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1/4 頁)
伯州犁在向皇頡追問楚國的立功者時,故意把爭功人雙方的身份顯示給皇頡,並採用了“上下其手”的不同手勢,將他要討好權貴的心意當著穿封戌的面暗示給皇頡。皇頡對伯州犁以暗示法傳達來的隱意看來是心領神會。作為楚國戰俘,他急於求釋,為討好楚國當權者,他遂順著伯州犁的暗示去回答,果然得到了寬赦。
除史籍所載外,《列國志》根據《史記?魏公子列傳、魏世家》所載戰國時信陵君魏無忌竊符救趙的史實,描述了與此有關的一次暗示法。魏王寵妃如姬曾在魏王臥室盜得將兵之符(一種調動軍隊的憑證),讓婢侍顏恩交給了魏無忌,事後魏王知道是如姬盜了兵符,心中大怒,但又不忍將如姬從重處罰,於是繼續追查給魏無忌送去兵符的人,欲讓其代如姬受刑。如姬在魏王的逼問下告訴說:“是顏恩遞送兵符的。”魏王讓人抓來顏恩,問其為何敢於擅送兵符出宮,顏恩抵賴說:“奴婢不曾曉得什麼兵符。”如姬見顏恩說岔了話,在一旁目視顏恩道:“向日我讓你送花勝(古代婦女的花形首飾)與信陵夫人,這盒內就是兵符了。”顏恩已會其意,乃大哭道:“夫人吩咐,奴婢焉敢有違?那時只說送花勝去,盒子重重封固,奴婢豈知就裡?今日屈死奴婢也!”(第一百回)魏王覺得顏恩言之有理,就赦免了顏恩。
在竊符過程中,如姬沒有出宮,魏無忌沒有進宮,如姬難以否認有送符之人,無奈之下交代了顏恩送符的實情,但她絕不想連累顏恩,準備將盜符出宮之事一人承當。顏恩不知道如姬已向魏王供出了自己,開始想狡辯抵賴,若讓魏王揭破,會罪上加罪,而如姬這時想與顏恩統一口徑,訂立防守同盟,當著魏王的面是根本不可能的。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如姬採用暗示法告訴了顏恩應該回答魏王的兩點內容,一是承認兵符是自己送出的,二是表明自己是在毫無所知的情況下送出的。顏恩會意後,按照如姬的暗示口徑去回答,既證實瞭如姬向魏王的交代,又使自己得到了赦免。
魏壽餘:體語暗示,隱情明傳(2)
總之,暗示法是在有第三者存在的場合,行為人為把某種隱秘之意轉達給另一方而採取的特殊的“語言”方式。在暗示法的實施中,第三者的存在無疑是行為人和受意人思想交流的障礙。然而,每一成功的暗示法,在場的第三者其實都起到了對行為人隱情傳達的掩護作用。比如,有秦康公在場,秦人就不會懷疑士會是接受了壽餘的某種交代而配合行事;有穿封戌在場,他就難以提出皇頡是受了伯州犁的旨意而有意誤指;有魏王在當面,他就不能懷疑如姬已與顏恩訂立了防守同盟來應付他。行為人把一種隱秘之情暗示給受意人,他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相互間發生過思想交流。由於成功的暗示法總是瞞過在場的第三者而發生的,因而第三者的在場正好掩蓋了他們間發生過的思想交流,對他們的行為起了很好的掩護作用。
暗示法是把一種正常的思想用非正常的方式來表達,因而它的施予物件應該是某種程度的聰明之士。暗示法的形式手段可能有盼目履足法、手勢誘導法、語言提示法等多種。無論採取哪種形式,總是符合具體的暗示情景,達到既讓對方準確理解、又不讓第三者看破的程度。
txt小說上傳分享
士會:意在言外,託假誘誓
晉人魏壽餘為勸歸降秦計程車會,詐降秦國,又用暗示法向士會表達了衷情,以獻出魏邑為藉口,引誘秦康公率軍至黃河西岸。《左傳?文公十三年》載,秦軍在河西看見對岸有一支晉軍,壽餘對秦康公說:“請您派一位能跟對岸官員說上話的晉人跟我一同過河,必能說服他們來降。”秦康公選擇了士會,士會推辭說:“晉人的心如同虎狼一樣狠毒,如果我過河後辦事不順利,被晉人扣留殺害,我的妻子兒女在秦國也會受誅戮,這對誰也沒有好處。”秦康公勸士會說:“如果你回不來了,我就把你的家小送歸晉國。我的話有河神作證。”秦康公立了誓後,士會遂和壽餘一同過河。士會一過河就被晉人迎歸,再也沒有返秦,秦康公如約將其家小送往晉國。
壽餘詐降秦國的目的是為了誘歸士會。他以勸降晉將為名,向秦康公提出同行人的條件,這一條件只有士會才能滿足,秦康公自然選定了士會。
士會見晉國派壽餘勸歸自己,是有心返回故國的,但他若和壽餘同歸離秦,留在秦國的家小必然會遭到傷害。為了保護家小,他對秦康公的入晉之命故辭不受,公開表示對意外情況下家小性命的擔憂。他以拒命不從壓迫秦康公,迫使康公立下了不加傷害的誓約後方才成行。古人特別講究對誓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