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管理治國:中華新文明的崛起 > 第6部分

第6部分(第3/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籃壇之鋒芒逼人眉山蘇氏,蘇允最賢超能進化:我的兵種有點貴龍族:路明非的逆反劇本末日遊戲的違規者這位中單過於真誠超級重炮爺是術士,才不是紳士我把NPC拐跑後遊戲崩了捱打永久加生命,開局即無敵停手吧賽博人,外面全是玩家聯盟:人皇出山,讓我對線大魔王從EVA開始的穿越之旅NBA帶著西蒙斯踏上籃球之巔國乓!讓我成為我的榮耀!!我有一本教練書被解約後,我統治了足壇王者榮耀之影子地球聯盟守護未來強制遊戲

。治國之道既是禮又是法。後世學者稱荀子進獻給君主的是禮法並重的“禮治”。

顯然,無論是禮還是法,仍然不足以稱之為治國之道。荀子也明白這一點,所以其“取人之道,參之以禮。用人之道,禁之以等。行義動靜,度之以禮……故卑不得以臨尊,輕不得以懸重,愚不得以謀智。是以萬舉不過也”。――荀子所主張的正是打破世族門閥、專論士子才能的文官制度。這也是前述荀子禮治的特異之處。與世祿之制恰好相反,他的取官原則就在於立公制以擯私意。因為取官之私意,恰恰來自於君主;所以,立制度之公正以防君主之私心。

實際上,儘管荀子在“法”的取向上搖擺不定,但其主張大致還沒有超出儒家慎刑的範圍,所謂“凡刑之本,禁暴惡惡,且懲其末也”。其政治思想與孔孟精神仍然是一致的,即以人為本以法為末,因為“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有了法也得有人來執行,關鍵還是看執行的人是不是君子,否則也只是有法的名義。誠哉斯言!

六、管子:君之當尊,民為君用(1)

朝有經臣,國有經俗,民有經產。――《管子·重令篇》

守國之度,在飾四維。――《管子·牧民》

國大而政小者,國從其政;國小而政大者,國益大。――《管子·霸言》

管仲和儒家幾位思想大師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的治國之術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儘管他出身卑賤卻做到了齊國的宰相,而且還被齊桓公尊為仲父。齊桓公和管仲之間有長達四十餘年的通力合作,齊國也因為他管理有方而躋身於春秋五霸之首。公元前685年至公元前645年40年間,管仲相於齊國,“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管仲死後,齊國也隨之轟然坍塌。

管學既非儒家,也不是法家。他的尊君理論比荀子更為徹底,為君主辯護,他幾乎肝腦塗地;而對於法治,他與申不害、商鞅、韓非、李斯也不一樣。《漢書》將其列為道家,而後《隋書》則將其改列為法家之首,可見其內容混雜,難以歸於任何一個門派。蕭公權先生早就說過,儒家的民本位思想基本上承續了宗法封建社會的餘脈,而法家的君本位思想則是宗法封建衰微、君主專制突起後的產物。後世學者視其為商韓等法家學術的先驅,但又不是法家的開山鼻祖。恐怕只能如此。

儒家思想倡導正名守禮。這雖然有點迂腐,但也可算是儒學的標記。不過,真正區分儒法兩家的標準,卻是“君”“民”在各自思想中的地位。儒家貴民,而法家尊君。儒家諸子之中,孟子宣示“民貴君輕”;荀子雖有尊君之說,但其尊君仍然是為了養民,可謂是尊君以貴民。倒是法家尊君之極,人民不過是國家富強的墊腳石,甚至人民不過是愚頑不化的禽獸,需要君主與官吏的鞭策。

尊君牧民

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殺之、富之、貧之、貴之、賤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處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處也。――《管子·任法》

凡大國之君尊,小國之君卑。大國之君所以尊者,何也?曰:為之用者眾也。小國之君所以卑者,何也?曰:為之用者寡也。然則為之用者眾則尊,為之用者寡則卑,則人主安能不欲民之眾為己用也。――《管子·霸言》

管子之學裡有法家君本位的思想,又與法家有所區別,因為管學並未完全掙脫封建與宗法的背景。不過,“君之所以為君者,勢也”就是出自他的名言,其論君之道,當屬後來法家思想之發軔。

管仲認為,君主一身為全國治亂之所繫,所以“安國在乎尊君”;管學特別賦予了君主至高無上的獨斷之權,“令不高不行,不專不聽”,所以君主必須獨居崇高之位以專擅賞罰之柄。“凡人君之德行威嚴,非獨能盡賢於人也。曰人君也,故從而貴之,不敢論其德行之高下。”尊君的精髓盡在於此,堪稱法家之思想。

不過,管子所論君道與商韓等法家的言論仍有不同。法家拋棄了宗法制度,另立君主專制為最高理想,卻又擔心君主私自亂法給了奸佞之臣可乘之機,所以並不要求君主有多麼高尚的德行,只是認為君主應該隱藏一切,讓臣下覺得高深莫測。這一點比管學更為深入了一步。管子只是提出了前半截,後半截倒讓法家接續了過來。管子雖然倡導了戰國時代任法的先聲,但其自身並未脫離封建宗法的影響,雜糅了人治法治的理念,甚至非常容易讓人找出其前後相互牴牾之處。

尊君之論,管子與荀子貌似區別不大,但對於人民的看法則迥異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我的幸福不憂傷女配她沒那世俗的想法異界公主攻略手冊偷心聖手正側侍君寵小妹重生記事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