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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必定需要首先從某甲那裡拿走徵收來一筆錢,然後才有資源給某乙,整個過程勢必會挫傷某甲的生產積極性。因此,政府支出所創造的財富也就不可能完全補償其徵稅所破壞的財富。人們常常這樣比喻政府支出:把國家的錢從右邊的口袋掏出來,再放進左邊的口袋。但問題並非如此簡單。例如,主張擴大政府支出的人告訴我們,如果國民所得一年是萬億美元,聯邦稅收是3 600億美元,那麼就只有24%的國民所得從私人用途轉到公共用途。這種說法就好像把整個國家當成資源匯聚在一處的大公司,資源轉移只是賬面上的調整而已。他們或許十分清楚這件事給某甲帶來的傷害,卻避而不談。他們只談這個過程給某乙帶來的利益,以及由此給他帶來的其他美好前景,說什麼如果沒有把錢轉移給他,這些美好前景就不會發生。某乙作為政府支出的政績被頻頻曝光,而為政府支出所犧牲掉的某甲則註定被遺忘。
所得稅負的重擔往往會落在部分人身上。我們都知道,在現代社會中,每個人所承受的所得稅比例不盡相同。為了彌補公共開支,政府還必須開徵其他名目繁多的賦稅,從而進一步挫傷了生產者的積極性。沒有人情願自己的錢被政府拿走,稅負不可避免地會影響納稅人的行為和動機。如果一家公司發生虧損,每賠一塊錢,就得足足損失一塊錢;要是沒有適當的稅務會計法規,允許拿數年來的虧損去衝抵數年來的利潤的話,當這家公司賺錢的時候,每賺一塊錢,卻只能留下稅後的部分(例如52美分)。於是,公司的經營政策就會受到影響,它將喪失擴張業務的衝動,或者只擴張那些風險最低的業務。覺察到這種狀況的人甚至會打消開創新事業的念頭。現有的僱主將不再增加員工,甚至會設法減員;其他人則根本不打算成為僱主。長期下來,與本來可以達到的水準相比,新裝置和新工藝的應用放慢,消費者買不到更好更便宜的產品,實際工資不升反降。
把個人所得稅率調升至50%、60%或70%,會更嚴重地挫傷生產積極性。人們將開始捫心自問:辛辛苦苦一年下來,為什麼有6個月、8個月甚至9個月全是在為政府做貢獻,只剩下6個月、4個月甚至3個月的所得供自己和家人使用?賠錢的時候,自己必須承擔全部損失,賺錢的時候卻只能留下一小部分利潤,他們會認為,拿自己的錢去冒這種風險未免愚不可及。他們也沒有多餘的錢拿去冒險,因為資本還沒有累積就已經被徵收走了。主張擴大政府支出的人,宣稱他們的用意是要解決失業問題,然而到頭來,稅負反而製造出了失業問題。因為可以用來創造私人部門的新就業機會的資本,一開始就無法形成、無法存在,能夠投入的資本又缺乏創業的激勵。
稅負佔國民所得的比率越高,民間生產和就業受到的威脅就越大。當然,為了執行基本的政府職能,一定數量的稅收必不可少,圍繞這個目的的合理稅收對生產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害。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能保護生產,能為生產者提供便利。相反,過分沉重的稅負則會抑制生產。等到總稅負大到超過能夠忍受的限度時,才回過頭來考慮重新設計稅制,損失程度已經非常慘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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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政府信貸扭曲生產(1)
有時,政府拿錢出來“扶持”企業,這其實和政府征斂民財一樣可怕。扶持的形式通常表現為政府直接貸款,以及政府擔保的民間貸款等。
政府信貸往往可能導致通貨膨脹,這使問題的討論變得更加複雜。為了簡化起見,本章先假設我們討論的政府信用擴張不具有通貨膨脹的特性。對於通貨膨脹造成的各種影響,我們留待後面的章節再去分析。那時我們將瞭解到,通貨膨脹雖然會使問題的分析過程複雜化,但不會從根本上改變政府信貸政策的實施結果。
國會中最常見的政府信貸提案是增加對農民的貸款。大多數國會議員對農民取得的貸款永遠都嫌少,在他們眼中,私營抵押貸款公司、保險公司或鄉村銀行提供的貸款從來談不上“充足”。不管人們已經替農民找到了多少貸款,國會總是能不斷挖掘出現有的貸款機構還沒有填補的新缺口。農民獲得的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已經夠多了,而議員們又發現,“中期”貸款還不夠多。他們要麼指責利率太高,要麼抱怨私人貸款只貸給了家道殷實的農民。國會透過立法給農民安排的新的貸款機構和新的貸款類別因此越來越多。
不難發現,有兩類短視行為導致人們還在指望這些政策。一類是隻從借錢的農民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另一類則是隻關心交易的前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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