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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像交通、石油這類行業,由於資源被牢牢地把持在政府手中,使得民眾無法享受到其他企業的服務,任憑資費標準多高,都不得不承認這一既定事實,而在金融領域,則有著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貸款利率下限管制的壟斷性措施,創造出一種政策性的利潤差,保證了金融行業有穩定的收益,這種情形的存在,實際上是對中國金融化的一種摧殘,關於這個問題,在後面我們還要談到它。
實際上,關於壟斷的情形,還不僅僅表現在利潤方面。
在對優勢資源的壟斷權上,國退民進的惡果同樣顯著。比如說,像石油、電信、電力、菸草、煤炭、航空、金融等資源,都是具有超高盈利能力的領域,假如能夠將這些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無疑能夠最大程度地促進民間資本的成長,而在政府壟斷的前提下,這種美好願望頓時化為了泡影。
再次,在獲得投資的優先權上,國有企業也同樣形成了壟斷,在這一次經濟危機的救贖之中,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資絕大部分投向國企。使得國企資產以更快的速度實現增長,根據統計,在這種政策的傾斜之下,國有企業的資產總額,已經從1999年的9萬億元,到現在已達43萬億元,10年間翻了4番之多。
在融資市場上,國有企業也同樣保持著近乎壟斷的優勢,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上市資格的獲取上,基本上是隻對於國有企業開放的,民營企業想要上市,只能透過購買國企“殼”資源這樣的另類方式。
從這裡可以看出,國進民退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領域中所有權的轉換,最關鍵是它會不僅讓中國的經濟帶入到一種將來很難復原的深遠影響,而且它會對中國整個社會包括收入分配、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然而,在一部分學者看來,給予國有企業以優勢地位,可以在短期內建立起具有相當實力與競爭力的大型企業,甚至可以與國外的大型企業抗衡,從長遠來看,是有利於中國經濟的行為。
那麼,假如這種說法能夠成立,那麼它就勢必要建立在一個很重要的前提之下——國有企業必須真正屬於國有。
定位模糊的國有企業
國企究竟歸誰所有?
從字面上看,所謂的國有企業,自然是歸國家所有,但是假如我們把眼睛放亮些,就會對這個問題產生全新的認識。
在計劃經濟時代,國企歸國家所有的說法是成立的,因為在那樣的經濟體制下,國企雖然享受著資源上的優勢,但是卻要接受國家宏觀調控的統一調配,上面如何說,國企就如何做,按計劃生產,按指標銷售,看上去有企業的名義,實際上只是一個個為國家計劃服務的生產車間而已。
然而當市場經濟到來之後,國企就不再是過去的國企了。
這些開始了獨立生存,不再依靠指標和計劃經營的“國企”,依靠著“共和國長子”的獨特身份,從政府獲取優勢資源的壟斷權、優惠特權;從市場上獲得利益而不承擔風險;即便企業出現虧損,也有政府為其兜底,企業員工依舊拿著高薪,可以說,這樣的國有企業,實際上佔有了舊國企的優勢,市場經濟的利益,早已不再是舊日裡面目憨厚,一本正經的老大哥。
除掉這一點之外,國有企業的利潤上繳問題,也很是令人擔憂。
我們可能很容易產生這樣的感覺,國有企業的利潤,理所應當屬於國家,屬於政府。其實,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許多人都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
國有企業的利潤,實際上是上繳給國資委,而非納入中央財政的,按照正常的想法,國有企業是公共企業,是國家資金的來源,它的盈利理所應當進入國家財政,然後再進行新一輪的公共分配。然而當國企的利潤交給國資委之後,這種情形就發生了變化。
本來應當在公共領域內進行分配的資金,卻變成了國有企業內部的資金大迴圈,這就好像一個黑幫的總堂口,把各個小弟搜刮來的錢匯總之後再分配下去。那麼我們不禁要產生這樣的質疑——像這樣事實上已經結成了一個堅實的利益集團的國有企業,它既不能為國家財政做貢獻,又要佔有最好的資源,打壓民營資本的增長,那麼它存在的價值究竟是什麼呢?
更嚴重的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所有國有企業要麼是官員控制,要麼是高階管理層控制,而官員和高階管理層本來就是雙向流動的,某部委的部長、副部長可以隨時空降到國企中擔任領導,而國企的領導也可能調任入朝,成為某一部門的領導,像這樣的國有企業,實際上早已成為了一個官員階層所共有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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