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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事情到此就可以圓滿結束了,沒想到買方聽了,絲毫沒有一點喜悅之情,又支支吾吾地扯了老半天,最後這才明白,現在500萬又不算數了,又往下吹了50萬——
“450萬,不賣拉倒!”
碰到這種“得寸進尺”型的客戶,真會給活活氣死!筆者也差點當場翻臉,正要開口講他兩話時,忽然想到:自己乾的就是服務業,哪會有不受氣的道理?做生意嘛!和氣生財,這要一翻了臉,以後若碰到更不講情理、更難纏的客戶,那又怎麼辦?難道還動手打上一架?打得完嗎!越打只會讓鈔票離你越遠而已。顧客是商家永遠的衣食父母,此路不通,我轉個彎總可以嗎!雖然殊途,但卻同歸啊!好,不能力敵,那就智取吧!
於是我壓下怒氣,對買方深深一鞠躬:
“* 先生,我現在得立刻回公司去開個會,房子的事一定繼續服務讓你滿意為止,等開完會後,我會立刻和你聯絡,請等我的訊息,好嗎?”
說完,立刻回到公司,清查公司所有尚未成交的案子,最後找到了這麼一戶:
“面積和前案差不多,但地點較差,屋齡也稍老了些!沒有任何附贈品,而且業主還特別交代過,寧可待價而沽,而不急著低賣,所以價錢只能往上拉,不能往下殺。
於是我在幾天之後介紹這戶房子給這位買方,並一齊去參觀。看完後,我就對買方說:
“* 先生!這間房子大小和上一間差不多,而且價錢剛好符合你的需要,就是450萬,但可得先宣告,這是不二價。你要的話,現在就可以簽約了!“
“李先生,你搞什麼啊?又不是第一次見面,難道你還不知道我心中想要的房子嗎?像上次那戶房子我才喜歡哪!這戶啊!八折我都不要!”
“我看你還是以450萬買這戶算了,上次的房子恐怕很難買了。原來開價就已經很便宜了,結果你先殺了50萬;害我費了很大的勁才說服屋主,結果人家一答應,你又反悔,又往下再砍了50萬,屋主一聽氣死了,他現在連500萬都不肯賣了。你如果還想要的話,現在的價格是575萬,但我知道你不會肯出這個價錢,連回報價錢都不需要了,所以,我還是建議你買這一戶算了。才450萬,還可省100萬,買一部賓士230,還找25萬呢!多划得來!”
“話不是這麼說,買東西當然是價錢越低越好,而且,我又不懂房地產行情有,哪知道這個價格是高還是低呢?反正我就是想少花點錢嘛!”
“出低價,人人都會,反正就是用嘴巴說個數目嘛!但有行情!要不然買方一高興,隨時隨口喊個根本不可能成交的價錢,那大家豈不都白搭了嗎?”
?
看買方默默無語,我又立刻接著說:
“至於前面那戶,我可以很肯定地說,不要說是550萬,就算是用575萬買下來,都算很便宜呢!這點,你不妨去比較一下附近的行情,看看有沒有一一規格的房子有這樣的價錢。據我所知,同地區內兩個月前成交了一戶,價錢是600萬,而且沒有任何贈品。現在如果你還是比較喜歡前面那戶的話,我可以回頭再和屋主談談,看他願不願少個25萬,不含傢俱,用525萬成交。”
看買方那一副略帶懊惱的神情,就知道這招是用對了!
這個換我吊他胃口了!
遲疑了一下,買方擺出了低姿態:
“525萬!當時你不是答應500萬含可以賣了嗎?怎麼現在又加價了?暈教我怎麼辦呢?”
“這不是我的意思,是屋主的意思,如果要含傢俱,可能要550萬才有可能賣。”
現在情勢轉過來了,又把“起跑線”從450萬拉回到550萬,遊戲又重新開始了。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我估量情勢,已經是行銷高點了,再不收錢,說不定買方又打退堂鼓,於是以含傢俱(其實本來就包含在條件之中的)525萬成交。
這個例子最主要是想突顯一個重點:
當買方出價後,若沒把握立刻談妥,並收下斡旋金時,可明白表示,價錢差距太大,沒辦法買,並儘快將“戰場”轉移——帶他去參觀另一戶大小差不多,但價格較貴(可先將價格拉高),而品質較差的房子。
兩相比較之下,買家一定不會喜歡,再趁機切入,將話題轉回至原戰場。這時,對方的氣勢自然轉弱,在互相拉鋸之中,往往高成交價就這麼產生了。。 最好的txt下載網
出奇篇(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