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第4/4 頁)
“那麼,打什麼賭呢?”
“這樣,我們不是說,從這裡到埃當普有十四里路嗎?”
“不錯。”
“回來也是十四里羅?”
“不錯。”
“一共就是二十八里”。
“毫無疑問。”
“二十八里路,您至少也得給我十四個鐘頭吧?”
“這我同意。”
“找德·吉什得花一個鐘頭。”
“說下去。”
“說服他給王太弟寫封信得花一個鐘頭。”
“一點不錯。”
“總共十六個鐘頭。”
“您計算得跟柯爾培爾先生一樣精確。”
“現在是正午十二點鐘。”
“十二點半了。”
“唷!您有塊漂亮的表。”
“您想說什麼?”馬利科爾納說著把表放回腋下的表袋。
“噢!不錯,我就拿您借給我的二十個皮斯托爾來賭您二十個皮斯托爾,德·吉什伯爵的信,您可以在……”
“在多少時間內拿到?”
“八個鐘頭之內。”
“難道說您有一匹長著翅膀的馬不成?”
“那是我的事。您賭不賭?”
“您說,我會在八個鐘頭之內拿到伯爵的信?”
“是的。”
“親筆簽了字的信?”
“不錯。”
“可以到手?”
“可以到手。”
“那好吧!賭就賭,”馬利科爾納說,十分好奇地想知道這個靠變賣衣服度日子的傢伙怎樣來完成這樁事。
“這算是講妥啦?”
“講妥了。”
“把筆、紙和墨水遞給我。”
“都在這兒了。”
“噢!謝謝。”馬尼康嘆了口氣,從床上爬起來,支著右臂,以最漂亮的筆法寫了下面兩行字:
“請德·吉什伯爵先生見條費神代謀王太弟侍從女伴一職為盼。
德·馬尼康”
完成了這件艱鉅的工作後,馬尼康又伸了個舒舒服服的長懶腰。
“嗯?”馬利科爾納問道,“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這樣您能很快就拿到德·吉什伯爵寫給王太弟的信,我也就贏了賭。”
“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看,這是很明白的事,您拿著這張紙。”
“怎麼?”
“您代我跑一趟。”
“啊!”
“您騎上馬,以最快的速度趕路。”
“行!”
“六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