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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出國留學生人選。伍修權負責對外聯絡;陳新民負責留學生出國前的準備工作及其他事務性工作23
1952年8月9日,中蘇兩國政府簽訂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蘇聯高等學校(軍事學校除外)學習之協定》。協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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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決策(3)
“(中國派遣到蘇聯學習的大學生和研究生),須按蘇聯高等###規定之課目經過入學考試後,始能被接受到蘇聯高等學校學習。”
“按通例,上述大學生與研究生接受到高等學校初級班學習,僅在個別情況下,方能至高階班學習。至於尚未能充分掌握俄語者,須進預科班學習,其期限自六個月至一年。”
“蘇聯各學校為大學生及研究生規定之一切規則,對於根據本協議接受至蘇聯各院校之人員均應一律遵守。”
“凡由蘇聯高等學校畢業之人員,均發給按蘇聯規定形式之畢業文憑,並載明其所獲得之專門知識及熟練程度。”
“中國公民之大學生及研究生在蘇聯高等院校學習期間,由蘇聯政府供給之住處,其條件與蘇聯大學生及研究生同。”
“蘇聯政府支付中國公民在蘇聯高等學校學習時之生活費與學習費。中國政府應向蘇聯政府償還上述費用的百分之五十。”24
《協定》的簽訂,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它的指引下,中國向蘇聯大規模派遣留學人員的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歷史意義
在人類歷史上,國與國之間如此長時間、大規模、有組織的留學生交流活動,是史無前例的。
這是一個浩大的工程。
留學生的選拔、培養、管理、使用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國家多個部門的分工、協作。留學工作被提高到關係國家未來的戰略高度。這項工作由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抓,並設立了由聶榮臻(代表國家科委)、李富春(代表中央組織部)、陸定一(代表中央宣傳部)組成的留學生領導小組。
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外交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國家各部委細緻分工、密切配合,保障整個工作有序進行。在1960年12月的國家科委黨組、###黨組、外交部黨委《關於今後一個時期的留學生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
“留學生的派遣規劃、留學生畢業回國分配工作,和根據科學技術合作協定派遣的實習生選拔工作由國家科委負責;大學生、研究生、進修教師的選拔工作和所有留學生的最後審查批准、派出、國外管理和假期回國學習等工作,由###負責;留學生在國外的政治思想工作由使館負責,在國內由外交部和###共同負責,其中關於政治思想教育和組織工作以###為主,涉外事件以外交部為主……”25
這一分工,奠定了未來幾十年我國留學生管理工作的格局。
這是一個睿智的決策。
建國伊始,從炮火和廢墟中走出的新中國的執政者,對於如何從零開始,構建一個全新的國民經濟體系幾乎沒有任何經驗。在這種情況下,走出去謙虛地學習國外先進經驗,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事實表明,數量巨大的留學生回到國內後,不僅帶來了先進的知識和技術,而且迅速充實到生產建設的第一線,極大地充實了技術骨幹力量。以這批留蘇學生為骨幹,新中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諸學科得到飛躍式的發展,也帶動了國內整體生產、科研、教學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1956年1月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的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上,周恩來總理對派留學生出國學習的意義做了精闢的論述:
“什麼是最迅速有效地達到這個目的(指的是使十二年後我國的科技水平能達到蘇聯和世界其他大國的水平)的道路呢?這樣的道路就是……按照我們所最急需的門類,最迅速地派遣若干組專家、優秀的科學工作人員和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到蘇聯和其他國家去作一年到兩年的實習,或者當研究生,回國以後立即在科學院和政府各部分別建立發展這些科學和技術的基礎,並且大量培養新的幹部。”26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當時全世界大部分先進國家對新中國實行政治和經濟封鎖的情況下,蘇聯“老大哥”以一種同志式的真誠和寬容向我們敞開了大門,使得我們從政治、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軍事等各個領域最近距離地學習和借鑑,從而建設一個完整、成熟的國民經濟體系。
第四章 決策(4)
不論後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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