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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心意,笑道:“常言道同行是冤家。我跟這位鳳老爺不是朋友。你們有好說好,有歹說歹,不必隱瞞。”那胖商人道:“這鳳老爺的宅子一連五進,本來已夠大啦,可是他新近娶了一房七姨太,又要在後進旁邊起一座什麼七鳳樓,給這位新姨太太住。他看中的地皮,便是鍾四嫂家傳的菜園。這塊地只有兩畝幾分,但鍾阿四種菜為生,一家五口全靠著這菜園子吃飯。鳳老爺把鍾阿四叫去,說給五兩銀子買他的地。鍾阿四自然不肯。鳳老爺加到十兩。鍾阿四還是不肯,說道便是一百兩銀子,也吃得完,可是在這菜園子扒扒土、澆澆水,只要力氣花上去,一家幾口便餓不死了。鳳老爺惱了,將他趕了出來,昨天便起了這偷鵝的事兒。“原來鳳老爺後院中養了十隻肥鵝,昨天忽然不見了一隻。家丁說是鍾家的小二子、小三子兄弟倆偷了,尋到他菜園子裡,果然見菜地裡有許多鵝毛。鍾四嫂叫起屈來,說她兩個兒子向來規矩,決不會偷人家的東西,這鵝毛準是旁人丟在菜園子裡的。家丁們找小二小三去問,兩個都說沒偷。鳳老爺問道:‘今兒早晨你們吃了什麼?’小三子道:‘吃我,吃我。’鳳老爺拍桌大罵,說:‘小三子自己都招了,還說沒偷?’於是叫人到巡檢衙門去告了一狀,差役便來將鍾阿四鎖了去。“鍾四嫂知道自己家裡雖窮,兩個兒子卻乖,平時一家又很懼怕鳳家,決不會去偷他們的鵝吃,便到鳳家去理論,卻給鳳老爺的家丁踢了出來。她趕到巡檢衙門去叫冤,也給差役轟出。巡檢老爺受了鳳老爺的囑託,又是板子,又是夾棍,早已將鍾阿四整治得奄奄一息。鍾四嫂去探監,見丈夫滿身血肉模糊,話也說不出了,只是胡里胡塗地叫道:‘不賣地,不賣地!沒有偷,沒有偷。’鍾四嫂心裡一急,便橫了心。她趕回家裡,一手拖了小三子,一手拿了柄菜刀,叫了左右鄉鄰,一齊上祖廟去。鄉鄰們只道她要在神前發誓,便同去作個見證。小人和她住得近,也跟去瞧瞧熱鬧。“鍾四嫂在北帝爺爺座前磕了幾個響頭,說道:‘北帝爺爺,我孩子決不能偷人家的鵝。他今年還只四歲,刁嘴拗舌,說不清楚,在財主爺面前說什麼吃我,吃我!小婦人一家橫遭不白,贓官受了賄,斷事不明,只有請北帝爺爺伸冤!’說著提起刀來,一刀便將小三子的肚子剖了。”
胡斐一路聽下來,早已目眥欲裂,聽到此處,不禁大叫一聲,霍地站起,砰的一掌,打得桌上碗盞躍起,湯汁飛濺,叫道:“竟有此事?”胖瘦二商人見他神威凜凜,一齊顫聲道:“此事千真萬確!”胡斐右足踏在長凳之上,從包袱中抽出單刀,插在桌上,叫道:“快說下去!”胖商人道:“這……這不關我事。”酒樓上的酒客夥計見胡斐凶神惡煞一般,個個膽戰心驚。膽小的酒客不等吃完,一個個便溜下樓去。眾夥計遠遠站著,誰都不敢過來。胡斐叫道:“快說,小三子肚中可有鵝肉?”那胖商人道:“沒有鵝肉,沒有鵝肉。他肚腹之中,全是一顆顆螺肉。原來鍾家家中貧寒,沒什麼東西裹腹,小二小三哥兒倆就到田裡摸田螺吃。螺肉很硬,小三子咬不爛,一顆顆都囫圇的吞了下去,因此隔了大半天還沒化。他說:‘吃我,吃我!’卻是說的‘吃螺!’唉,好好一個孩子,便這麼死在祖廟之中。鍾四嫂也就此瘋了。”
(按:吃螺誤為吃鵝,祖廟破兒腹明冤,乃確有其事,佛山鎮老人無一不知。今日佛山祖廟之中,北帝神像之前有血印石一方,尚有隱隱血跡,即為此千古奇冤之見證。作者曾親眼見到。讀者如赴佛山,可往參觀。唯此事之年代及人物姓名,年久失傳。作者當時向佛山鎮上文化界人士詳加打聽,無人知悉,因此文中人名及其他故事均屬虛構。)
胡斐拔起單刀,叫道:“這姓鳳的住在哪裡?”那胖商人還未回答,忽聽得遠處隱隱傳來一陣犬吠之聲,瘦商人嘆道:“作孽,作孽!”胡斐道:“還有什麼事?”瘦商人道:“那是鳳老爺的家丁帶了惡狗,正在追拿鍾家的小二子。”胡斐怒道:“冤枉已然辨明,還拿人幹什麼?”瘦商人道:“鳳老爺言道:小三子既然沒吃,定是小二子吃了,因此要拿他去追問。鄰居知道鳳老爺惱羞成怒,非把這件冤枉套在小二子頭上不可,暗暗叫小二子逃走。今日鳳老爺的家丁已到處搜拿了半天呢。”此時胡斐反而抑住怒氣,笑道:“好好,兩位說得明白,這一萬兩銀子我便向鳳老爺借去。”說著提起酒壺就口便喝,將三壺酒喝得涓滴不剩,一疊聲催夥計拿酒來。但聽得狗吠聲吆喝聲越來越近,響到了街頭。胡斐靠到視窗,只見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從轉角處沒命地奔來。他赤著雙足,衣褲已被惡狗的爪牙撕得稀爛,身後一路滴著鮮血,不知他與眾惡犬如何廝鬥,方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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