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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了蜀郡報告火災的公文,情況如同樊安說:“當時有雨從東北方向來,所以火災沒有造成大的損失。”樊英有一次突然披髮拔刀向屋裡砍了一刀,妻子奇怪地詢問他是什麼原因。樊英說:“郗生遇到賊了。”郗生的名字叫郗巡,是樊英的學生,當時正出門在外。郗生回來以後說,他在路上碰到了強盜,被個披散頭髮的老人解救了。永建時期,皇宮大殿上的銅鐘沒有人去敲,自己就響了起來。皇帝的心中很憂慮,大臣們都無法解釋,便去問樊英。樊英說:“蜀郡的岷山發生山崩,母親崩塌,兒子便鳴叫起來,並不是漢朝要發生災禍的先兆。”過不久四川上奏岷山山崩的事。
五石精
《論衡》曰:陽燧取火,方諸取水,二物皆當以形勢得。陽燧若偃月,方諸若圬杯。若二器如板狀,安能得水火也。鑄陽燧,用五月丙午日午時,煉五色石為之,形如圓鏡,向日即得火。方諸,以十一月壬子夜半時,煉五色石為之,狀如圬杯,向月即得津水。今取大蚌蛤向月,亦有津潤。《淮南子》雲:陽燧見日,燒而為火。方諸見月,津而為水。注云,皆五石之精。陽燧圓以仰日,得火;方諸圬而向月,得水。又云,陽燧之取火於日,方諸之取露於月,天地之間,玄微忽恍,巧曆所不能推其數。然以掌握之中,引類於太極之上,而水火可立致者,陰陽相感動然之也。(出《感應經》)
《論衡》上說:“利用陽燧這種器物取火和用方諸取水,都是因為兩種器物有特殊的形狀,並在特殊的條件下才能夠取得成功。陽燧像個半月形凸出來,方諸像個瓦刀形杯子,如果這兩種器物的形狀像塊木板,又怎麼能夠取到水和火呢?製造陽燧,要在五月丙午日中午十一點到一點之間,冶煉五色石來鑄造,製成的陽燧形狀像一面圓圓的鏡子。把它朝向太陽,就可以取得火。製造方諸,要在十一月壬子日半夜時分,冶煉五色石來鑄造,製造出來的方諸形狀像個瓦刀形的杯子。把它朝向月亮,就可以承接到露水。如果用大蚌殼朝向月亮,也可以取到露水。”《淮南子》說:“陽燧朝向太陽,燃燒形成火;方諸朝向月亮,潤澤形成水。”註釋說:“這都是五色石精的精靈所發揮的作用。陽燧圓形的凸面朝向太陽,可以取得火種;方諸以瓦刀的形狀朝向月亮,所以承接到露水。”又說:“陽燧能夠從太陽採集火種,方諸能夠從月亮取得露水,天地之間的關係,非常微妙,高深的歷法也無法推算出來。掌握了這種方法,就可以來認識天地萬物之間的變化規律。然而能夠取到水和火的真正原因,還是陰陽之間的相互感應的結果。
律呂
《物理論》雲:十二律呂候氣,先於平地為室三重,重有三重壁,揚子所謂九閉之巾也。外室南戶,以布為幔;次室北戶;內室南戶,並以布為幔。皆上圓下方,閉密無風。人居其中,三日觀之,十二律各以木為按,每律各內庳外高,以律加其上,依位安置之。以河內葭莩灰實其端,若氣至,吹灰去管首,小動為和,大動為臣強。李淳風雲:自古言樂聲律呂者,皆本於十二管,以氣應灰飛為驗。後魏末,孫僧化造六甲一週歷,其序雲,以管律候某月某時律氣應推校。前後五六事,皆不與算曆家術數相符。此外諸書,無言候氣得應驗者。以理推尋,恐無實錄。後魏信都芳,自雲,造風扇候二十四氣,每一氣至,其扇輒舉。
斯又驗矣。(出《感應經》)
《物理論》說:十二個音調和節氣相對應。先在平地建造有三層牆壁的房子,而每一層牆壁又分為三層,正如揚子所說的“封閉覆蓋一共九層”。外面一層房屋的門朝南開,並用布做的門簾擋上,次外牆壁或者叫房屋的門朝北開,內室的門朝南開,並且都用布做的門簾擋上。三層房屋都是上圓下方的形狀,封擋得密不透風。人在裡面,三天以後觀察。用木頭十二支具有十二種聲調的一種叫做“管”的樂器,每個音調的管都是內部低沉,外部高亢。
如果將這十二隻管按照十二個聲調的順序排列起來,用蘆葦裡面的薄膜燒成的灰放置在管的一端,如果節氣到了,則相對應聲調的管的頂端的灰就會被“吹”掉,動的輕微叫做和諧,動的大叫做臣強。李淳風說:“自古以來的各種樂器,都起源於十二種音調的管,以節氣‘吹’掉管上的灰作為音調準確與否的檢驗依據。”後來魏朝末期,孫僧將音律和曆法相附會,他在著作的序言裡說:“以管的音調和某月某時的節氣相對應,可以推算和校驗事物。”但是實際上總是和曆法以及數學運算的結果不一致。其它書籍沒有提到音調和氣候相對應的,按照道理推斷,恐怕不大可能有成功的記錄。後魏信都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