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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名流也參政,雖然也有勢力,但一般是非正式的。
這樣,來自上面的壓力,又加上了來自下面的要求,它們的目的是要改
造中國的地方政治體制。大部分中國近代的政治結構的特徵,都產生於這兩
種力量的相互作用。哪一種將最後佔上風?中國的地方政治是否會因此而變
得更有參與性,或者,這個官僚政治的國家是否會比以前更成功、更細緻和
更嚴厲地控制中國社會?
社會名流在地方政府中的作用
早在現代部門成為 19 世紀末期重要的力量以前,晚清社會名流的積極參
與精神,就已從社會及經濟的內部條件中產生了。政府谷物貢賦體制的弊政,
引發 19 世紀 20 年代下層士紳的抗拒運動,他們以特別聯盟的形式向北京提
出上訴;聯盟有章程、執事人及非官方的集資,堪稱完善。聯盟從未得到官
方的認可,成員也容易受到指控。在太平天國叛敵期間,地主名流捲入類似
的團體,但這次採取官方支援的地方團練形式。團練具有社會名流積極參與
的傳統特徵,但它在職能上並不是嚴格專門化的。同一地方領導層可以使用
團練於各種用途,如教育和慈善救濟工作,很像宗族團體可使用其財源於各
種各樣的需要。政府在叛亂年代依靠地方名流的領導,形成了一種新的模式,
即他們帶頭組織團體和籌款,可以得到官方的保護並取得合法地位。
到 18 世紀後期,水道管理已經成為地方管理人才的一個重要的用武之
地。例如,在上海縣,地方名流負責疏浚河道,並向地主和商人徵集款項。
這種辦法超出了特定的社群自願捐助的原則,主事人具有紳董之類的準官
銜,以表示他們在官府邊緣的地位。這種辦法稱為“官督商辦”,這是一種
彌補縣級官府統治薄弱的混合制度。①
社會名流的積極參與和官方的支援相結合,也表現在慈善救濟方面。例
如,江蘇嘉定縣以下的行政機構,即由救濟站的網狀組織發展而來。31 個這
樣的施粥廠原建於 1805 年,以救濟饑荒。在整個 19 世紀中,施粥廠的董事
逐漸成為在地方行政中輔助知縣的近乎常任的官吏。在他們之下輪換任職的
是村長。隨著集鎮網路的交錯發展和市場地域的分化,地方行政區劃也相應
改變。市場社群的政治功能從而正規化,而由地方名流充任準官吏性質的管
理人員。在這些富庶的商業化地區,地方名流的管理功能已漸超越非正式的
調解和特定的社群服務工作——而我們的“士紳社會”的概念常常就是與這
兩點聯絡在一起的。②
城市化使古老簡陋的城市服務過時;城市士紳和商人也發現他們自己正
在取得一種新的綜合性的行政管理身分。19 世紀後期,士紳管理的善堂和商
業公會,正在負起一般城市服務的責任。這是利用傳統的社會事業機構發揮
新的作用。到 19 世紀後期,也就是說,在現代型商會出現之前,地方官府授
權傳統城市組織擔負起市政的某些職能。此外,綜合職能模式是由專門職能
模式發展來的,而不是相反;救火會擔負慈善和民團工作;善堂擔負民團、
救火、街道清掃和道路保養。當然,做所有這類工作,都是為了給商業和士
紳宅院創造一個有益的、安全的環境,深合老式計程車紳服務的精神。這些社
團的準政府權力,包括徵收商業稅款。隨著這類社會事業機構在 20 世紀頭十
年的發展,它們的職權也擴大了。上海市政工程局議董在 1905 年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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