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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兒子也不會騙他,這麼著我們離了。
我辦回城裡不久,他帶著孩子跑了上千里路來看我。兒子見我就哭了,我也哭成了淚人。他要和我復婚。我挺爽快地告訴他,那是騙他的。他氣得帶孩子要走,我早讓家裡人把孩子藏起來。於是又鬧到法院。最後,小的判給我,大的判給他,送老大上火車時,那孩子哭得真慘呀。我對不起他,我總有一天還得把他找加來。
之三:楊豔。
那段婚姻都怨我,到現在我也這麼看。
我在青年點總吃不飽。一天,婦女隊長見我無精打采的樣子,就拉我到她家吃飯。她一下給我煮了六個雞蛋。看著這六個雞蛋,我竟哇地哭了。她勸我搬到她家來住,我就來了。
她家有一小子,挺老實。可那天夜裡他不老實起來,就出了那種事。不知怎的我沒擋他。你問他爹媽知道不?能不知道嗎,都在一鋪炕上睡。唉,回想起來,就為六個雞蛋把自己賣了,有多賤!我才十八呀!
後來,我帶他回孃家。那份兒慘!人家瞧他那土勁兒,以為我犯了什麼事賣給人家了。到這時我才察覺出來,我倆不用說思想,就連生活習慣也隔著一重山。回到鄉下,我就一人搬到低矮的廂房裡住下,想和他離婚。他們一家人都那麼老實,哄我,求我,讓我回心轉意。我知道對不起他們,常一人躺在屋裡哭。
我不能再賣自己了,鐵心拖下去。就這麼人不人鬼不鬼地熬了十年。
政府允許知青回城的訊息他比我知道的早,當我向他提出分手時,他知道再也留不住我,立時應允了我。我的心口感到多年來未有的輕鬆,但很快又沉重起來。我發覺他老了,我發覺他承受的感情壓力比我還要大,我發覺他是個好人,我發覺良心的譴責攪痛了我的心。唉,如果他也是城裡人,也受過同我一樣的教育,他該是一個多好的丈夫。
臨回城的那天夜裡,我把他留在了廂房。
毋庸贅言,這幾位已進中年的知青當年被呼喊著革命辭藻的浪潮席捲著與農民結合,十餘年後,又倚重法律與農民離婚,這之中的變化確有跨時代的意義。雖然她們都含著刻骨的痛苦去繼續人生,但馬克思主義的人道主義力量終究戰勝了愚昧。無論她或他,在沒有愛情的婚姻解除之後,相互都有了重新創造新生活的機會。
毋庸贅言,這幾位知青的離婚案發生在八十年代初,當時的社會輿論對她們無不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評價。痛罵她們道德淪喪的有之,同情她們勇於衝破封建羅網的有之。筆者不再去評述孰是孰非,剖析婚姻觀不是本文的目的。筆者只想再從下面兩位知青堅守與農民婚姻的自述中給讀者一個思考的天地。
之一,李杭,男知青。
我不能和她離,我是男子漢,和那些女的不同,她們嫁給農民立時成了三孫子。她聽我的,她要和我犯刺,她爹也不答應。再說她家對我有恩,我不能沒良心。
文革時我屬於狗崽子範疇的,集體戶出身好的都走了,最後就留下我一個人。下工回到那冷冰冰的屋子裡,不想別的,就想死。就在這時,她爸親近上我,隔三岔五請我到她家吃飯。她家沒兒子。一天,她爸喝過幾盅酒後對我說,你做我女婿吧。我哆嗦著告訴他沒錢娶老婆。她爸笑了,說就看中我沒錢。倒插門,女婿加兒子,怎樣?我當時就哭了,沒想到世上還有人對我這麼好。
糟糠之妻不下堂,您說我能和她離嗎?
問我還想回北京嗎?這不明擺著的,誰不想和爹媽一塊兒生活,我有四個孩子,落實政策後我到縣城工作,有兩個大的吃了糧本,可她和兩個小的還是農業戶。就這家庭狀況,在北京還能有活路。在縣城好混。我把他們孃兒四個接到城裡,給她找了個掃大街的活兒,三餐吃飽飯算是沒問題了。
問我現在生活怎樣?就是活著。我和她快十年沒穿新衣服了,都可著孩子穿。每個孩子有一身沒補丁的衣服,放學回家就讓他們換上舊的。孩子們說同學笑他們“啃一身”,鬧著做新的。現在的衣服貴成什麼樣您還不清楚?一個孩子做一身,四身衣服一月工資就沒了,還得吃得喝呢。說到吃,不怕您笑話,除了過年過節吃頓肉,平日裡就是土豆熬白菜加大蔥蘸大醬。
讓她做買賣?本兒呢?我不想在老鄉面前述苦,唉,實話說了吧,她病了,腎炎。住院兩個月拉幾千快錢的饑荒,還沒看好。大夫讓轉到省裡看,她卻連縣醫院都不願住,哭著要回家,說為了孩子不能再把錢往無底洞裡扔。我也哭了,到省裡看病少說又得花幾千,這筆錢人家敢借我也不敢伸手呀,我只能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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