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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crossover大師,是NBA史上最偉大的控衛之一,奧斯卡·羅伯遜——60年代除了張伯倫和拉塞爾外唯一獲得過常規賽MVP的傢伙,1961…62季創下單季場均分個助攻個籃板的三雙記錄。除了他的神話資料外,在許多技巧上,他都是教科書般的典範。如果你去黑白鏡頭裡尋覓,其實他是一個玲瓏浮凸的技術樣本。除了他那經典的底線翻身跳投外,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運球來變向最好的傢伙。在人人都埋首低頭忙於護球時,他敢大方地在體前做胯下、換手運球。他總使球保持在對方的觸及範圍之外,196公分的身高和頗壯實的身體,他總是可以把對方和球隔開。
奧斯卡·羅伯遜最常用的花招是:斜向地緩慢運球,誘惑你貼近他,然後,一個幅度略大的展臂,似乎是變速的開始,接著的卻是一個胯下換手,他已經變向閃到了你的側邊。到了晚年,速度已經失卻,這一招卻越發精練:變向與變速,慢變快的瞬間時差。胯下運球在羅伯遜那裡,就是一個最簡潔的變向方式。簡潔而瀟灑,就像鬥牛士一個小側身讓過公牛,然後優雅地輕甩穆萊塔。
在此之後,NBA有過其他的運球大師。70年代,“珍珠”厄爾·門羅,用他綿軟得猶如上帝制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軀,將後轉身和半轉身運用得猶如舞蹈。80年代中期,年輕的喬丹擅長利用胯下運球變向加速,或是用一個反向墊步錯動對手重心,然後自如地突破。
而第二代胯下運球大師,是80年代末的“甲蟲”蒂姆·哈達維。他的招式,被稱為“殺手crossover”。如果說,第一代crossover被羅伯遜用來變向,那麼,哈達維就用他的殺手crossover來凍住對手——胯下運球,左手轉右手,似乎是一次變向的開始。可是,球瞬間又從左手彈回右手。這樣一個簡單的往復,就是殺手crossover。你知道他下一步會怎樣,但你的步伐會被他的那一記胯下運球牽住,猶如木偶被絲線牽引。這輕盈的一個停頓與交錯,就像一個瞬間的時間停止儀式,一記點穴:你全神貫注於蒂姆,於是,在他做雙胯下運球時,你的身形條件反射地做出頓挫。這是蒂姆·哈達維對本能的利用: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會怎樣,你還是會亦步亦趨,而他只需要選擇一個他熟悉的節奏,你便被他完全放諸身後。
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現了:阿倫·艾弗森。
以晃開喬丹投中的那一球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開雙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覆地胯下運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著一次假動作。你必須捕捉並跟上他的搖擺,不斷細微地調整身體重心,來預備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綻。因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處理不當或心志猶豫,都會被他閱讀出來。然後,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會像利劍一樣,刺到你沒有準備的那一側。
在羅伯遜的單胯下變向和哈達維的殺手胯下運球之後,艾弗森的雙胯下運球繼續了對時代的改革。反覆連綿地原地胯下運球,橫向大幅度搖擺。如果說,喬丹的反向墊步是朝一側做假動作,蒂姆·哈達維的殺手crossover是在讓你瞬間愣怔被他點住,那麼,阿倫·艾弗森就是這一切的綜合版本。他的雙重crossover是重複多次的變向、變速的試探,以他的球感與速度,你幾乎想象不到他無法做到的運球方式,於是你當然也無法預測他的下一步——因為,他在不斷地搖擺和試探中等候並誘惑你失誤,然後把你晃倒。
當然,這開創先河的技巧,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閃電般的第一步、快速後轉身、殺手crossover、停頓步,各種華麗技巧,艾弗森都瞭如指掌。他是運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對紐約之戰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圖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規下場。在場下,他快樂地每天給600個籃球簽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開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區的水泥球場,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標般的運球過人。阿倫·艾弗森。這個名字,在他成為職業球員僅一個月,便開始如雷貫耳。他成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運球過人還要快。
只不過,稍微有點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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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叛逆的角色
媒體最熱愛的勾當,無非捕風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們終於逮住了隻言片語。11月2日與公牛交戰前,艾弗森說:“我在場上不會懼怕任何人。”此後,有媒體開始說,艾弗森在比賽中也對喬丹嚷:“我不會懼怕任何人!”甚至,連那記優美的胯下運球晃過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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