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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即派兵入犯內地時,這樣說道:“勿以少所俘獲而不令之還,俘獲雖少,亦不下萬餘,我國有萬餘俘獲,亦不為不利矣。”(《清太宗實錄》卷二十九)國家都已建立二十年了,財物仍然匱乏到這種程度。
其實塞外之族,侵擾內地,很多並無什麼政治目的,也不是朝著領土來的,就是侵奪擄掠財物和人口,皇太極時五次入中原就是這樣。他曾對朝鮮國王公開說:“滿洲、蒙古固以搶掠為生,貴國固以自守為業。”(《天聰實錄稿》)
所以只要你大明承認後金對遼東的佔有,每年給點錢,再允許互市,這和議就成了,咱不打你不擾你了,還願意去帝稱汗,尊你為上國,奉你為正朔!略舉皇太極語錄一條:“若真誠和好,則以大淩河為爾界,三岔河為我界,此兩處之間,留為空地,逃入盜賊易察,不致滋生事端,和好之道得以長久。至於印信事,除封諭外,不得濫用等語。既如此令爾鑄金汗印與我。至於以修好之禮相饋財帛,爾等計之。勿待我如察哈爾汗,則我不能允。”(《滿文老檔》天聰三年正月至七月第十六冊)
為了促和,皇太極可謂想盡一切辦法,每次征伐大明前後都有投書求和,經常向明邊疆大臣致書,或透過蒙古人轉呈,甚至朝鮮國王都做過中間人呢。就是每次伐明,搶掠之外也有以戰促和的意思,而對土地並無多大要求,佔了明之地盤,大多不是退去,便是焚燬。心實在是誠,既然這樣,皇太極的願望能實現嗎?但竟一次又一次遭到弱者的拒絕!天啟時如此,崇禎初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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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復遼夢一場(1)
客觀地講一句,崇禎之初,警記兩宋教訓不願與“虜”議和,並渴望收復故土,朝堂之上市場最大也。天啟朝也是如此,孫承宗搞寧錦防線,最終目的就是想徐圖恢復。何況新皇帝才十七歲,年輕人有理想有抱負,幹勁闖勁十足,對敵人之強也無切身體會,又受大環境影響,與敵不和願戰可以理解,不能太過批評,還是往下看看再說。
既然如此,這遼東大帥的位置就越發重要了,誰去幹呢?當時在位的是王之臣,袁崇煥黯然請辭後,他又回去了。王之臣任上幹得也不賴,滿桂與他文武搭配,密切合作,共守遼東。當初王之臣與袁崇煥對立時,前者就是聯滿桂,後者則合趙率教、祖大壽的,所以一再講*很複雜,哪能非黑即白呢?
但王之臣被列入閹黨,崇禎除掉魏忠賢清算閹黨分子,自然也把他撤了下來,根據眾大臣的推薦,重新起用了袁崇煥。崇禎元年(1628)四月,袁崇煥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等於總領了華北、遼東及渤海灣的軍事全權!
七月十四日,崇禎於紫禁城平臺召對從廣東趕來的袁崇煥。皇上如此信任,袁崇煥激動之下,一時性起,慷慨陳詞,聲言五年時間恢復遼東,崇禎大喜過望,真是沒有用錯人。事後有臣僚提醒,袁崇煥才感到奏對有失,覺得問題嚴重起來,他又不是沒和後金幹過仗,五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嘛,標準大忽悠,但話已出口,怎能收回?那可是欺君之罪呀!應該說,勇於任事敢赴危難的袁崇煥是豪情中夾雜著些許忐忑奔赴山海關的。
崇禎既然把復遼希望都寄託在了袁崇煥身上,對他絕對鼎力支援,他要求的全部恩准,他擔憂的一概解決;袁崇煥自然也是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好一派明君名將和諧共處、攜手奮進的景象。哪曾想,兩年後這景這象就面目全非了,袁崇煥竟慘遭磔刑,千刀萬剮而死!
但細觀之,又實乃由諸多事因日積月累而成,其他人暫且不講,袁崇煥自己也是要負很大責任的。可以說,從他那個大忽悠起,便為他以後悲慘的結局埋下了一個伏筆。待他上任後,又是接連做了幾件非同尋常之事,更是把他又向深淵推了一把。
袁崇煥一上任便平息了因“欠餉”激發的寧遠與錦州兩次兵變,這倒顯示了他的才幹,當然崇禎對他全力支援、補發部分餉銀的作用也不小,總之事情處理得很正常,可後來的事就變味了。他不僅沒想過制定什麼軍事方案去收復遼東,還與後金議起和來!
議和之事,袁崇煥上次鎮遼時就幹過卻沒成功,這次重新拾起,從明與後金大勢看,實屬應該之舉,人家皇太極也能積極響應。問題是袁崇煥幹得太突兀太乖張了,這邊剛對皇上壯懷激烈地表示要五年復遼,轉個身就與人家議和了,不是開玩笑嗎?難道復遼是靠議和而成嗎?誰能理解得了?一般人不會,崇禎肯定也不會。
更嚴重的是,起初他竟私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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