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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在哥倫比亞大學現代中國討論會上提出的論 文),第 1 — 4 頁。
① 艾琳?託伊伯:《日本、臺灣和中國東北的移民和城市》,載伊懋可和史堅雅編:《兩種社會之間的中
國城市》,第 374 頁;吉爾伯特?羅茲曼:《中國清代 的城市網和德川時代的日本》,第 78 頁。
鄉關係或其他個人關係而同工廠主有聯絡。②
這類別國早期工業化共有的典型模式,從一種觀點看,意味著無產階級
是高度流動的農村平民在城市的投影。工人不一定長期留在城市,姑娘們回
家鄉結婚。老工人常常把家留在鄉下,而且有史料證明,30 年代經濟蕭條時
期,長江下游城市的失業工人回到了鄉下。工資也補充了農民家庭的收入。
童工的部分所得可能直接送交父母。境遇較好的家庭可用城市工人所得的工
資購置土地;較貧困的家庭則用來維持生活。③城市工人的社會觀點,很可能
取決於在農村的家是否要他(她)以工資彌補家庭農業收入之不足,或他(她)
是否來自(通常)沒有親戚網扶持的邊際農村階層。
在城市裡,新來勞工的農村出身大概會妨礙勞工的團結。處境較好的、
有技術的江南擋車工,和蘇北來的更窮、更粗魯的女工——她們做最髒的活,
提升的機會最少——之間的敵對狀態,掩蓋了他們對工廠主的怨恨。甚至如
1929 年北平電車工人罷工的重大事件與傳統風潮的相似之處,和歐洲資本主
義工業化晚期階段出現的以階級為基礎的經濟鬥爭相比,也要多一些。①
此外,許多城市工人的討價還價的地位是非常可憐的。早期的現代工業
實際上是由剩餘的農業勞動資助的。離家出外做工的工人只能得到很低的工
資;年輕的男女童工在有些工業部門中是勞動力的主要部分,甚至比成年工
人更不能控制他們的境遇。長期形成的招工和訓練的方法,在這些過渡性的
境況中可能變得被歪曲了。例如包身工招工制度反映了以地方為基礎的與勞
動有關的遷移模式;但是上海幫會的控制,使紗廠女工面臨被誘拐和被強姦
的厄運,並且降低她們的生活條件,因為工頭為她們的工棚付錢,控制著工
棚。同樣,天津鐵工廠的徒工制度為廠主提供不熟練但非常便宜、無需付工
資的徒工,以供廠主輪換工人;徒工三年學徒期滿常被解僱,需另找工作。②
儘管客觀情況如此不利,在 20 年代,工人們還是開始在擁有大量工廠工
人的城市裡組織起來。在像廣州這樣的地方,老式行會已有高度發展,它們
為動員工人提供了組織基礎,但是新建的組織卻仿效西方工會的模式。起開
闢作用的是較有技能、有魄力的壯年男工,如機械工人和海員,而組織的推
動力則主要來自新知識分子。
在廣州地區,工會在五四運動以後迅速代替了行會和同業公會。在 1920
—1922 年,適值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繁榮期,形成了第一個組織工會的浪
潮,它反映了在需要勞工的經濟擴張時期,工人對自身力量增長的正確認識。
這些年的罷工提出了提高工資、改善勞動條件的自發要求。1923 年初,京漢
鐵路工人受到血腥鎮壓,其後工潮中斷兩年,這與經濟衰退期和全國性的勞
② 關於上海紡織女工的情況,來自埃米莉?霍尼格:《上海紗廠女工,1912—1949 年》(斯坦福大學,博
士學位論文,1982 年);關於天津鐵匠的情況,來 自蓋爾?赫沙特:《飛錘走鑿:三條石工人》,《現
代中國》第 9 卷第 4 期(1983 年 10),第 387—420 頁。關於合同工制度,見霍尼格:《包身工制度與女
工: 解放前上海的紗廠》,《現代中國》第 9 卷第 4 期(1983 年 10 月),第 421—454 頁。
③ 城鄉勞力交換諸方面的論述,見蘭德爾?斯特羅斯:《困難的工作:中國江蘇 西部農業的政治經濟,
1911—193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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