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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配偶怎麼辦?負責解釋政策的人否認可以享受知青待遇。這等於說,與農民結婚的知青要麼放棄回城的要求,要麼過兩地分居的生活。這種分居很可能是永無希望的等待。
這部分知青不得不繼續面對命運的挑戰。他們的面前實質上只有兩條路可走:或者與配偶離婚,付出感情的代價,換來後半生物質生活的寬裕;或者與配偶生活下去,艱難地跋涉終生。無論做何選擇,心上都會有一道淌血的刀痕。
1968年底,三十個十八歲的女中學生來到山西的一個村子插隊。半年後,有十個姑娘嫁給了農民。
託翁普照人類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是不會遺漏這十個女子的。那麼,她們境況是什麼呢?做為實錄,我寫下她們其中三位的自述。
之一:劉淑梅
你問我為什麼跟農民結婚?紮根幹革命唄。其實,下鄉時根本沒想過和他們結婚,可事兒到那兒啦,也就身不由已了。
我那位的爹是生產隊長,是他把我領到他家的。他說青年點太苦,住在他家能更好的接受再教育。屁,那教育沒好的。他家有一小子。姑娘一到十八就發亂,在一條炕上大男大女的能不出事嗎?這都是他爹的主意。
那事出了不久,我們就結婚了。結了婚就後悔。後悔什麼?不是嫌他窮,是沒話說。光剩下夫妻間那點兒事,在土炕上滾一個月就膩歪了。
和他絕情出在生孩子上。我生了個女孩子。我想,這下可有個安慰了,誰知只三天就死了。那土屋子又髒又黑,衛生那麼差,能不生病嗎?我抱著孩子哭。他媽死缺德,說孩子不滿七天死了不能走門,他便聽他媽的話,硬將孩子從我懷裡搶走,從窗戶扔出去埋了。
我哭了兩天兩夜,就這麼得了精神病。同學們把我送回孃家看病。那段日子只要在街上看見孩子就哭就喊。整整病了十年,把婆家孃家都折騰光了。
你問現在病怎樣?早好利索了。問他?離了。怎麼離的?唉。
我剛得到知青可以回城的訊息就跑回了婆家。我男人聽說我要走,撲通跪在了地下,三十多歲的男子嗚嗚地哭。他求我別走。他說為給我治病,家裡窮得除了破被子就是鐵鍋,我要走了,他這輩子就甭想再有個家。我看著四壁空空的屋子,鼻子直髮酸。就在我忍不住要掉眼淚的空,他媽插上來衝我喊;走不攔著,可得生個孩子走。我在她眼裡就是隻會下仔的畜牲!我眼淚沒了,我只有恨。可我不會像十多年前那麼傻,我得讓他們隨著我轉。我哄他們讓他們放我走,說等我在城裡立下戶,再幫他們都遷到城裡去。我沒提離婚,要提了,我非進棺材不可。
我挺順利地回到城裡。然後就是離婚。在法庭上我不敢看我男人,他好像傻了。唉,這怨誰?怨我嗎?再讓我回到那又黑又髒的土屋裡挨他媽罵?
之二:王芳。
我是十個人裡最早結婚的。我的老劉一樣,剛下鄉時沒房子,都分到老鄉家住,住著住著就和那位有了感情。縣委書記來村裡視察,對我說,你要是和農民結婚,我多忙也來參加你的婚禮。還有什麼說的,結婚紮根幹革命吧。
結過婚才知道跌進了火坑。甭說幹革命,連做個自立的人都難。
事也出在生孩子上。那是個男孩子,都快一個月了,不知怎麼就抽瘋死了。這不算完,他媽,那兇老太太不讓我退奶,說我奶水好,讓我……(她抽泣起來)讓我給人家缺奶的孩子餵奶。喂一次能掙……兩毛錢。她把我當奶媽使。我不幹。可我動不了,成天吃人家喝人家,不幹怎麼行?
我麻木了,像個死人似的成天坐在炕上,等著那老不死的領著不知什麼地方的沒奶的女人抱著孩子來。接過人家的孩子一邊喂,一邊把眼淚往心裡咽。唉,我還是人嗎?
還是說說離婚的事吧。
我第三個兒子長到三歲時,傳來務農的知青可以回城的訊息,可有一條件,必須得是獨身。我的心立時活份起來。要想回到爹媽身邊去,就只有離婚。對這個家我沒什麼可留戀的,可一瞅倆兒子,又犯愁了。叫我丟下他們走,真比剜掉心頭肉還疼。可我還是抵不住回城和爹媽團聚的願望。再說我也窮怕苦怕了。城裡的生活太誘人。我向他提出離婚的事,他不同意。他當然不會同意,我呢,也當然不會硬碰硬的和他上法院。我也像老劉那麼哄他,對他說,這都是為了孩子的前程,我們離婚後,我就可以回城,然後再復婚,然後再把兒子和他辦成城鎮戶口,一輩子離開農村。他說,如果我騙他,就別想要兒子,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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