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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若公開拒絕此事,必遭殺身之禍。常規方式斷難解脫這一困境,孫臏於是採用詐瘋計,對魏人以狂癲相詐。《孫子兵法》的“詭道十二法”中雲:“能而示之不能。”(《計篇》)孫臏在特殊的人生困境中對這一兵法原則作了最好的發揮和運用,他的詐瘋計向外界表明了自己才智的毀滅,使龐涓難究拒錄兵書之罪,又消除了引起龐涓嫉妒的根源,還為日後爭取了較大的行動自由。這一計策的運用自然使孫臏在生活上和聲譽上暫時付出了一定的代價,但卻使孫臏在儲存自我身體的前提下退出了他難以立足的魏國政治活動圈和社會生活圈,使魏人將他逐漸置之度外,為後來的脫逃創造了條件。這是一個以退為進、為進而退的策略。
和齊人禽滑釐接頭之後,孫臏向魏人實施了金蟬脫殼之計。施計人為孫臏找下替身,巧妙地採用分身之術,讓替身吸引和應付魏人,而孫臏真身則隱匿離去。及孫臏出了魏境時,這位替身再一次金蟬逃殼,留給魏國的僅是一堆骯髒的衣物和難解的疑團。孫臏金蟬脫殼計的設計、實施和成功,都是以詐瘋計為他爭取到的有限的行動自由為前提的。
孫臏:待人溺水,擇機援手
《孟子?離婁上》講了無論誰溺水被淹,人們都應該援手救助的道理。孟子的主張是從仁義道德的角度提出的,意在使君王行仁政治國。這一觀念被提倡於亂世爭雄的戰國時代,實在難能可貴。然而,任何時代都沒有可以絕對地普遍施行的抽象仁義。在不同國家的紛爭中,人們常常是以某種謀略手段,求仁義之名,取利益之實。列國時就有兩則故意等待人溺水,然後援手救助的事情。
第一則,據《韓非子?說林上》說,邢國受到強敵攻伐(公元前662年翟攻邢),齊桓公本著攘夷救鄰的仁德精神,準備出兵救援邢國,鮑叔牙提議說:“援救得太早了,邢國沒有亡形,敵軍不曾疲憊,我們即使付出重大代價,對邢國也沒有厚重的恩德。不如晚些出兵救助,那時敵軍攻邢疲憊,我們易於戰勝;同時我們使行將滅亡的邢國恢復生存,功勞也更大。”齊桓公於是推遲了出兵時間。
第二則,據《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和《資治通鑑?周紀二?顯王》載,公元前342年,魏國進攻韓國,韓國向齊國求救,齊宣王召大臣商議是否出兵救援,群臣爭論不休,軍師孫臏提議說:“韓、魏的軍隊都沒有疲憊時我們就出兵相救,那就等於我們代替韓國與魏作戰。等到他們兩國相戰,韓國有亡國之形時再出兵相救,我們可以輕易擊敗疲憊的魏國,還可以得到救亡存活的美名。”齊王採納了孫臏的建議,向韓國答應救援但未馬上出兵,等到韓國五戰連敗、提出投靠齊國時,齊國方才出兵救援,在馬陵大敗魏軍。
在上述兩事中,被求救的一方最終都援救了受禍患的一方,都遵循了“仁義”的要求,但他們都在援手救助的時機上巧作籌劃。在這裡,被援救的國家一是自己的睦鄰之邦,二是屬於弱小之國,援救的一方在其初蒙禍患時僅僅答應援救但不出兵,他們既要堅定受援國的抗敵信心,防止其投降敵人,又不願自己蒙受強敵的進攻。為友邦承擔應諾了的義務,首先採取的是坐觀虎鬥的策略。救援國故意等到應救助的友邦和敵人在拼殺後都有了重大消耗,而友邦危亡難保時方才出兵救助,這就使自己以最少的消耗換取了利益和名聲兩方面的最大收益。
故意等到別人溺水之後方援手相救,似乎不合仁義的要求,反而能得到了最大的美名。在國家關係中,它是一條代價小、收益大的謀略計策,真實反映了國家交往中本質性的利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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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忌:示假卜者,取證誣人
戰國時,齊國大將田忌在戰場上三戰三勝,聲威大震,相國鄒忌非常嫉恨。《戰國策?齊一》、《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和《資治通鑑?周紀二》記載了鄒忌因嫉恨而誣陷田忌的卜筮之計。
按照設定的計策,鄒忌的門客帶著重金去街上找到一個占卜算卦的人家,對占卜者說:“我是田忌將軍家的人,我家將軍三戰三勝,聲威天下,欲謀大事,想知道能否成功。”門客求卜離去後,齊國官兵突然闖入,拘捕了算卦先生,拷問追究他為叛臣卜筮之罪。算卦先生被抓至齊王面前審訊,他不便抵賴,原原本本地交代了為田忌卜佔大事之吉凶的經過。齊王聞此,對田忌頓生疑心,田忌被迫逃離。
為了誣陷田忌,鄒忌要向齊王捏造田忌“欲謀大事”的證據。這一證據如讓鄒忌本人或其門人提供,難免被齊王懷疑;如果教唆指使他人提供,難保此人不將幕後教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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