔誠者。俾士麥間:“什麼是一個虔誠者?”王子回答:“一個試圖在一種宗教的偽裝中,推進他自己私人利益的人。”海涅用他特有的諷刺天賦,用下面那首詩來描寫那些虔誠者:
〖我知道那些聰明的傢伙,
我知道那些文章,
我知道它們的作者。
我知道他們私下飲酒,
卻公開宣傳水。〗
我們可在喬治·福克斯身上看出一個被當作宗教的特殊的事例。這個事例是極端的,但我不認為在現代基督徒中,是一種十分罕見的現象。一天,喬治·福克斯正到李吉斐爾特去。下面是他在日記中所寫:
〖然後上帝吩咐我脫去我的鞋。我沉默地站著,因為那是冬天。但上帝的言語好像一團火在我身上焚燒,這樣我就脫去了我的鞋,把它們留給那些牧人。而那些可憐的牧人發抖,且驚駭莫名。然後我走了一英里左右。但當我一進入那個城市,上帝的話又再來到了我身上說:“喊吧,李吉斐爾特血城有禍了!”因此我在街上走來走去,大聲呼喊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