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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盲目的,它容不得知識淵博的人民。暴君甚至對思想也總是力圖實施*。霍爾巴赫則謂:“絕對權力是荒謬的,專制*和無政府主義一樣,不能稱為政體,專制君主和暴君是強盜、土匪,是僭位者。”
後來的*國家憲法對先賢的思想即多所取法。如美國權利法案,第一條:言論、宗教、和平*自由;第二條:持有與佩帶武器的權利;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多闡發憲法與自由的關係。
所謂自然法,乃是作者對一種比較完善的政治形態的期待和設計,即自由生活方式的框架,以及自由的權利,它不是一種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一種政治概念。
外國的*,固有傳統,但也不是生來就有,某一階段,其人生的嚴酷性,也並不怎麼弱於中國。霍爾巴赫及《烏托邦》的作者莫爾,更早的伽利略,其遭遇至也極也。莫爾遭挖腎剖腹;霍爾巴赫遭波旁王朝*,著述不能在法國出版。他同樣以善感之心,生多事之秋,心緒難明,所遇多舛,故對世象體察細微,對人生體驗深刻,思想穎銳,善於消化,悲世憫生,痛絕愴楚,與其終極關懷思想之構成,正是一物之兩面。
他的著作,論聲名則《袖珍神學》為大,實則以分量而言,《自然政治論》優勝之,無出其右者。《政治正義論》等名著,意味也無此深沉。葛德文的《政治正義論》對政治制度多所論述,但在造成制度核心渠道的路徑設計方面,就遠不如霍爾巴赫清醒深邃了。他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與幸福的描述之上,而路由則為其所忽略;其實,路徑設計的缺失,則美好的結果是無法達到的。而他反對權力,反對財產,主張分成許多小社會,人們在其中各取所需,和平共處……好是好,可是懸鵠過高,等於舉手摘月,結果可想而知。
《自然政治論》闡發自由的價值(3)
像霍爾巴赫這樣推崇自由的價值的,中國曆代文化人,其心跡追求,也斑斑可見。即此而言,尤合錢鍾書先生所說“中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學北學,道術未裂”。
清末國粹派多是遂於國學的革命黨人,致意古代的良意美法,並不一味醉心歐化。他們對比中西文化,斷言“西政出於中國”、“*中西相合”。晚清學者孫詒讓所著《周禮政要》多所闡發“西政暗合《周禮》”的觀點。他把周代三詢之法與近代議院制,周代三刺之制與陪審制度……與近代政治比照,認為都有相合之處,據此提出西政符合“聖人之道”。劉師培的《中國民約精義》則論述“*中西相合”說。劉氏並輯錄歷代名人論斷百餘條,著眼點在反專制的自由精神。
或以為此種比配枘鑿不合,因兩種文化隔膜甚深。實則其間的爭論並沒有什麼糾結難化的。中國現代史的病根之一是:無法限制與監督權力的擴張濫用。所以最重要的現代化應是政治現代化,即科技、工農業等現代化之外的第五化。其餘國故皆可取善而用之。他們在字面上好像攀古援舊,實際上這樣的比配已經是一種體認。在政體一方面,完全可以西體中用,中西之間可以找到共同的語義平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內涵和體系具有專制的成分,但也有爭自由的抗爭,後者就是現代化可取法的精神資源。所以中國人不適宜搞*的論調可以休矣,任何文化體系都能夠產生*,*是全世界的潮流。如此,認清專制淵源和結構,方不致將怨氣發洩到祖先和同行身上。在此基礎上,以上比照並不牽強。像國粹派寄希望於中國古代文明,從中國古老的文化傳統中尋找救時的藥方,那倒是可以的。
黃玉順先生的《伊戰思考》說,我們從“禮”亦即制度建構開始追尋。在儒家詞彙中,一切規範、制度,概稱為禮……例如現代*,也是一種制度建構,即“禮”。自從五四運動以來,儒家招致病詬最多的就是在“禮”的層面,但那卻是基於一種嚴重的誤讀:人們把特定時代的專制的禮等同於儒家的禮的觀念,完全無視儒家在禮這個問題上的更根本的原則:損益。……禮是一種歷史地變動的、“與時偕行”的東西。如果按照儒家“禮有損益”的原則,那麼,假如*制度是當今最適宜的即“義”的制度,*就不妨是儒家在當今條件下的制度選擇。在儒家詞彙中,“義”的基本語義就是“宜”,一切制度建構的原則,都應該是“義”……
金聖嘆與同時期的顧炎武、黃宗羲不約而同地抨擊封建君主專制的弊病,倡言隱約朦朧的*理想。金聖嘆在倡言言論自由的同時,也主張文人的創作自由。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系統批判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斷言“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已屬於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