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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秦之五:恐怖主義的合理性(2)
如果非要給“勇”加上什麼前提條件,比如只有正義的“勇”,符合道德的“勇”才是真正的“勇”,那麼就會給懦夫臨陣脫逃提供口實。克林頓沒有服兵役去越南,儘管他可以和拳王阿里一樣,有正義的理由,但在美國主流的價值觀裡,他仍然被視為怯而不能被視為勇。阿里拒絕去越南,但不拒絕囹圄,他為他的正義和價值付出了代價,對他的評價就大不相同了。
勇敢和勇於犧牲是值得敬佩的。戰爭可能是無謂的,沒有意義的,但戰爭中的勇士不能被蔑視,所以,不管戰爭的性質如何結果怎樣,任何一個民族都會給予在戰爭中死去的戰士以褒獎和尊重,否則世道人心就要崩潰到無法收拾的地步了。
司馬光說荊軻是為了豢養之恩而去冒險的,真是誅心之論。人如有私,生命是最大的私,未嘗聽說有舍掉自己的生命去謀什麼私利的。按照司馬光的價值觀,為了儲存七族,就不要有任何反抗。觀宋一朝,邊患不已而軍旅不振,先半亡於金,後終亡於蒙古,可能就是因為人人為了儲存七族,而不能捨身以赴國難。民心頹廢不振,士大夫教化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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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抵抗主義的結果
王賁自燕南攻齊,猝入臨淄,民莫敢格者。秦使人誘齊王,約封以五百里之地。齊王遂降,秦遷之共,處之松柏之間,餓而死。齊人怨王建不早與諸侯合從,聽奸人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詳也。
臣光曰:從衡之說雖反覆百端,然大要合從者,六國之利也。昔先王建萬國,親諸侯,使之朝聘以相交,饗宴以相樂,會盟以相結者,無他,欲其同心戮力以保國家也。向使六國能以信義相親,則秦雖強暴,安得而亡之哉!夫三晉者,齊、楚之藩蔽;齊、楚者,三晉之根柢;形勢相資,表裡相依。故以三晉而攻齊、楚,自絕其根柢也;以齊、楚而攻三晉,自撤其藩蔽也。安有撤其藩蔽以媚盜,曰“盜將愛我而不攻”,豈不悖哉!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33~234頁
齊國是六國中最強的,距秦國最遠的,也是最後滅亡的。
弱者不能團結起來,結果就是被強者一一蠶食鯨吞終至全部滅亡。
六國滅和秦一統四海,是中國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司馬光認為三國分晉是大事,他是從政治倫理的角度判斷的。而秦一統海內,則是政治上文化上的大事,影響千年。
秦國軍隊進入齊國,基本上沒有遭到什麼有效的抵抗,人民已經渙散了,齊王建已經放棄了他作為齊國國君的職責,他也沒有理由要求子民保護他的王朝。
王朝覆滅,總有所謂遺老遺少總結歷史經驗。他們對齊王建的怨恨是可以理解的。但又有什麼用呢?齊王沒有派出刺客,沒有進行任何的反抗,最終還是逃不掉國破家亡,相比之下,燕太子丹要傑出許多。
秦國沒有把齊王建直接殺掉,而是餓死了他,以秦王嬴政的一貫作風而言,這已經是非常仁慈了。齊是最後一個諸侯國,滅了以後,秦國就沒有“國際問題”,也不需要照顧“國際影響”了。
不管現代的獨裁者在境內如何壓迫奴役人民,他始終都要面對國際壓力,但在秦王嬴政那個時代,獨裁之毒,可想而知。後世對亡國之君稍有人道的,也不過是對前朝宗廟予以保護,這還要歸功於“積德傳家久”的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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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統:發明“皇帝”
王初並天下,自以為德兼三皇,功過五帝,乃更號曰“皇帝”,命為“制”,令為“詔”,自稱曰“朕”。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制曰:“死而以行為諡,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34~235頁
秦王嬴政統一中國,這是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中國的儒家政治系統是懷舊派,對眼前的政治創新往往提出置疑,而對不知道到底存在與否的上三代聖賢們則推崇備至,所以秦王嬴政認為自己超過了三皇五帝,必然會引起司馬光先生的嘲諷。
秦始皇的中國與夏商周時代的中國有本質的不同。夏商周時代,究竟是原始社會還是奴隸社會,讓史學家們吵去吧。我們只知道,那是一個初民社會,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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