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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土地附加稅,是大多數抗稅風潮的根源,但也並非完全
如此:徵收燒酒稅、屠宰稅、鹽稅以及鴉片稅等等,也會引起反抗。我們只
限於討論最後提到的稅種。極高的鴉片稅率並不是造成有關騷亂的唯一原
因。時而強迫種植罌粟時而又禁止,也激起過農民與警察或軍隊的多次衝突。
種植罌粟不僅面臨政府政策的反覆,也面臨鎮壓的威脅。它還受氣候變
化的影響,①這使它比穀物更難侍弄,同時,它還要冒產品過剩和價格下跌的
市場風險。然而,種植罌粟卻又能提供厚利:中日戰爭爆發初,在貴州,同
一塊土地種罌粟的利潤是種小麥的 4—6 倍;而早幾年在雲南,一季罌粟的收
成可掙得種植罌粟的土地的價值的 1/4。②
罌粟稅是比例稅率。按官方說法,高稅率是為了抑制種植罌粟,甚至是
對於種植罌粟的制裁,這可從它的最普通的稅名看出:畝罰(每畝的罰金)。
有時,連續增稅——首先它是很嚴厲的——確使農民不敢種植罌粟,如在
1925—1926 年種植季節許多地方所發生的那樣。於是,為了刺激罌粟生產,
有關當局(碰巧是軍方)匆忙降低鴉片土地稅。③然而,在其餘時間裡,這種
“禁”煙稅確實達到了它的真正目的(與公開宣佈的相反),也就是擴大罌
粟種植。沒有其他作物能帶來足夠的利益,使高稅成為可行,而在許多地區,
無論農民是否種植罌粟,都徵收鴉片稅。④四川因其土地肥沃,有良好的灌溉
系統和眾多河流,特別適宜於生產和運輸鴉片,而對那些拒種罌粟的農民,
當局強徵一種“懶惰稅”。儘管懶惰稅被認為與種植罌粟者所納的稅款相等,
但實際上有時要高出一倍。①
許多農民為賦稅嚴苛所激——如果不說為其所迫——而擴大罌粟的種植
量,損害了糧食生產(造成多次區域性饑荒);在此之前,他們首先為軍閥所
迫,也為財政上的原因,而種植罌粟。②國民政府忠實於孫逸仙的願望,並急
於在財政上削弱並控制半獨立的西南政權(這一地區是主要的鴉片生產地),
在多次努力失敗後,終於強制禁菸,同一些農民又被迫拔去他們的罌粟,鴉
片的生產和消費並非在一個晚上消失,但從 1934 年起,兩者都略有下降,盡
管省或地方當局都盡力避免放棄這筆收入。鴉片為敵對的四川軍閥提供軍
① 《收穫時潮溼多雨容易毀滅農作物》,戴 J。C。S。霍爾;《雲南地方派,1927— 1937 年》,第 109 頁。
② 同上書,第 105 頁;太平洋學會編:《農業中國》,第 119 頁。
③ 伍德海編:《中華年鑑,1928 年》,第 524 頁。
④ 甘肅事例(《中華年鑑, 1925 年》,第 579 頁),雲南事例(《中華年鑑,1926 年》,第 642 頁),
貴州事例(同上,第 637 頁),福建事例(同上,第 627 頁)。
① 《中華年鑑,1926 年》,第 620 頁和《中華年鑑,1925 年》,第 586 頁。
② 七個省(陝西、甘肅、四川、雲南、河南、湖北、福建)有直接抑制穀物生 產的事例,見《中華年鑑,
1921—1922 年》,第 791 頁;1925 年,第 575、578、 583 頁;《1926 年》,第 626、641—642 頁;1928
年,第 531 頁;1931 年,第 591、599—600 頁。
費,也是雲南和貴州兩者預算的最大收入來源。甚至幾乎沒有罌粟的廣西,
也對從雲南經廣西運往長江的鴉片抽稅。同樣,閻錫山統治下的山西省禁種
罌粟,卻從自陝西偷運過黃河的鴉片的違禁稅獲益。
禁種鴉片使罌粟種植者立刻陷入貧困,有時甚至傾家蕩產,他們的地價
一夜之間下跌。如果他們試圖繼續秘密種植這種作物,這是很難隱瞞的,他
們至少要冒重罰的風險,有時風險還要大得多。1932 年底,在江蘇最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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