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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公開。 如果仍然找不到,他們可以自行裁處,我絕對不會要他們懺悔。 這樣的方案,總算夠愉快的了吧? 但是,那天面對纏著白繃帶、穿著舊制服的爸爸,我的心情發生了變化。 我怔怔地想,誹謗在中國,是一場巨大的歷史災難而不是個人事件。我個人可以寬恕誹謗者,但有誰來解救無數被誹謗者?按照常理,我是最不容易被誹謗的,因為我不屬於任何社團機構,不躋身哪種代表委員,構不成和誰爭權奪利,從不批判別人,從不參加爭論,從不參加會議,還長期不在城市,不在國內,然而即便這樣,還是遭到了那麼多誹謗。那麼,中國還有多少更有可能被誹謗而無處講理的人呢? 我細細回憶,當年我捧著一束白花站在爸爸的隔離室和叔叔的墓地中間,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當時,既不想報仇,又不想反擊,更沒有想到哪一天能夠伸冤和平反。 最大的願望,只想找到一個能夠講道理的地方。 我只想在那個地方說一句:事實並不是這樣,你們也許搞錯了。 那個冬天之所以寒冷,是實在想不出普天之下會有這麼一個地方。因此,我只能瑟瑟發抖、縮肩跺腳。 沒有地方講理,也就使得那位從甘肅寫信來的造反派頭頭,以及“文革”中的其他大批判干將,沒有機會聽到別人講理,也不知道世上還有那麼多做人的道理。 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不公平。他們最後終於皈服了一些道理,卻已經付出了太多的代價,尤其是他們自己的人生代價。 時至今日,能不能讓他們的後繼者們少付一些代價呢?那就需要為他們尋找一個講道理的地方了。 我想,法院也許正是這樣的地方。  '返回目錄'  
墓地和法院(3)
我找鮑培倫律師諮詢。我問:“對於誹謗和誣陷,不作刑事案件起訴,而作民事案件起訴,有可能嗎?” 鮑律師想了想,說:“有可能。但明明是刑事,為什麼要違避?” 我說:“中國文人多數是法盲,不教而誅,馬上把他們關起來,於心不忍。而且,要關的人不少。” 鮑律師點點頭。 我又問:“訴訟請求中,能夠只要求他們道歉,不讓他們賠款嗎?” 鮑律師奇怪地反問:“為什麼?” 我說:“天下一切以毀人為業的人,總是貧困的。” “你又於心不忍了?”鮑律師笑了。 “對。”我說。 鮑律師說 :“僅僅要對方道歉,作為一個訴訟就太小了。現在社會上嚴重的案件那麼多,法院要受理你這麼一個連賠款都不要的案件,說不過去。還是要象徵性地定一個賠償數字。” “你定?” “我定吧。”他說。 我又問:“這樣的訴訟,能讓傳媒不報道嗎?” 鮑律師說 :“現在司法公開,不可能不報道。我們這方,也只有透過報道才能闢謠,為什麼不?” 我說 :“就怕給對方造成太大壓力。因為事實的真相是顛覆性的,他們承受不住。” 鮑律師說:“沒有壓力還打什麼官司?” 我說:“我只想借著法官在場的環境,讓他們安靜下來,好與他們講講理。” 鮑律師說:“你打官司是為了使他們恢復理智?” 我笑了:“有點這個意思。” 鮑律師沉默了一會兒,問:“你想從哪一項誹謗開始起訴?” 我想了想,說:“先找與一九六八年冬天相關的誹謗吧。” “這個時間有特殊含義?”鮑律師問。 我說:“是的,前兩天我見到了一套舊制服……”但這麼一說把事情繞遠了,不知怎麼繞回來,因此就沒有說下去。  '返回目錄'  
墓地和法院(4)
這些年報刊上針對我的大量誹謗文章我自己當然不會一一去看,據廣西的楊長勳先生查閱,裡邊好像已形成一種分工,一九六八年冬天這一段,主要被湖北的一位古先生包了。 這位先生比我年長,我沒見過,但對他的名字有點印象。早在十多年前,那時我已經是正教授了,他好像還是講師,寄給我一篇很長的論文,是他研究我的,高度評價我的學術文化成果,連我自己不滿意的那些寫于思想尚於解放時期的文章,也給予熱烈讚揚,對此我很不適應。更不適應的是,他在附信中請求我把他的這篇論文推薦給任何一家雜誌發表。這不符合我的行為原則,就把論文退還給了他。 在這之後,還見過他誇張地頌揚我的文字,我都沒有回應。沒想到,他轉眼已經站到我的對立面去了。 為了一九六八年那個寒冷的冬天,我開始讀他批判我的文章。 那個冬天的事情,我在本書第二卷第四章《冬天的斯坦尼》中已有詳細記述。這位先生批判那個冬天的我,全部依據竟然是胡錫濤先生那篇稱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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