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結果使她作出了一個重要決定:義務在這些村子間辦識字班,在年輕人中掃除文盲。以前已經有一些小媳婦想識字來找她,她覺得不如干脆把事情做得更像樣一點。 東邊一里路之外的橋頭已有一所簡陋的小學,辦在一個破敗的尼姑庵裡,但是,當時那裡招生太少,要收學費,一般農村青少年進不了。媽媽知道,要吸引大家來上識字班,第一個條件是不收學費,第二個條件是上課時間要順農活,也就是要在大家收工以後或不出工的日子裡上課。 這樣辦,她粗粗一算,來的人會很多,光她一個人來教,吃不消。 要找一個人來幫忙。 有文化,能教書,願意盡義務,完全沒有報酬,又必須是一個女的,出來教書不影響家庭生計…… 這樣的人,在當地農村,哪裡去找? 終於,她想到了自己孃家——朱家村,西邊半里地之外的斯文富貴之地,只能從那裡搬救兵了。 外公是地主,媽媽去朱家村找人有點不便,但媽媽一直缺少政治意識,心想義務教人識字,這樣的好事誰會反對呢? 找到的那個人,便是朱家村除外公之外的另一個“破產地主”朱炳岱先生的年輕妻子。 朱炳岱被劃為地主也是因為父輩的家聲,到他自己已沒有地產。他的妻子身材嬌小、美貌驚人,比媽媽小一歲,也是從新浦沿嫁過來的,與小阿婆一樣。姓王,叫王逸琴。 在媽媽還沒有嫁到餘家時,王逸琴已經嫁到朱家村了。媽媽一直說王逸琴比自己漂亮,但大家都說媽媽的氣度更大一點。媽媽出嫁前與王逸琴談過兩次話,彼此印象都好,媽媽也由此知道她文化不低。 現在,媽媽抱著我,敲開了王逸琴家的門。 開門見山,媽媽對她說:“你幫幫我。高地地太苦了,年輕人都不識字。我打聽了,別的一些村也是這樣。我們兩個一起辦一個識字班吧,我教語文,你教算術!” 王逸琴說:“虧得你還想到我。” 媽媽說:“這事沒有報酬。” 王逸琴說:“我不是這個意思。你看,我是地主的老婆,別人都不喜歡我到外面走動。” 媽媽笑了,說:“我還是地主的女兒呢。” 王逸琴問:“萬一人家拖腳怎麼辦?”她說的“拖腳”,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檢舉、揭發,我們那裡把“拖”字發音成“得唉”。她的意思,如果有人檢舉、揭發,有一個地主的女兒和一個地主的妻子一起辦了一個識字班,一定有什麼不良目的,該怎麼辦。 媽媽回答道:“有人拖腳,我們歇手。” “腳”和“手”對仗,說出口之後媽媽自己笑了,王逸琴也笑了。 那麼簡單就說定了,王逸琴把媽媽送到她家東首的竹園邊。媽媽上下打量了一下這位美麗的少婦,問:“你這旗袍是上海做的嗎?” “我沒去過上海。這旗袍是在孃家新浦沿做的。”王逸琴說。 “新浦沿人穿旗袍嗎?我婆家一個長輩親戚也是從新浦沿嫁過來的,看不慣我穿旗袍,說那裡只有王堯輝的家眷才穿。她還見過王堯輝本人。” 耳邊傳來輕輕的聲音:“王堯輝是我爸爸。”  '返回目錄'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舊屋與旗袍(5)
媽媽對王逸琴更敬重了。倒不是因為知道了她美貌和受過良好教育的原因,而是因為她在父親還非常得勢的時代居然沒有讓大家知道她是誰的女兒。要做到這一點,其實十分困難,必須由王堯輝本人作出決定和安排,因此,媽媽對王堯輝先生也產生了幾分尊敬。 識字班在我家東門口的堂前開辦。媽媽親自在高地地一家家動員,一些青年聽說可以不交學費、不誤農活就能識字,地方又那麼近,都搶著要來。媽媽交給他們一個任務,到鄰近的村莊如車頭、田央裡、顧家村、陳家村去看看,有沒有也想進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樣上課,多一個人識字總好一點。誰知這麼一來,人就太多了。開班那天,人一批批來,擠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夠,臨時到村子裡各家各戶去借。 借桌椅的事攪動了全村,有兩個女孩子忽發奇想,覺得我家西邊鄰屋樓上孝宏爺爺那個瘋了的前妻屋裡,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壯著膽子躡手躡腳上去了。 她們小心地向那位安靜的瘋女人說明來意,瘋女人一直低著頭,沒有表情。兩位女孩子站在屋子裡四周一看確實有幾條空置的長凳,就說:“阿婆,我們先搬走了,上完課馬上來還。”見瘋女人沒有表示反對,就去搬了。 剛向凳子挪步,發現滿地都是一些淺黃色的奇怪物件,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麥稈編成的各種小動物,惟妙惟肖,生動可愛,密密層層鋪了一地。 兩個女孩子抬起頭來看了瘋女人一眼,心想你長年不下樓原來在編織這麼一個熱鬧的世界。最後,她們搬出長凳時忍不住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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