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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萬塊的架勢了。
“你應該跟我說一聲的,”他說。“我還以為你會馬上回來的呢。”
“我這顆至牙任何時候都願意出讓,另外還可以倒貼你十塊錢,”我說。“咱們原先的協定是中午可以有一小時吃飯時間,”我說。“如果你對我的行為不滿意,該怎麼辦你很清楚。”
“這我很清楚,也有一陣子了,”他說。“要不是看在你母親份上。我早就要發作了。她是一位我非常同情的太太,傑生。可惜的是我認識的其他人並不值得我同情。”
“這種同情你還是留給自己受用吧,”我說。“我們什麼時候需要會預先通知你的。”
“你幹那種勾當,我給你掩責已經有很久了,傑生,”他說。
“是嗎?”我說,我讓他往下說。先聽聽他要說些什麼,然後再堵他的嘴。
“你那輛汽車是怎麼弄來的?我相信我比她知道得更清楚。”
“你以為你知道,是嗎?”我說。“你打算什麼時候出去廣為傳播,說我是從母親那裡偷來的呢?”
“我什麼也沒說,”他說,“我知道你有她委託的代理權。我也知道她仍然以為我這個買賣裡有她一千塊錢的股本。”
“好吧,”我說,“既然你知道得這麼多,我不妨再給你透露一點:你上銀行裡去打聽打聽,十二年來,我每月初一存入一百六十元,是存在誰的名下的。”
“我什麼也沒說,”他說,“我只不過希望你以後最好小心些。”
我也不再說什麼了。說了也沒用。我早就發現一個人思想僵化以後,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去死死抱住自己的成見不放。當有人自以為有什麼逆耳的忠言要奉勸你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向他說一聲“晚安,再見”。我很慶幸自己沒有那種脆弱的良心,否則,就得象看護有病的小狗似的老得哄著這良心了。如果我得象他那樣,處處謹慎小心,千萬不讓自己的小本買賣贏利超過百分之八,那我真還不如死了的好。我琢磨他以為只要超過了百分之八,政府就會拿禁止重利盤剝法來收拾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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