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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針對兒童,且情節特別惡劣,所以驚動政府上層,已有領導同志專門批示,要求司法機關從重從快,儘早審決,及時宣判,以安定社會,安定民心。
就在優優被公安機關提請起訴不久,凌信誠從醫院回到家裡,仇慧敏也刑滿到期釋放出監。乖乖的葬禮一直在等他的母親,等她恢復自由之後,才在西郊萬安公墓舉行。參加乖乖下葬儀式的,除了凌信誠與仇慧敏外,只有照顧乖乖的保姆,和專程從上海趕來的姑媽。
姑媽在北京住了一週,天天陪在信誠左右。在姑媽返回上海的第二天仇慧敏打來電話,提出想來信誠家裡,看看乖乖住的地方,和孩子生前的遺物。
仇慧敏是獨自一人來的,她在乖乖住的那間屋裡,看了兒子的小床,兒子用過的被褥,和兒子的每一樣玩具。那些玩具有些還是新的,剛剛買來未及拆封。那些被褥用手摸摸,尚能感到些許餘溫。看著她將孩子的遺物遺像抱在懷裡,—一摩拳,那位一直陪伴乖乖的江蘇保姆,禁不住失聲痛哭。凌信誠也同她一樣,淚流滿面,哀傷已使他的面色枯槁,眼大如燈。
仇慧敏也掉了眼淚,但只是啼噓幾下,沒有放聲。比起保姆和信誠,她已有了更多的鎮定。那天她和凌信誠坐在寬大的客廳裡,進行了久違的長談。從孩子的音容笑貌日常起居談起,那些彼此會心的回憶,伴隨著硬嚥與嘆息,將兩人的關係重新拉近。畢竟,他們過去曾有一段共同的快樂,現在又有共同的悲傷,他們都深愛著同一個孩子,那孩子是他們的見證和結晶。
長談之後,在分手告別的時候,凌信誠不忘提到:他父親生前承諾過的那筆三百萬元的錢款,他會馬上兌現。他讓仇慧敏給他一份現成的存摺,他好把這筆鉅款直接存到裡面,免得彼此現金授受,還要費時—一清點。
而仇慧敏對這筆錢款,似乎並未表現出應有的熱衷。她告訴信誠,當初她想用孩子換錢,是為拯救舅舅的工廠,舅舅從小養她成人,她既受深思就該反哺。可現在舅舅的企業已將破產,那錢投進去也是白投,頂多便宜了那幫如狼似虎的債權人。仇慧敏說她現在關心的只是信誠,她很想為他做點什麼,只要能讓他開心,只要能讓他的身體和精神,儘快復原。
凌信誠對仇慧敏的關心表示了感謝,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憂傷糾纏。分別時他起身把她送到門口,在開門前這位初戀情人突然擁抱了他。
凌信誠一動沒動,任憑她抱著自己細瘦的身軀,任憑她親吻了自己的臉頰和脖子,他聽到她輕柔如絲的耳語:“你想讓我再給你生一個嗎,再生一個和乖乖一樣的兒子?”
凌信誠沒有回答,但他抬起雙手,輕輕地抱了一下仇慧敏。他用這樣的動作,表達了他的感謝。只是感謝而已。
凌信誠在與仇慧敏見面的次日,便派人為她辦理了三百萬現金的人戶手續。那天晚上他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說了與仇慧敏見面的事情,然後說到了優優。
他問我是否知道優優的案子有何進展,優優是否已經承認作案。他同時表示相信公安機關會進行細緻的調查,因為到了法庭一切要憑證據說話。但他並未對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說他不知為什麼心裡總有個念頭作怪,總讓他滿心希望公安機關經過調查,最終證實兇手不是優優,他說雖然乖乖人死不能復生,但如果此事與優優無涉,他的內心會好過許多。
我理解信誠的心情,我明白他還愛著優優,所以他的直覺到目前為止,依然被這種感情控制,他不相信優優會殺他的兒子,他不相信優優會幹這事。
我畢竟不是公安人員,我畢竟不是辦案民警,對他的直覺我無法呼應或者反駁,無法表示是與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籠而統之地勸他相信法律,以證據為準。我告訴他案子已經送到檢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開庭。這種案件按規定一律公開審理,到時一切證據都會公之於眾,一切真相,都會隨之大白。
在與凌信誠通話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檢察院打來的一個電話,他們說件事情,是關於優優的案子,希望我能過去一趟。我放下電話之後沒有耽擱,立刻接對方在電話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檢察院辦公的地方。在一間相當正規的接待室裡,我受到了檢察院一位官員的接待。儘管我一路上預想了多種可能,但那位官員話一出口,還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請問您與凌健安被殺案的犯罪嫌疑人丁優是什麼關係?”
那位官員這樣問我,我想了一下才鎮定回答:“我們算是朋友關係吧,普通朋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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