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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金融機構高管的薪酬由財政部、銀監會、央行的監督之眼共同盯著,其他國有企業由國資委制訂,如果是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證監會還能過問。不僅如此,由於大型國有企業高管兼有官員身份,還受到黨紀政紀的約束。2008年7月,中央紀委釋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反廉潔自律“七項要求”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的共產黨員違反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提出的廉潔自律“七項要求”行為適用《黨紀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處分的若干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國有企業高管的薪酬賬面數字與實際到手數字有巨大差異。中海油董事長傅成玉在2009年不幸取代了中國平安董事長*在2008年的位置,成為高管高薪的人民公敵。按照2008年中海油年報,這位董事長兼執行長的年收入為1 萬元,同比上升。傅成玉表示,其薪酬是由獨立董事決定的,是市場行為,他本人在拿到高薪後已捐給母公司,這是他個人的自由。“上市公司的規則決定了我必須拿這麼多,而中國國情決定了我不能拿這麼多。”
之所以賬面要拿這麼多,是因為在境外上市的中海油,其公司治理結構與所有國際公司相同。“也就是說,我們的獨立董事人數超過內部董事,薪酬都是由獨立董事制定的,我們本人不能參加。他們制定的標準除了企業考核,還要與國際同類公司相比。”“如果我們收入太低,獨立董事不放心,境外投資者當時對中國公司都不放心。”傅成玉的年薪是同類國有石油公司中石化總裁王天普的14倍以上。
中海油高管十分委屈,其總公司有關負責人回應稱,中海油有限公司高管層薪酬福利嚴格遵守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規定,個人實際所得與向資本市場披露的“名義收入”大相徑庭。所以,傅成玉的1 200萬元年薪只是名義收入,所有高管層成員從2001年上市第一天開始,就把董事會批准的收入捐給了母公司中海油總公司,中海油嚴格接受國務院監事會監管和審計署審計。
這當然讓中海油等在境外上市的央企陷入十分尷尬的境地,他們的自我辯解無疑是在向世界宣稱,他們執行的是內外有別的兩套體制,市場化的激勵機制原本就是糊弄國際投資者的,他們執行的是財政部、國資委的內部政策,符合中國國情。如果此言屬實,我們只能說中海油是一家不誠信的公司;如果此言不實,他們不僅是一家不誠信的公司,還是一家激勵過度損害投資者的公司。
從既得利益階層手中拯救市場經濟(3)
為央企薪酬辯護的人認為,因為短期經濟危機颳起的高管限薪潮,是政治和社會邏輯掩蓋了市場邏輯。傅成玉的薪酬捐款是一種非常態,“如果常態如此,國有企業何以吸引和激勵管理人才?如果國有企業老總的‘覺悟’高到要把年薪捐出來,那就失去了激勵機制本來的意義了。”
國有企業高管委屈多多,核心抱怨是國有企業的市場化之路被民意堵塞,是在開國有企業改革“倒車”。
從2003年開始,國資委加強對央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將薪酬制度與業績考核掛鉤,從年薪制、業績獎勵的推行再到股權和養老金計劃等長期激勵的試點,表面上國有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一步步向市場之路挺進。不過,預定的改革線路沒有能夠讓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國有企業高管還是官員式的選拔、考核、任免制,大型國有企業還在靠壟斷紅利,所謂市場化就是一句空談,所謂薪酬的市場激勵機制,不過是國有企業高管低能高薪的*布。國有企業薪酬改革沒有讓國有企業高管薪酬脫離民眾的關注焦點,反而激化了矛盾,本身就說明,改革沒有改到根子上。
從大眾視角來看,正因為國有企業高管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天差地別,傅成玉等國有企業高管的高薪格外可怕。從賬面上來看,目前降薪的國有企業高管的收入並不高,與職工收入差距亦不明顯。但“還有很多隱性的收入,諸如獎金、其他費用等並不在賬面體現。降低幅度可能對高管工資收入沒有很大影響”。財政部制定的職工薪酬包括工資、資金、福利、期權等,一些公司為了規避輿論監督有意縮小口徑,將福利、期權等排除在外,當然更不包括職務消費等灰色收入。如果將所有專案包含在內,公司高管的薪酬將遠遠超過媒體的統計。
國有企業灰色收入之高難以統計,所有應酬費用等統統打入成本,誰也無法確知國有企業高管在其中到底佔據了多少份額。並且,國有企業幹部之多眾所周知,2009年年末到東方航空“救火”的劉紹勇大刀闊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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