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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易如反掌。再其次,那性格懦弱,不敢違抗母命的焦仲卿此時對母親還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因而他也不會以二人同行的舉動去激怒母親,來增加她對蘭芝的惡感,從而使他們夫妻將來的破鏡重圓變得更加渺茫。
合乎情理的解釋應是,“府吏馬在前”的“前”字應作先行一步解,焦仲卿和劉蘭芝不是同時離開焦家,先是焦仲卿藉口回府獨自騎馬離開了家,在他走了之後,劉蘭芝才坐上車子,被遣回孃家。張恨水根據《孔雀東南飛》改編的同名小說,就是這樣處理的:焦仲卿臨走時,用手指了指門裡(指婆婆),然後悄悄地對劉蘭芝說:“我先走一步,到前面的大路口等著你,有話對你說。”確實,也只有這樣理解,才更合乎情理,下面寫到的二人“俱會大道口”才更順理成章:焦仲卿一為避母之嫌,二為能對蘭芝盡情表白自己對愛情的磐石之心,以及寄希望於未來的委屈求全的隱衷,就藉口回府,先行了一步,實際上他是先來到“大道口”,以等候蘭芝前來“俱會”。而焦仲卿之所以會作這樣的安排,則完全是由他那忠貞於愛情而又不敢為之與母親公然抗爭的懦弱性格所決定的。
《語文學習》1995年第11期
陝西師大《高師中文資訊資料》轉摘
誇張愈奇 愈近事理——談阿Q土穀祠被捉場面的誇張描寫
從表面上看,魯迅寫阿Q在土穀祠被捉,用筆的確誇張得幾近離奇:“那時恰是暗夜,一隊兵,一隊團丁,一隊警察,五個偵探,悄悄地到了未莊,乘昏暗圍住土穀祠,正對門架好機關槍;然而阿Q不衝出。許多時沒有動靜,把總焦急起來了,懸了二十千的賞,才有兩個團丁冒了險,逾垣進去,裡應外合,一擁而入,將阿Q抓出來;直待擒出祠外面的機關槍左近,他才有些清醒了。”
看,逮一個手無寸鐵、手無縛雞之力的住在又破又小的破廟裡,只不過空喊了幾句革命口號、跟著別人後面偷了幾件東西的此時正睡得迷迷糊糊的阿Q,竟然興師動眾地用了正規軍(兵)、治安部隊(警察)和地方武裝(團丁)等三隊人馬外加五個特工(偵探)的配合,還煞有介事地利用夜色作掩護,還用了現代化的兵器機關槍,甚至捉拿時還懸了二十千的賞,並採用了裡應外合的戰術,方才捉拿出阿Q。從敵對雙方的實力對比上看,這樣誇張離奇的描述實在有些不近情理。所以 在《阿Q正傳》發表之初,曾有讀者寫信給魯迅,“指摘”魯迅“在《阿Q正傳》中寫捉拿一個無聊的阿Q而用機關槍,是太遠於事理”的誇張。魯迅當時並沒有給予回答,但在兩年後的一篇《忽然想到》的文章裡又一次提到了這事,他說,現如今學生的請願,執政府的門前還擺起了兩架機關槍,而“阿Q的事件卻大得多了,……我以為即使在《阿Q正傳》中再給添上一混成旅和八尊過山炮,也不至於‘言過其實’的罷。”在這裡,魯迅還是沒有正面回答這位讀者的問題,但從魯迅的看似誇大其辭的類比中,可以看出,魯迅不僅不認為他的誇張“太遠於事理”,反而還認為他的小說誇張得還很不夠,認為現實中的情況要遠比他在小說中描寫的離奇得多呢!
魯迅究竟為什麼要如此“太遠於事理”地誇張阿Q被抓的情節呢?從生活的真實性出發,這樣的誇張描寫究竟是不是“太遠於事理”呢?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而魯迅的看似答非所問的回答,既讓我們意識到阿Q被捉場面的誇張描寫是作者的匠心獨運之筆,具有極其豐富的內涵,又給我們正確解讀這一“太遠於事理”的誇張描寫提供了鑰匙。
魯迅說,官府如此興師動眾地捉拿阿Q,是因為“阿Q的事件卻大得多”。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阿Q的事件之所以大得多,之所以會引得官府捉拿他時興師動眾得“太遠於事理”,就在於阿Q的事件不是孤立的,不是個別的,不是偶然的,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的小案件。阿Q事件的嚴重性就在於它是在辛亥革命失敗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的,無論阿Q主觀上有沒有意識到,他的打著革命旗號的小偷小摸的行動,在客觀上,都與辛亥革命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聯絡。當時正值辛亥革命失敗不久,那些重新上臺的反動派,經過了這場血與火革命的磨難,有了這樣一次極其慘痛的血的教訓,他們的反革命手段變得更為狡詐了,對革命的*也就更為殘酷了。正是在這樣的特定的社會背景下,阿Q的所謂革命才具有了不尋常的意義,他的行動已經不是純然的個人的問題了,他的行動在客觀上與革命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必然的聯絡。所以還沒有站穩腳跟,處於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心態的反動官府,面對阿Q的“革命”便如臨大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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