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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遼寧省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發生鋼包脫落事件,造成32人死亡,另有6人受傷,成為近年來鋼鐵行業最大的惡性事故。
執行不到位,不如不執行(3)
為此,新華社專門進行了全方位的報道。報道情況概述了事件的過程:
2007年4月18日上午7時45分,清河特鋼生產車間的鋼包整體平移到鑄錠臺上方時,突然整體脫落,1500多攝氏度的外洩鋼水瞬間衝入“近在咫尺”的工房。
當時工房內正在召開接班安全會議,因而導致了這起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在召開安全會議時卻發生了這樣的安全事故!說來真是好笑,可是誰又笑得出來?
經專家對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事故現場初步勘察分析,認為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該車間違反《鍊鋼安全規程》,沒有采用冶金專用的鑄造起重機,而是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機起吊鋼包。
二是裝置日常維護不善,如起重機上用於固定鋼絲繩的壓板螺栓鬆動。
三是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廠房內裝置和材料放置雜亂、作業空間狹窄、人員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四是違章設定班前會地點,該車間長期在距鋼水鑄錠點僅5米的真空爐下方小屋內開班前會,鋼水包傾覆後造成人員傷亡慘重。
更加令人難以置信的是:
2007年1月份,該公司還下發了《關於開展生產車間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的通知》,從開展競賽活動日至事故發生,正好是99天——讓工人在死神的威脅下開展“安全競賽”,看起來真是荒謬!
可見,無論是“安全通知”還是“安全競賽”都只是作作樣子罷了,工廠並沒有將安全規範和措施真正貫徹執行下去。
沒有執行到位的代價,就是32條鮮活的生命。
執行容不得半點形式主義,並不是做一下宣傳、開展一下競賽,就能“萬事大吉”。安全知識和規範,並不是用來掛在牆上、放在宣傳冊中、停留在理論上的,而是必須用於實際的操作中。
如果只是空喊口號,而不去實際檢查、消除存在的隱患,無異於給自己造就了一個“我已經做好了,不會有問題的”心理陷阱,自欺欺人,最終釀成悲劇。
從這中間,我們可以學到:
(一)抓執行,抓安全,不能只講空話,一定要貫徹到行動中去。
(二)今天的小隱患、小陷阱如果不及時發現和消除,明天就會發展為大隱患、大陷阱。
(三)切記不要自欺欺人。
要記住:制度制定了,未必是執行了。執行了,未必是執行到位了。如果僅僅是滿足於制度的制定和為不到位的執行而沾沾自喜,最終要掉入自造的陷阱,後悔莫及!
執行不到位,會加倍造成損失
有時候,執行不到位,不僅僅會導致前功盡棄,甚至會造成加倍的損失。
多年前,我在一家省報當記者的時候,正遇上全省服務行業開始狠抓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提倡禮貌用語、熱情服務,並開展了多種評選活動。
一次,報社交給我一項非常緊迫的任務:採訪一位十分重要的領導。
這位領導當時住在省裡號稱服務最好的一家酒店。之前,這家酒店為了樹立自己的服務形象,做了很多工作,並在媒體上做了不少正面的宣傳,還參加了全省推出的“旅遊之星”評選活動,大家都認為它當選的可能性最大。
由於這位領導的活動安排得非常緊,沒有時間接受面對面的採訪,於是我們約定利用他活動結束後、回賓館整理行李約20分鐘的時間,進行一個電話採訪。
到了約定的時間,我開始往賓館打電話,但總機卻一直沒有人接。眼看著時間一分鐘一分鐘過去,我非常著急,當時手機還沒有普及,除了透過總機轉,我沒有別的辦法聯絡上這位領導。
十幾分鍾後,電話終於通了,電話那頭傳來服務員熱情而彬彬有禮的聲音:
“您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助您的嗎?”
我讓她趕緊幫我接通那位領導房間的電話,一會兒,服務員就給我回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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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不到位,不如不執行(4)
“您好!那位客人已經在幾分鐘前離開酒店了。”
聲音仍然彬彬有禮。
當時我很生氣,當即寫了一篇標題為“別貶低了‘您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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