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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德尼巴克什立於汗之左前方曰: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呼此名後,下跪之諸貝勒、大臣、眾人皆起。汗離座,出衙門,向天三叩首,叩畢,還座,八固山諸貝勒、大臣各依年歲向汗叩首。
這次“大典”,定下了兩個問題,一是汗稱,努爾哈赤被尊為“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簡稱“大英明汗”或“英明汗”,二是年號,定為“天命”,明萬曆四十四年,就是努爾哈赤轄區的天命元年。但是,關於“國號”,此次卻無記述,直到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以“七大恨”攻明撫順時,仍自稱為“諸申國英明汗”和“建州國汗”。老檔記的“七大恨”,有兩次提到“諸申”,第三恨為明人每年出邊,“進入諸申之地侵奪”,第五恨為明不許居於柴河三路諸申收穫莊稼。這兩大恨,都只講到“諸申之地”、“諸申”,沒有提到後金二字。到了第二年三月薩爾滸之戰以後,局面就變了。
天命四年(1619)四月,努爾哈赤遣使入朝,致送“胡書”與朝鮮國王,其書“稱以天命二(四)年後金國汗諭朝鮮國王,枚數七宗惱恨”。國王傳示備邊司說:“奏文中後金汗寶,以後金皇帝陳奏,未知如何?”備邊司回奏說:“胡書中印跡,令解篆人申汝棹及蒙學通事翻解,則篆樣番字,俱是後金天命皇帝七個字。”這裡第一次出現了“後金國汗”、“後金天命皇帝”,而且既有書信,自稱“後金國汗”,又有汗寶“後金天命皇帝”之印。由此可見,天命四年三月,努爾哈赤才開始在對朝交涉中,第一次抬出了“後金國”的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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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國號和汗稱(3)
朝鮮立即將建州僭稱嚮明朝報告,明人甚驚,紛記其事。王在晉在《三朝遼事實錄》卷一中寫道:
朝鮮諮報,奴酋僭號後金國汗,建元天命,指中國為南朝,黃衣稱朕,詞甚侮嫚。
茅瑞徵的《東夷考略》載:
奴兒哈赤……傳檄朝鮮,僭號後金國汗,黃衣稱朕。……朝鮮方諮報,奴酋移書聲嚇,僭號後金國汗,建元天命,斥中國為南朝,黃衣稱朕,意甚恣。
海濱野史的《建州私志》亦載:
建人建國號曰後金皇帝,建元天命,指中國為南朝,黃衣稱朕,意甚恣。
以上都是萬曆四十七年(1619,天命四年)明人根據朝鮮的報告,記下了努爾哈赤僭稱後金國汗之事。稍晚一點,努爾哈赤攻下鐵嶺、開原,滅掉葉赫以後,遍發招降榜文,勸誘遼民歸順。明經略熊廷弼於萬曆四十八年(1620)六月(戊申)上奏說:
奴賊招降榜文一紙,內稱後金國汗,自稱曰朕,皆僭號也。大略賊自言為天所祐,中國為天所怪,諭各將率屯堡歸降。
萬曆皇帝覽奏,十分憤怒,“諭中外臣工曰:逆賊出榜招降,橫肆詬侮,朕心深切憤恨”。
雲板(天命八年)由上可知,努爾哈赤的招降榜文第一次對遼東兵民使用了“後金國汗”的稱號,抬出了“後金國”,而且明臣上報此事,皇帝批覆此事,可見這是千真萬確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後金國號的正式出現,是在天命四年(1619),是努爾哈赤自己提出來的,是滿族的自稱,而不是人們所說為與宋遼金時的金相區別,故史稱後金。天命六年(1621)三月進駐遼瀋以後,又改稱為金,一直延續到天聰十年(1636)四月。
第二節 八旗制度(1)
一、 八旗制度出現的歷史條件
從明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以遺甲十三副起兵,到天命四年(1619)後金國號的正式出現,三十餘年裡,征伐頻繁,烽煙不息,大小數百戰,女真——後金國便在這樣的條件下,由早期單純的軍事組織發展起來了。對外用兵,對內鎮壓阿哈等勞動者的反抗,是這個國家的根本任務,因此,它的政權組織形式採取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的建立,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女真散處遼寧、吉林、黑龍江各地,習俗不一,制度相異。有的部落依山沿江居住,捕魚捉貂,採參撈珠,漁獵為生,過著原始社會的生活。有的女真人,室居耕田,“飲食服用,皆如華人”,奴隸制生產關係已經出現。如果沒有統一的、正確的管理制度取代舊日分散的、各自為政的方式,就很難真正地統一起來。這個各有特色、複雜鬆散的混合體,便將是曇花一現,不能長期存在下去,哈達部名酋王臺的失敗,就是一個很說明問題的例證。
王臺勢力強大時,自稱哈達汗,明封為龍虎將軍,吞併了許多女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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