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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匱乏的蜀漢來說更是雪上加霜,勢必加快蜀漢的衰落趨勢。對此,諸葛亮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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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野心家”司馬昭正名(1)
公元280年,三國歸晉,結束了“鼎峙數世,干戈日尋,流血百載”《漢晉春秋輯本》卷一。的分裂局面。司馬昭為統一全國作出重大貢獻。他是三國後期最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是西晉王朝的開創者之一,在歷史上的作用可與曹操相媲美,然而長期以來由於受到封建正統歷史觀的影響,司馬昭被世人視為篡奪皇位的奸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成了人們描繪一切野心家、陰謀家的口頭禪。我認為這種評價實際上是對儒家綱常倫理、君臣名分不可顛倒觀念的完全肯定,是極不公允的,因此很有必要來澄清事實,重新評價司馬昭這個歷史人物。
1。三國後期最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
司馬昭字子上,乃曹魏名臣司馬懿之子。青年時期追隨其父司馬懿西拒蜀漢,東御孫吳,北伐遼東。長期的戎馬生涯,造就了他非凡的政治和軍事才幹。執政後,政績卓著,甚得民心。下面,我們將他的主要政績分五個方面來論述。
一、對政治、經濟制度的改革。
公元255年,司馬師病逝,司馬昭繼兄輔政。他勵精圖治,對魏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作了一系列改革。在政治上,改定律令。“諸禁網煩苛及法式不便於時者”,他“皆奏除之”《晉書》卷二《文帝紀》。,並且患前代“律令本注煩雜”,“科網本密”,令賈充、鄭衝、羊祜、杜預等十四人,本著“蠲其苛穢,存其清約”的原則,《晉書》卷三十一《刑法志》。正式制定新律。到晉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完成,頒佈全國。《晉律》的內容比《漢律》大為精簡,從漢律和說解七百七十三萬字省約到十二萬字,在法律編纂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這就相對減輕了人民動輒觸犯刑律、處置輕重無準的弊端。同時律文“減梟斬族誅從坐之條”,“去捕亡、亡沒為官奴婢之制,輕過誤老少女人,當罰金杖罰者,皆令半之”。同上。在某種程度上,《晉律》可以說是“刑寬禁簡”《晉書》卷四十《賈充傳》。。
在經濟上,司馬昭關心農業生產,注重民心,“值魏明奢侈之後,帝蠲除苛碎。不奪農時,百姓大悅”《晉書》卷二《文帝紀》。。他還提倡節儉,“敦尚純樸,省繇節用,務穡勸分”同上。,使經濟獲得進一步發展。
鹹熙元年(公元264年),司馬昭“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皆為太守,都尉皆為令長”《三國志》卷四《陳留王紀》。,開始廢除民屯制度。屯田制度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它對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過一定的作用,但屯田客的地租負擔很重,到魏末租率提高到“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因此屯田客生活十分困苦,生產情緒日益低落。而且屯田客的身份地位很低,是被用軍事編制強制在土地上的勞動者,故在屯田初期,就有屯田客逃亡之事。為了緩和屯田客的反抗和逃亡,整齊劃一編戶,便於國家的統治和管理。在新的情況下,司馬昭罷掉屯田官,廢除民屯制度,將民屯的國家佃農改變為國家的編戶齊民即自耕農,使他們的經濟負擔有所減輕,身份地位有所提高,這對生產力的發展是大為有利的。
二、平淮南,“能以德攻”。
司馬懿消滅曹爽集團後,曹魏政權雖已歸司馬氏控制,但曹爽集團的垮臺,不等於司馬氏和曹氏之間的矛盾已經解決,新的鬥爭在醞釀、在發展。特別是淮南地區在司馬懿、司馬師執政時期就先後爆發了兩次叛亂。司馬昭執政不久,諸葛誕據淮南再次作亂。諸葛誕是忠於曹魏的軍事將領,公元257年,他殺死揚州刺史樂琳,起兵反對司馬昭。同時又遣其子入吳為質,“稱臣請救”,吳國派將軍全懌等,“將三萬眾,與文欽同救誕”。《資治通鑑》卷七十七。諸葛誕與孫吳聯合,聲勢甚大,對司馬氏集團構成很大威脅。司馬昭聞變,當機立斷,親自督軍二十六萬南征。
由於諸葛誕鎮守的壽春是曹魏的軍事重鎮,城防極其堅固,再加上諸葛誕位據方面,握有重兵,又有吳軍為援,故欲取勝,絕非容易。根據這一情況,司馬昭制訂了圍而不攻、使其坐斃的作戰計劃,他認為“壽春城固而眾多,攻之必力屈,若有外寇,表裡受敵,此危道也”。因此他決定“堅守三面,若吳賊陸道而來,軍糧必少,吾以遊兵輕騎絕其轉輸,可不戰而破也,吳賊破,欽等必成禽也,乃命諸軍按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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