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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說:“我們農工商大股東相信光明的經營班子,相信王佳芬,如果達能也相信王佳芬,相信光明,他們就增持。在這兩個問題上不明確,我們內部就會亂了自己的陣腳。光明在大調整上做新鮮是有道理的,光明打新鮮戰役和酸奶戰役是對的,新鮮不能改變,常溫也要做好。”曹樹民的明確態度給我打了一劑強心針,我立即和上實的姚方(姚方為上實副總經理,當時出任光明乳業副董事長)統一了思想。
見我們的態度強硬,達能便軟下來了,又經過了一番討價還價,我們以放棄與達能的獨家經營權,換得了我們可以做塑膠瓶和生產銷售兩個菌以上酸奶的權利,並形成了初步的框架協議。達能還要堅持設市場總監等附加條件。終於,上海市國資委為了抓股權改革進度而再沒有耐心跟達能糾纏,決定光明的股改將維持原股權結構。此令一出,把達能嚇得靈魂出竅,秦鵬立即直接奔到上海市國資委求情。在國資委一通警告教育後,3月4日當晚8點,我們三家大股東又坐回談判桌,在逐條駁回了達能關於在功能產品上的限制和關於市場總監由達能來出任等無理要求後,我們在一份爭議了8個月之久的協議上共同簽字,新的一天即將來臨。第二天,我們在4家證券報上同時刊登了宣告,公告我們股改和兩家大股東向達能轉讓股權的訊息。
一直到2006年8月12日,我們的股改方案在經過了4個月的審批後,終於被正式批准,光明股票復牌了。
我們總以為在付出瞭如此代價後,我們與達能總可以安定相處,好好發展酸奶了,但卻依然低估了達能夢寐以求取得經營權的那種渴望。在光明集團成立的喜慶氣氛尚未散盡的時候,達能又發起了新的攻勢:依然翻出原先達能經營光明的方案,還是講著原來的故事,不厭其煩。
2006年10月,達能的亞太酸奶總經理顧德和邀見我,我約了陸耀華(陸耀華為公司副總裁兼新鮮群總經理)和陳延武一同前往。因為是初次見面,顧德和開場說了一通光明的好話,馬上又轉入正題:“鑑於達能對發展中國新鮮酸奶市場的迫切性,達能在6星期前向光明乳業的大股東提交了一份方案,建議按達能在阿根廷的成功模式,組建光明酸奶合資公司,由光明控股並使用光明這一大品牌作為所有新鮮酸奶的母品牌—例如達能碧悠將改成光明碧悠,達能將指派人員進入經營班子,承擔經營決策權和經營責任。”顧德和總經理認為“這是達能經深思熟慮後提出的最具積極性的合作方案,希望光明乳業方面和王佳芬總裁能夠認真考慮並予以採納。如果光明不認同這一方案,我對雙方合作的前景持悲觀態度”。
走出會議室後,我們同行三人坐在波特曼旁的咖啡店裡,沉默不語,大家都感覺到了來者不善。此後,我接連收到兩份達能的信函,達能要求我們對他們的方案進行答覆,我們如期回函,直言不諱地說明目前的合作是最符合雙方協議的方法。
到2006年10月底,經過全體成員的奮戰,我們把達能碧悠酸奶的銷售額做到了億元的高度,創造了達能和光明歷史上單品的最高水平,為此,光明達能的市場總監被授予2006年的達能創新獎。在這樣的成績事實面前,我想達能總不能再無理地單方提出改變合作模式了。
2006年11月6日,秦鵬最後一次充當說客,勸我將酸奶讓位給達能經營,我讓秦鵬再次失望而返。秦鵬再次遊說國資委,寫信給韓正市長,要求約見。我也不厭其煩地與光明集團的新領導溝通,表明和達能不能妥協的立場。
12月初,我出訪歐洲,11日時我接到了達能亞太總裁範易謀要約見的電話,在電話的簡短交談中,我預感達能要和我們翻牌了。果然不出所料,範易謀告訴我,他們不能說服光明經營班子接受達能的方案讓他們很失敗,所以他們準備和第三方合作了。我平靜地接受了範易謀這個包含了太多意義的決定,當時我只問了範易謀兩個問題:第一,達能和第三方合作後,準備與光明建立怎樣的關係,是繼續合作還是分手?第二,達能如何安排時間表?範易謀沒有表態。
第四章 愛恨達能(14)
此後,達能例行公事般地告知了光明的股東和上海市政府,表示因為光明乳業不行,所以達能要與第三方合作。12月16日深夜,秦鵬來電話告訴我,兩天後達能將與蒙牛簽約合作。這個訊息迅速傳到農工商和上實的股東處,兩位大股東異常氣憤,勒令秦鵬第二天必須趕到上海,講清楚他們這種不仁不義的行為。第二天下午,在兩位大股東的強烈譴責下,達能被迫和我們統一了對媒體和資本市場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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