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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以現金購買,這一點,賣方明顯違約。
二 154萬元成交價,完全是經過賣方書面簽字同意,焉能在事後又以價格過低而反悔。
三 如買方同意自備款部分提高,甚至改為全部現金,中介可代尋金融機構融資,但其中清償部分所產生的費用,理應由賣方負擔,斷無讓中介或買方承受之理。
話說回來,這位陳姓副總經理若能遵守合約的遊戲規則,無簽約後耍小人的行為,則大部分的問題根本都不會發生,而當情與理都無法解決時,只有訴諸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扣押賣方的房子,還給買方與中介公司一個公道。
事情愈鬧愈大,眼看越來越難收拾,賣方只好託人情,找上中介公司董事長協商。基於和氣生財與朋友道義的原則,董事長即自掏腰包提供無息墊款,賣方只好在沒有理由拒絕的情況下,免強同意,然而三方都已人困馬乏了,雖如此,賣方事後還不斷謾罵中介公司董事長,以“錢”壓人強迫賣方賣房子。連託人性找上中介董事長的這位朋友,也都連帶受到波及。
在筆者的瞭解中,類似這樣的安全還有很多,這只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在此建議行銷業的朋友們,一旦碰到這種“不合作”的客戶,應儘量保持冷靜的心態,千萬不要情緒化,否則,事情只會愈弄愈糟;最好,也是最有效的途徑就是——一切依法辦理。
反思學(十四)
14??????? 行銷業的強者生存論
地球上的生物經過幾千萬、幾億年的“天演”之後,最終由於人類脫穎面出,主宰了這個世界。
一百多年前,達爾文個現象歸納出一個結論——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然而,潮流的輪替迴圈遠比達爾文的還快,今天這個世界,在“物競天擇”之,只有真正的“強者”才能“生存”,而“適者”恐怕將會被“淘汰”。
1990年,由美國帶頭進入“經濟大風暴”,不景氣波及全世界。日本股市開始大跌,中國臺灣股市隨後跟進,自12000多點的歷史高峰呈慢性崩盤下跌,10個月之內跌至2400多點。絕大多數股民禁不起這波空頭走勢的摧殘,大敗虧輸,傾家蕩產者比比皆是,有更多人把在此之前連續4年大多頭市場中辛苦賺來的錢加倍賠光,只有極少數人能洞燭機先,反“多”為“空”,不但不賠,反而又大賺了一筆。而各業也普遍受波及,房地產逐漸下跌,餐廳、觀光飯店門可羅雀……但“國泰人壽”卻依然連續3年,按往例發出3~5元股利。
1993年,名列世界十大企業的美國IBM,宣佈裁員15000人,各大企業紛紛跟進,大幅縮編,而原先是“強者”的企業,在市場生態的大幅調整之後,即使能“存活”下來,也不過是“適者”而已!
換個角度來看,這些被裁掉的員工,在當時也都是“適者”,介為保又被裁掉呢?
面對這種隨時潛伏的市場生態變數,任何待業的從業員,包括夥記和老闆都應該隨時提高警覺,隨時調整、充實自己,以應付隨時迎面而來的挑戰!
尤其身為第一線的行銷人員,更戒慎恐懼,這個待業沒有資深與資淺的差別,只有贏家與輸家。產品若賣不出去,就無法立足生存,在行銷中,若不能一直保持領先,當強者中的強者,不論當年有多勇,都永遠註定是被淘汰的一群!
在這個競爭激烈的行銷市場與瞬息萬變的現實世界中——
除非“超強者”,否則“強者”到頭來也不過只是“適者”;
如果只是“適者”,一不小心就會變成“弱者”;
而“弱者”的另一個名字叫做“被淘汰者”。
應變篇(一)
1??????? 行銷第一戒——窩裡反
商場如戰場,既然是戰場,就有所謂的敵對雙方。就買賣雙方而言,賣方要高賣,買方要低買;甚至買方不想買,賣方拼命想賣,一攻一守之間,雙方便展開了拉踞戰。只要是盡了力,成固可喜,敗亦欣然。
然而,在行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發現,內部的敵人反而比外部的對手更難應付。影響所及,整個陣仗會在莫名其妙中輸掉。輸在窩裡反,真不值得啊!
“窩裡反”常常會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出現,其貌雖不同,心則無異,但造成的殺傷力則一。所謂勝敗乃兵家常事,輸給“外人”不足為奇,天下哪有那麼多“韓信”,但若敗給“自己人”呢,那真命中該絕了!
筆者有個專賣高階歐洲進口車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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