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沒農活兒時,便連白天也要侍候他喝。喝夠了,小F便成為男人撒酒瘋發洩性慾的工具。她周身是傷,捱打時的慘叫聲嚇死人,可沒人管,那地方的老婆都這麼讓丈夫打。
一年冬天,小F每天從天放亮就溫酒做菜侍候她男人喝酒,一直喝到深夜,然後再爬到炕上讓她男人蹂躪。連著月餘,小F的身體疲憊不堪。一天入夜,她實在打熬不住,仰在炕上任她男人高聲呼喚再也撐不起身子。她男人咆哮如雷,躥過去將她拖到炕下一陣惡打。她嚇得周身篩糠似的抖顫,但因虛弱,連一息哀痛的聲音都沒有。聽女人喊叫已成為她男人的一大樂趣,見她現在竟無聲無息地捱打,越發恕恨,扒下她的衣服,赤身將她踹出門外。
屋外已是零下二十度,小F凍得立即失去了知覺。幸好鄰居趕來,用棉被將她裹上抱進了屋。
知青們得到訊息後,集合起來找小F的男人算帳。一頓拳腳後,那漢子給知青跪下了。
小F過了幾天安靜日子。可幾天過後,她男人依然是喝,喝後依然是打。
望著家徒四壁的屋子,小F想離婚,但又不敢。她在城裡沒家了,就是有家,知青戶口也轉不回去,離了婚,這條命還不是在人家手裡攥著。她男人早揚言要殺她,真要向他提出離婚,她離刀下鬼也不遠了。
小桂比小F堅強,結果也不同。
村裡都傳小桂和隊長的兒子小友戀上了,因為一年來小桂一直住在隊長家吃喝不算,還和小友一同進城買了訂婚東西,照了肩挨肩的合影像。
石破天驚,在一次地區知青工作會議上,地委書記當著四百多代表的面讀了小桂給他的信。細節略去,但地委書記明確說,那逼婚的場面就是一次地道的強姦。書記責令縣、公社的領導立即查清此事。
東北農村一家子睡鋪大炕,兒子娶了媳婦,在炕上砌起一堵二尺高的牆便算把屋分成了裡外間,兒子媳婦在裡,爹媽在外。夜裡爹媽有什麼動靜,兒女沒有不知道的,兒女有什麼動靜,爹媽說不知道也只有鬼信。
小桂在小友家睡在裡屋。
一天午夜,小友從外屋炕上悄摸爬下來竄到裡屋炕上,掀起小桂的被子鑽了進去。小桂驚醒了,立即和小友扭成了一團。恐懼和羞憤使小桂除了喘息與低微的哀求,沒有喊一聲,可那響動也足以嚇得貓躥狗叫了,隊長家竟沒一個人醒來。其實這都是隊長的計謀。
小桂沒有逃脫小友慾火中燒的進攻。從此小友睡到了裡屋炕上。
開始小桂認命了,可自從聽到“70&;#8226;26”檔案,又萌生了希望。她挺鬼,打聽到地區要開知青工作會議,提前給地委書記去了信。
小友被押起來。
農民不幹了,一起到公社與幹部論理:小桂在人家白吃白住兩年都沒提強姦,如今吃夠住夠拍屁股走了還論罪捉人,這不是地主欺負貧下中農嗎?千年的規矩,吃了花了人家的就得給人家做媳婦,要不就退錢。說姑娘破了身,那是花錢買的。道理之深邃,令人瞠目結舌。
上級的批示不能不執行,農民的利益不能不維護,中國的基層幹部最難當。糊塗官判糊塗案,公社權衡再三,決定開一個三十人的知青批判會,批判小友的罪行,然後幫助小桂調往它處。
批判會後,小友被押回村裡監督勞動。小友的父親是隊長,小友回到隊上,就像往河裡摔鴨子,越罰越舒服。
小桂後來遷到大慶油田親戚處生活,算是逃脫了惡運。
像小B小F小桂這樣最早一批與農民結婚的女知青,基本上是對未來生活失去信心的“黑五類”子女,並且大多數是男方用誘迫的手段將她們娶到手的。
不過,隨著知青年齡漸長,回城無望,認命情緒與日俱增,與當地農民自由戀愛的事也漸漸多起來。
這是一個極典型的與農村青年戀愛結婚的事例。
我和她的姐姐相識相敬,稱她姐姐為高大姐,那麼稱她就是高二姐了。她的故事就是聽大姐說的。
大姐家在天津,父親是康生一手製造的“六十一個叛徒集團”最早的受害者。文化大革命時,造反派心血來潮,到圖書館解放前的舊報紙中找批鬥物件,竟翻出一個三十年代的“###啟事”,簽名者六十一個人,其中一個人正是他們的黨委書記,而這六十一個人中只有這個書記沒改名換姓。這個書記就是大姐的父親。
大姐一直說她爸爸太書生氣,才招來這場禍。
大姐的父母被監禁起來,大姐和弟弟妹妹也被軟禁在家,出門要交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