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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一十三天,博薩哈特到一九三六年四月十二日復活節,共五百六十天,與他們一起被俘的還有他們的妻子和海曼的孩子,不過,婦女和孩子們很快就被釋放了。博薩哈特的印象記是長征中以局外人身份寫的唯一印象記。
對博薩哈特來說,六軍團和二軍團會師的那天是個歡慶的日子。樂隊在他和海曼的囚房外面奏樂,他享受了被俘以來第一個休息日。他和海曼都在洗衣服。他發現自己成了他們說的“中國千百萬蝨子的美餐”。
他和海曼從一個過路的農民那裡買了兩磅蜂蜜,大吃了一頓。
博薩哈特開始對長征有了一點了解。他和海曼一前一後排成單行走,他們的前面是一位掌旗兵,扛著一面紅旗,旗上有一顆 黑色的星,星的中央是白色的錘子和錘刀。掌旗兵用一幅油畫的 帆布做了一個防水套子。畫上是耶穌躺在馬槽裡,周圍站著牧羊 人和他們的羊群,伯利恆之星在空中閃爍。博薩哈特追述說:“跟著紅旗走,最初覺得很彆扭。但是一旦紅旗被捲起來,我就感到自慰了,因為我意識到,我前面的星是明亮的晨星。”
有時,俘虜們被綁起來。博薩哈特和海曼被一根繩子拴在一起,或者一個衛兵走在他們中間,手裡拿著繩子,像牽狗一樣牽著他們走。俘虜們被帶來審問,假如他們被當成探子,就要挨一頓打。然後拉出去由手持大刀的十幾歲的年青人處死。清晨,他常看到那些被處死者的屍體躺在路邊。每個屍體上都彆著一張紙,上面寫明死者的罪狀。
肖克滿懷熱情地懷念博薩哈持。他覺得欠了這位傳教士一筆人情債,因為博薩哈特曾幫助他識別地圖。五十年之後,肖克派人查尋博薩哈特,發現他還健在,住在英格蘭,已經八十八歲了。用一九八四年十月《人民日報》頭版的一篇文章中的話說,他還清楚地記得他作為“第二個外國人”在長征路上的所見所聞。( 第一個外國人是李德。)
博薩哈特頭一次見到賀龍是在一九三四年十一月。那天,這位傳教士正和一些俘虜一起走著。俘虜中聞有一個人稱“廖胖子”的年輕富翁。這時,一個被博薩哈特描寫為“相貌堂堂、留著黑鬍子”的人騎馬經過他們身旁,對這個年輕人叫道,“嗨,胖子,你最好趕快多交點贖金,否則我們就要砍掉你的腦袋。”這人就是賀龍。博薩哈特獲釋不久,被叫去給一九三五年八月出生在桑植的賀龍的女兒編織嬰兒服。博薩哈特是自學編織的,並因此而出名。他給紅軍戰士織過毛衣、圍巾和手套。賀龍的副官拿來了各色毛線——黑、棕、綠、紫、白,有些上面還帶著德國的商標。博薩哈特想,這一定是從哪個傳教團搞來的。他得照著兩件童裝做——一件中式小內衣和一件半西式外套。他畫了紙樣子,然後就用人們給他的一支漂亮的不鏽鋼鉤針織起來了。
博薩哈持還沒完工,隊伍又上路了。他把尚未最後織好的小衣服交給了賀龍。
關於賀龍孩子衣服的故事並沒有到此結束。到了延安,他們決定把那時已經一歲的孩子送到西安去。她名叫賀捷生——意思是出生在勝利的時刻。康克清拿出朱德一件破舊柔軟的襯衣給捷生做了一些內衣褲。
博薩哈特認為,和他一起行進的俘虜被扣著不放,大都是因為紅軍要從他們身上索取贖金來資助長征。向傳教團索要的贖金是七十萬美元。結果,為海曼伯了一萬塊銀元,博薩哈特則一文未付。但是,從那些被俘的中國人身上的確榨出了不少所謂“罰金”。有些人被扣了一年多時間,這期間他們的親屬有時交些錢來。根據博薩哈特的印象,這種以索取罰金為目的而俘虜的人有幾百甚至幾千名。紅軍逼近時,地主一般都聞風而逃了,但常常留下了一個上了年紀納親戚或信得過的僕人在家照看財產。紅軍就把這些人逮起來,直到地主交了一筆適當的罰金才放人。如果不交罰金,人質有時就會被處死。如果人質年紀太大,或病弱跟不上長征的隊伍,他們也會被殺掉。
博薩哈待認為,他和海曼之所以被如留這麼長時間,都是由於一九三四年聖誕節一次草率的逃跑行動。有些傳教士的命運比他們壞得多。一九三四年九月六日,長老會教徒約翰·斯塔姆和 貝蒂·斯塔姆這兩位美國人連同他們三個月的女兒一起在安徽被俘。斯塔姆夫婦被處死,孩子被丟在——邊,無人照管,二十四小時以後才被人發現。報上把這孩子叫作“奇蹟嬰兒”。共產黨人拒絕為此事承擔責任。在博薩哈特被俘的同時,中國內地教會一位名叫福開森的老傳教士也被俘,後來,就毫無音訊了。
一九三六年一月,海曼被釋放以後,另外一個傳教士在貴州東北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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