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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傢伙愛喝燒酒,”他心裡想。
在看見紅鼻子的同時,他還看見士兵的腰帶裡塞著一張白紙。
“好!他有一封信,,達爾大尼央接著想。“不過,一個士兵被德·貝茲莫先生選中當信使,受寵若驚,決不會出賣信件的。”
達爾大尼央束手無策,看著這個土兵一直朝聖安託萬郊區走去。
“他準是到聖芒代去,”他心裡想,“我沒法知道信的內容了……”
這真叫他火透了。
“我如果穿著軍服,,達爾大尼央心裡想,“可以叫人把這個傢伙連人帶信抓起來。頭一個哨所就可以幫我忙。但是,見鬼,為了這件事得把我的名字說出來。請他喝酒,他有所提防,反而會把我灌醉了……該死!我動不出腦筋來了,我完蛋啦。攻擊這個不幸的人,挑撥他拔出劍來決鬥,然後為他那封信把他殺死。如果這一封信是王后寫給一位英國貴族的,或者是紅衣主教寫給一位王后的,那還值得。可是,我的天主,阿拉密斯先生和富凱先生兩人跟柯爾培爾先生玩的陰謀是多麼微不足道的陰謀啊!為了這個傷一條人命,啊!不值得,甚至連十個埃居也不值。”
正在他咬著自己的指甲和小鬍子,這麼推論時,他看見一小群巡警和一位警官。
這些人帶著一個相貌很漂亮的男人,他在拚命地掙扎。
巡警們把他的衣服撕破了,拖著他走,他要求他們對他尊重一些,他說他是世家子弟,是軍人。
他看見我們的那個士兵在街上走,就叫了起來:
“當兵的,快來救我!”
士兵邁著同樣的步子朝喊他的人走去,他們後面眼著一群人。
達爾大尼央這時候有了一個主意。
這是他想出的頭一個主意,讀者們將會看出這個主意並不壞。
世家子弟告訴士兵,他剛剛在一所房子裡被當成賊捉住,其實他不過是一個偷情的人。士兵同情他,安慰他,並且向他提出一些忠告,用的是法國士兵在事關自己的自尊心和團體精神時用的那種嚴肅口吻。達爾大尼央趁這個機會鑽到被人群緊緊圍住計程車兵的背後,乾淨利落地一下子從他腰帶裡把那張紙掏了出來。
這時候,衣服被撕破的世家子弟正象警官拉著他那樣,拉住那個士兵不放,因此達爾大尼央能夠毫無困難把信取到手。
他走到十步以外一根房柱的後面,先看看收信人的姓名她址:
“聖芒代,富凱先生轉杜·瓦隆先生收。”
“好,”他說。
他小心地拆開封印,沒有把信封撕破,然後抽出一張一折四的信紙,信裡只有下面這兩句話:
“親愛的杜·瓦隆先生,請派人通知德·埃爾布萊先生:
他來過巴士底獄,並且詢問過。
您忠誠的
德·貝茲莫”
“嗯,好極了,”達爾大尼央叫了起來,“事情完全清楚了。波爾朵斯也是他們一夥。”
火槍手在知道了他想知道的以後,想:
“該死!這個可憐計程車兵啊,德·貝茲莫既陰險又暴躁,會為了我玩的把戲狠狠找他算帳的——如果他丟了信回去……他們會怎麼對付他呢?事實上,我也不需要這封信,雞蛋已經吃下去了,蛋殼還有什麼用呢?”
達爾大尼央看見警官和巡警們說服了士兵,繼續把他們的犯人帶走。
犯人仍舊被人群包圍著,繼續不停地訴苦。
達爾大尼央來到這群人中間,悄悄地扔掉了那封信,然後迅速離開。那個士兵重新朝聖芒代趕去,心裡還念念不忘那個請求他保護的世家子弟。
猛然間他想起了他的信,看看自己的腰帶,發現信已經丟了。他的那聲恐懼的叫喊,達爾大尼央聽了感到很高興。
這個可憐計程車兵焦急不安地朝周圍張望,最後在背後二十步外發現了那個他正在找的信封。他象老鷹撲食似的撲了過去。
信封固然沾上了一點塵土,有點兒皺,但是信總算找到了。
達爾大尼央看出這個士兵因為封印碎了感到很著急。不過這個老實人最後還是覺得挺安慰,把信又塞進腰帶裡。
“走吧,”達爾大尼央說,“我現在有足夠的時間。你先去吧。看來阿拉密斯不在巴黎,因為貝茲莫的信是寫給波爾朵斯的。這個親愛的波爾朵斯,能再見到他……而且跟他聊聊,那有多麼快樂啊!”加斯科尼人說。
他根據士兵的步子調整了自己的步子。他決定比他晚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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