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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肯。欲開一路放生,可乎?”諸官曰:“召明法者問之?”則有明法者來,碧衣跼蹐。判官問曰:“欲出一罪人,有路乎?”因以具告。明法者曰:“唯有一路可出,然得殺者肯。若不肯,亦無益?”官曰:“若何?”明法者曰:“此諸物類,為仲任所殺,皆償其身命,然後託生。合召出來,當誘之曰:‘屈突仲任今到,汝食啗畢,即託生。羊更為羊,馬亦為馬,汝餘業未盡,還受畜生身。使仲任為人,還依舊食汝。汝之業報,無窮已也。今令仲任略還,令為汝追福,使汝各舍畜生業,俱得人身,更不為人殺害,豈不佳哉?’諸畜聞得人身必喜,如此乃可放。若不肯,更無餘路。”乃鎖仲任於廳事前房中,召仲任所殺生類到。判官庭中,地可百畝。仲任所殺生命,填塞皆滿。牛馬驢騾豬羊獐鹿雉兔,乃至刺蝟飛鳥,凡數萬頭。皆曰:“召我何為?”判官曰:“仲任已到。”物類皆咆哮大怒,騰振蹴踏之而言曰:“巨盜盍還吾債。”方忿怒時,諸豬羊身長大,與馬牛比,牛馬亦大倍於常。判官乃使明法入曉諭。畜聞得人身,皆喜,形復如故。於是盡驅入諸畜,乃出仲任。有獄卒二人,手執皮袋兼秘木至,則納仲任於袋中,以木秘之,仲任身血,皆於袋諸孔中流出灑地。卒秘木以仲任血,遂遍流廳前。須臾,血深至階,可有三尺。然後兼袋投仲任房中,又扃鎖之。乃召諸畜等,皆怒曰:“逆賊殺我身,今飲汝血。”於是兼飛鳥等,盡食其血。血既盡,皆共舐之,庭中土見乃止。當飲血時,畜生盛怒,身皆長大數倍,仍罵不止。既食已,明法又告:“汝已得債,今放屈突仲任歸,令為汝追福,令汝為人身也。”諸畜皆喜,各複本形而去。判官然後令袋內出仲任,身則如故。判官謂曰:“既見報應,努力修福。若刺血寫一切經,此罪當盡。不然更來,永無相出望。”仲任蘇,乃堅行其志焉。(出《經聞》)
同官縣令虞鹹頗有名氣。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溫縣時,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裡面住有一個人,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來與硃砂和在一起,用來抄寫“一切經”(即佛教經書的全部著作,亦稱“大藏經”)。此人將近六十歲了,臉色枯黃,身體瘦弱,已經抄寫了幾百卷佛經了。凡有向他訪求的人,他都給他一卷。有的向他求幫忙,他也肯幫助。這個說:“我姓屈突,名叫仲任。”他就是仲將、季將的兄弟。父親也曾任過郡守,老家在溫縣,只有仲任一個兒子,憐念他年輕,任其所為,不加任何管束。仲任生性不喜歡讀書,整天只知道賭博遊樂打獵。父親去世時,家裡有僮僕數十人,資產幾百萬,田莊宅第許多處。
而仲任生性放蕩好色,整日吃喝玩樂,幾年之後便把家產變賣完了,只剩下老家溫縣的那一處田莊。他便又賣田產又拆房子,結果這所田莊也折騰光了,只有莊內的一座房子還沒有拆掉。僮僕妻妾卻已散盡,家庭生活貧窮,又沒有謀生之計,他便在這座房子裡挖開地面,埋藏下幾隻缸,用來貯存牛馬等肉。仲任很有力氣,有個僕人叫莫賀咄,力氣也能抵得上十個人。每天黃昏之後,他就與這個僮僕到五十里外的地方去偷牛偷馬。遇到牛時就抓住兩隻牛角翻手背到背上,遇到馬或驢時,就用繩子套住脖子,也翻手揹著。到了家裡往地上一扔,牛與馬驢全都死了。於是就開始剝皮,皮與骨頭卻扔進房後的大坑裡,或者乾脆燒掉,肉則裝在地下的缸裡。到了白天,就讓僮僕背到城裡市場上賣掉,買回米來做飯吃,就這樣又過了十幾年。因為他們偷盜的地方離家裡很遠,所以沒有人懷疑他們。仲任生性好殺,他住的地方滿屋子都是弓箭、羅網、叉子、彈弓之類。經他手殺害的飛禽走獸不計其數,凡是讓他看見的,無一能夠逃脫。就連刺蝟他也用泥裹起來放在火裡燒,燒熟之後剝掉泥,刺蝟的皮也就隨著泥而脫落,於是就撕開吃肉。他殘害生靈的情形,都跟這個例子相似。後來莫賀咄病死了,一個多月之後,屈突仲任也暴亡,但他的胸口還熱乎。仲任的乳母已經老了,還健在,她就守著仲任的屍體,沒有埋掉。後來仲任又甦醒過來了,於是講述了在陰曹地府的經歷。他剛被抓到陰間時,與僮僕一塊兒受審訊,到了一個大院裡,有十幾間公堂,六個判官,每個判官佔據兩間。仲任受審的那間公堂在最西頭。剛進去時判官不在,他就站在公堂下面,過了一會兒判官來了,原來是他姑夫鄆州司馬張安。張安見是仲任,大為吃驚。把他領上臺階,對他說:“侄兒在世間作惡太多,沒人比得過你,你所殺害的生命有千萬條。如今突然來到這裡,有什麼辦法救你出去呢?”仲任聽了十分害怕,連忙跪下叩頭哀求,張安說:“待我與各位判官商量商量看。”張安便對各位判官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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