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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因為他性格卑賤或頭腦簡單,不,他是個豁達大度的人,或者更確切地說,他這個人對什麼事都滿不在乎、麻木不仁,而且行為荒謬,這樣就把他從人世間的所有等級觀念中排除出去。他唯一的愛好就是花錢。
從這一點來看,這位可尊敬的德.馬尼康先生真是個無底洞。
一般情況下,他一年中總有三、四次要去榨取德·吉什伯爵的錢,當伯爵本人也被他榨得囊空如洗,在他面前翻袋底,抖錢包,並對他說,至少得等十天半個月,靠他父親的慷慨,才能讓錢包和口袋重新裝滿時,德·馬尼康象個精疲力竭的人,就此躺下來,癱在床上,不吃也不喝,以反正躺在床上可以不穿衣為藉口,把漂亮的衣服全都變賣精光。
正在這身心交瘁的時刻,伯爵的錢包又裝滿了。等到伯爵的錢包裝得脹鼓鼓時,就會溢到德·馬尼康的口袋裡去,於是他又去添置新裝,重新穿戴打扮起來,又開始去過以前那樣的奢侈生活。
把嶄新的衣服按原價四分之一出售的怪癖使我們這位英雄在奧爾良很有點名氣。至於在沒有什麼特殊的情況下,為什麼他要到這個城市來度過他的懺悔日,卻很令人費解。
一些外省的放蕩不羈之徒,一些年收入只有六百利弗爾的紈絝子弟,都來分享他的殘羹餘飯。
在對這些華麗的服裝讚歎不已的人中間,我們的朋友馬利科爾納頗為惹人注目,他是城裡的一個市政官的兒子。而孔代親王卻經常窮得象孔代家族中的成員那樣,常常以高利貸向市政官借錢。
馬利科爾納先生掌管著他父親的錢櫃。
也就是說,在那為所欲為、無拘無束的年代裡,仿效他的父親利用短期貸款,一年就可進帳一千八百利弗爾,還不包括市政官慷慨大方提供給他的六百利弗爾在內,這就使馬利科爾納成為奧爾良一帶數一數二的風流人物。手上有兩千四百利弗爾供他盡情揮霍濫用,過著各種各樣的荒唐生活。
然而,和馬尼康的性格完全相反,馬利科爾納是個野心勃勃的人,他戀愛出自野心,他花錢出自野心,他把自己搞得一文莫名也是出自野心。
馬利科爾納下決心要不惜任何代價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因為這樣,他不惜任何代價為自己找了一個情人,找了一個朋友。
這個情人就是蒙塔萊小姐;這位小姐把愛情視作最高的賜與,這對他來說已經是夠殘酷的了,不過她是個貴族小姐,就這一點來說,對馬利科爾納已經足夠了。說到朋友,這是個談不上友誼的朋友,可他是德·吉什手下的一名得寵人物,而德·吉什本人又是國王兄弟、王太弟的摯友,這對馬利科爾納來說,也已足夠了。
只是,在負擔的專案方面,蒙塔萊小姐一年就得有這麼些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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